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壽鴻壽年金

該產品是一種為退休人員養老而提供的分紅型的人壽保險,既為您提供死亡風險保障,還可以獲得年金領取,滿期時還可以獲得豐厚的滿期保險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壽鴻壽年金
  • 產品名稱:國壽鴻壽年金
  • 保險類別:養老保險
  • 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齡:,繳費方式:,繳費期限:,保障期限:,產品特色:,

投保年齡:

十六周歲以上、六十周歲以下。

繳費方式:

躉交、年交和月交三種。

繳費期限:

十年和二十年兩種。

保障期限:

長期保險

產品特色:

同時,該產品為您提供可觀的周年紅利,讓您分享保險公司的職業化投資和專業化經營成果。
保險責任: 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保險公司負以下保險責任:1、自本契約約定的年金開始領取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七十九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止,每年在本契約的年生效對應日,若被保險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的5%給付年金。 2、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的二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契約終止。 3、被保險人生存至年滿八十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的二倍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契約終止。
繳費方式:保險費的交付方式分為躉交、年交和月交三種,分期交付保險費的交費期間分為十年和二十年兩種,由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
保險期間:本契約的保險期間為本契約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80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止。年金領取領取方式分為年領。開始領取年齡分為55周歲和60周歲二種,投保人可選擇其中一種作為本契約的年金開始領取年齡。
年金:本契約約定的年金開始領取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79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止,若被保險人生存,按規定給付年金年領養老年金=基本保險金額×5%
身故:身故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2;滿期保險金被保險人生存至年滿80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按規定給付滿期保險金滿期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2
分紅:在本契約有效期內,在符合保險監管部門規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據上一會計年度分紅保險業務的實際經營狀況確定紅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確定本契約有紅利分配,則該紅利將分配給投保人。
紅利領取:投保人在投保時可選擇以下任何一種紅利處理方式:現金領取;累積生息:紅利保留在本公司以複利方式累積生息,紅利累積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若投保人在投保時沒有選定紅利處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積生息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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