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危險化學品領域和煙花爆竹行業“打非治違”專項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危險化學品領域和煙花爆竹行業“打非治違”專項》,發布於2012-8-10。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危險化學品領域和煙花爆竹行業“打非治違”專項
  • 發布時間:2012-8-10
  • 發布文號:安監總廳管三函138號
  • 生效時間:2012-8-10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危險化學品領域和煙花爆竹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
公安國安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法規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2〕10號)精神,進一步做好危險化學品領域和煙花爆竹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第三、第四階段有關工作,確保取得實效,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抓好專項行動第三、第四階段重點工作。各級安全監管局要按照工作安排,著重對危險化學品領域和煙花爆竹行業的下列非法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深入、細緻的排查: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以下統稱許可證),許可證過期未及時辦理換證手續,超出許可證範圍從事危險化學品或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倒賣、出租、出借、轉讓許可證等行為;危險化學品領域的無相應資質從事建設項目設計、施工、檢維修作業,嚴重違規違章指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未持有效證件上崗,安全評價機構出具虛假安全評價報告等行為;煙花爆竹行業的轉包分包、“一證多廠”及多股東各自分別組織生產經營,在同一工房內進行兩個或多個涉藥危險工序作業,以及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禮花彈等行為。發現上述行為的,依法從重處罰。
二、確保對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檢查抽查覆蓋率。省級安全監管局抽查的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數量不少於本地區同類企業總數的20%(其中江西省、湖南省抽查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數量不少於100家);設區的市級安全監管局抽查企業數量不少於本地區企業總數的50%(其中江西省宜春市、萍鄉市和湖南省長沙市、株洲市抽查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數量均不少於200家);縣級安全監管局排查轄區內全部企業。檢查抽查覆蓋率尚未達到上述要求的地區,要在專項行動第三階段抓緊開展檢查抽查工作,確保完成排查抽查任務。各級安全監管局要建立健全檢查工作檔案,認真記錄每家被查企業的有關情況,並督促企業將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三、認真做好專項行動總結工作。在專項行動第四階段,地方各級安全監管局要認真總結開展專項行動以來對非法違法行為的查處情況,並填寫附表1至9,報送上一級安全監管局。省級安全監管局要於2012年9月10日前,將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及相關報表報送我局監管三司(電子版發至[email protected],其中附表3、4、7、8隻需報省級安全監管局查處情況)。省級和設區的市級安全監管局要認真總結分析下級安全監管局報送的報表,並督促指導各地區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打非治違”長效機制,持續打擊治理非法違法行為。
附表:1.開展專項行動以來非法違法生產危險化學品行為查處情況匯總表
2.開展專項行動以來非法違法經營危險化學品行為查處情況匯總表
3.開展專項行動以來涉及危險化學品相關許可證的非法違法行為查處情況匯總表
4.開展專項行動以來危險化學品企業人員無證上崗等非法違法行為查處情況匯總表
5.開展專項行動以來非法違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查處情況匯總表
6.開展專項行動以來非法違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查處情況匯總表
7.開展專項行動以來涉及煙花爆竹相關許可證的非法違法行為查處情況匯總表
8.開展專項行動以來煙花爆竹企業轉包分包等非法違法行為查處情況匯總表
9.開展專項行動以來危險化學品領域和煙花爆竹行業典型案例匯總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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