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法草案二次審議

24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進行三次審議的國家安全法草案,擬增加對太空、深海和極地等新型領域的安全維護任務。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對國家安全法草案進行了二次審議。一些常委會委員、列席人員和部門提出,我國在太空、深海和極地等“戰略新疆域”有著現實和潛在的重大國家利益,也面臨著安全威脅和挑戰,應當將維護這些領域的安全任務納入國家安全法。

為此,草案三審稿規定,國家堅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和極地,增強安全進出、科學考察、開發利用的能力,加強國際合作,維護我國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和極地的活動、資產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草案二審稿對糧食安全作了規定。有的常委會委員建議增加保障糧食供給和質量安全的內容。考慮到保障糧食供給的關鍵和基礎是立足國內,不斷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確保糧食產能,而且,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和農業法中已經作了明確,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在草案三審稿中增加“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保障糧食供給“和質量安全”的規定。
在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方面,有的常委會委員提出,促進民族團結,防範和依法懲治民族分裂活動,維護社會安定和國家統一,不僅是對民族地區的要求,也是對全國各個地方的要求。因此,相比於草案二審稿中“維護民族地區社會安定和祖國統一”的表述,草案三審稿修改為“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安定”。
草案二審稿第二十九條對核安全作了規定。有的常委會委員提出,核安全既包括維護民用核安全,也包括軍事核安全,建議對這一條的內容進一步界定和充實。草案三審稿規定,國家堅持和平利用核能和核技術,防止核擴散,完善防擴散機制,加強對核設施、核材料、核活動和核廢料處置的安全管理、監管和保護,加強核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能力建設,防止、控制和消除核事故對公民生命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危害,不斷增強有效應對和防範核威脅、核攻擊的能力。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