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工作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工作情況的報告是國務院於2007年12月26日發布,自2007年12月2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07年12月26日
  • 實施日期:2007年12月26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2007年12月26日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孫寶樹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工作,加強對有關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不斷加快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立法進程。2007年以來,先後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等重要法律,並組織開展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專題調研。針對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國務院及時做出部署,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做好整改工作,切實解決突出問題。
一、實施符合我國國情的積極的就業政策,就業再就業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就業局勢基本穩定
就業是民生之本。針對我國就業總量大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困難等突出矛盾,為保障勞動者就業的基本權益,各級政府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完善積極的就業政策體系。2005年,在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基礎上,針對新時期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形勢和特點,對積極的就業政策進行了延續、擴展、調整和充實,特別是在開發就業崗位、增加資金投入、給予稅費減免、實施小額貸款、提供社會保險補貼、開展再就業援助、加強就業服務、擴大職業培訓、調控失業率,以及實施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等方面不斷加大工作力度,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二是建立健全工作責任機制。各級政府從上到下建立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將就業再就業目標任務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層層分解,逐級建立目標責任體系,推動工作落實。三是加強對零就業家庭的幫扶。通過開展創建充分就業社區、開發公益性崗位等措施,到2007年11月底,全國已有86.1萬戶零就業家庭實現了每戶至少一人就業,占零就業家庭總量的99.5%。四是完善就業服務。通過不斷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就業服務的質量和效率明顯提高。連續幾年組織開展針對不同服務對象的“再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技能崗位對接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以及“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服務月”等活動,推動了政策落實,收到良好效果。連續幾年清理整頓勞動力市場秩序,查處非法職業中介,打擊職業介紹領域違法犯罪,進一步規範了職業中介行為。五是強化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定實施各類專項培訓和技能就業計畫,提高了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和就業能力。2005年初至2007年9月底,累計為1725萬人提供再就業培訓,為160萬人提供創業培訓;2005年至2006年,技工學校共培養畢業生155萬人。六是加大財政投入。中央財政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對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予以專項補助,2005年至2007年累計補助各地就業再就業資金559億元。經過努力,積極的就業政策得到全面貫徹落實,就業再就業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就業局勢保持基本穩定。近年來,城鎮新增就業人數逐年遞增,2005年為970萬,2006年達到1184萬,預計2007年將達到1200萬,是實施積極就業政策以來城鎮新增就業人數最多的一年;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人數每年超過500萬人,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每年超過10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呈穩中有降態勢,2005年末為4.2%,2006年末為4.1%,2007年9月末為4.0%。
當前,我國的就業形勢依然十分嚴峻。今後幾年每年城鎮勞動力供大於求在1200萬人左右,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困難行業、資源枯竭城市就業問題突出,前幾年積累下來的就業困難民眾再就業難度較大,技能人才短缺的現象還很嚴重,新成長勞動力和農業勞動力向城鎮及非農領域轉移的就業壓力越來越大。下一步,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抓緊清理、制定和修訂配套法規政策,進一步健全各級政府、各部門促進就業的目標責任體系和考核檢查制度。二是繼續落實積極的就業政策,完善政策內容和操作辦法,解決政策落實中的難點問題,提高政策效果。三是深入開展對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強化援助的針對性、措施的規範性和機制的長效性。四是全面解決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業保險制度並軌遺留問題,妥善做好關閉破產企業職工的安置工作,建立失業預警制度,加強對失業的預防和調控。五是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加強人力資源市場規範管理,積極推進公平就業。六是建立健全勞動者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實施職業能力開發計畫,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繼續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七是推進創業促進就業工作,進一步完善促進勞動者創業的政策,強化創業服務體系建設。
二、全面開展工資清欠專項工作,完善工資支付保障機制,不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努力維護職工勞動報酬權益
工資收入是勞動者及其家庭生存和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基礎,合理的收入分配是保證社會公平的重要條件。為保障職工的勞動報酬權益,各級政府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著力推進解決企業工資歷史拖欠問題。2006年國務院成立由11個相關部門組成的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際聯席會議,下發推進企業解決工資拖欠問題的意見。通過積極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加強工作協調、政策指導和督查調度,推動各地進一步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多數省份2007年年底前可以基本解決企業工資歷史拖欠問題。少數清欠任務重的省份,在2008年上半年基本解決。二是積極建立防止拖欠工資的長效機制。目前,全國出台地方性工資法規或規章的省份達到12個,27個省份對容易發生拖欠工資的特定行業建立了工資保證金制度,同時建立健全將拖欠工資企業納入金融系統徵信體系等工資保障制度,對於預防發生新的工資拖欠發揮了明顯作用。三是認真落實最低工資制度。各地按照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的要求,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2004年至2006年,每個省份平均調整約1.9次;2006年,全國各地都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絕大多數調整幅度在10%以上,調整幅度最高的達到64%。2007年,有21個省份又進行了調整,其他地區也將在200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調整和發布工作。目前,全國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省份是浙江、江蘇,月最低工資標準為850元;全國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省份是北京,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8.7元。四是繼續加強對企業工資分配的調控和指導。進一步完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對引導企業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是:工資支付保障長效機制還不完善,新的工資拖欠問題時有發生;一些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確定不夠科學合理,部分企業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以及採取延長勞動時間、隨意提高勞動定額、降低計件單價等手段變相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現象依然存在;企業一線職工工資偏低,工資增長緩慢,正常增長機制還不健全。下一步,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強對各地工資清欠工作的督查和調度,推動清欠困難較大的地區進一步落實責任,解決好剩餘歷史工資拖欠問題。同時,依法保障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等的支付。二是進一步抓好預防和解決拖欠工資問題的長效制度建設,指導各地建立完善工資支付重點監控制度和特定行業工資保證金制度,更好地發揮金融系統徵信體系對企業的監督懲戒作用;抓緊研究起草《工資條例》,把企業工資支付行為納入法制軌道。三是繼續加大落實最低工資制度的工作力度,指導各地充分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及物價指數等因素合理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重點查處變相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四是抓緊研究制定促進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的政策措施,認真研究確定各行業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抓好《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實施工作。
三、不斷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基本形成
社會保障是社會安定的重要保證。針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不夠健全、歷史遺留問題仍然比較突出等問題,各級政府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按時足額支付各項社會保險待遇。2004年以來連續多年實現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當期發放無拖欠。二是穩步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水平。2005年以來連續三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月人均714元提高到目前的963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工傷保險待遇及失業保險金標準也都逐步提高。目前,全國平均低保標準179元,2007年1月至10月人均月補助水平96.5元,比2006年提高了12.9元。三是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擴大到11個省份,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積極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大力發展企業年金;制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並在全國79個城市啟動試點工作,繼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積極解決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問題;推進東部地區七省市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試點;在部分地區開展了工傷預防和工傷康複試點工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救助水平不斷提高,並在應保盡保基礎上強化動態管理和分類施保,通過發放物價補貼化解食品類物價上漲對低保家庭的影響。四是社會保險覆蓋範圍繼續擴大,基金收入持續增長。近三年來,城鎮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參保人數以年均近7%的速度遞增,基金收入年均增長20%左右。2007年繼續保持良好趨勢,預計到年底,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均超過2億人,五項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突破1萬億元。截至2007年10月底,城市低保對象1052萬戶、2244萬人。五是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工作進一步加強,工作力度不斷加大。2006年對全國各省區市本級和省會城市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基金進行了審計,2007年對全國市、縣級社保基金進行了審計。結合審計整改工作,進一步完善了監管制度和工作體制,總體上保證了基金的安全完整。
當前,社會保障工作還面臨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差距較大,部分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難以參加醫療保險,部分勞動者工傷待遇落實難,物價上漲對部分困難民眾生活產生了一定影響,社會保險覆蓋範圍窄、統籌層次低、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難,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賬”運行問題還沒有得到很好解決,基金投資渠道較為單一等。下一步,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繼續做到按時足額支付各項社會保障待遇,認真做好2008年至2010年連續三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繼續調整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標準,確保城市低保對象等困難民眾的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二是進一步完善各項社會保障制度,繼續推進做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工作,爭取用兩年左右時間在全國範圍內基本實現省級統籌,逐步解決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難問題,積極研究完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探索事業單位和機關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推動企業年金髮展。研究解決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問題,繼續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生育保險制度。繼續做好東部地區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試點,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機制,開展工傷預防和康複試點。繼續推進城市低保救助法制化進程,不斷規範分類施保辦法,探索低保標準科學制定和調整的辦法,加快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探索解決低保邊緣家庭貧困問題。三是加強擴面征繳,進一步擴大各項社會保險覆蓋面,確保基金應收盡收。四是完善基金監管制度和制約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基金安全。研究制定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統一基金投資運營的管理。
四、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勞動契約簽訂率穩步提高,勞動關係協調機制逐步完善
勞動契約是落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範勞動關係雙方權利和義務的重要載體。針對勞動契約簽訂率低、勞動者權益易受損害的問題,各級政府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定實施推進勞動契約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畫。2006年,部署開展“全面推進勞動契約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畫”,明確從2006年至2008年實現各類企業與勞動者普遍依法簽訂勞動契約的目標。通過積極採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動勞動契約制度實施取得積極進展。截至2006年底,全國企業勞動契約簽訂率達到83.9%,預計2007年簽訂率將超過90%。二是實施勞動用工備案制度。要求從2007年起用人單位招用依法形成勞動關係的職工,都應按相關規定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並在全國部署了工作,一些地區已取得明顯成效,對企業勞動用工的監控逐步加強。三是進一步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各地普遍加強了勞動關係工作體系建設和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建設。創建勞動關係和諧企業與工業園區活動取得明顯成效,工資集體協商和集體契約制度逐步完善,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勞動關係處理工作繼續加強。同時,充分發揮工會協調勞動關係、維護職工權益的作用,大力開展工會法律援助活動,工會法律監督得到加強;職工代表大會在職工民主參與以及在企業改制和職工安置過程中的作用逐步得到發揮。
當前,部分行業企業特別是中小型非公有制企業仍然存在著勞動契約簽訂率較低、勞動契約短期化問題突出、契約內容不規範或不履行等現象;一些用人單位由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某些條款的誤讀,有意規避法律,造成了負面影響;隨著經濟結構的調整,勞動關係更加多元化和複雜化,協調難度進一步加大。下一步,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認真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的貫徹實施工作,宣傳普及法律知識,制定和修訂配套法規政策,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法律情況的指導和管理,及時研究解決貫徹實施法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二是繼續推進勞動契約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畫,力爭完成2008年各類企業普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契約的目標。三是繼續推進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建設,逐步實現對企業勞動用工情況的巨觀動態管理。四是繼續推進勞動關係工作體系建設,依託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深入開展創建和諧勞動關係活動,推進集體協商和集體契約制度建設,繼續加強國有企業改制中的勞動關係處理工作,充分發揮各級政府法律援助機構維護困難職工合法權益和工會、職工代表大會協調勞動關係、維護職工權益的作用。
五、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爭議處理,侵害勞動者權益的違法行為受到遏制,勞動爭議當事人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勞動保障監察是保障法律法規實施、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勞動爭議處理是處理勞動關係主體雙方矛盾糾紛的重要機制。針對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權益的違法行為和勞動爭議日益增多的突出問題,各級政府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強日常監察執法。通過開展日常巡視檢查、書面審查、接受舉報投訴等常規檢查,嚴厲查處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2005年初至2007年6月底,主動檢查用人單位324.4萬戶次,責令用人單位與3031萬名職工補簽了勞動契約,補發2052萬名職工工資待遇等近150億元,補繳社會保險費119億元。同時,查處了一批用人單位違反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案件。二是加大專項檢查和整治工作力度。從2004年起,每年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工資支付情況、勞動力市場秩序、企業用工的專項檢查和專項行動,加大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特別是2007年7月至8月,在全國範圍內以鄉村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為重點,組織開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拐騙農民工、使用童工、強迫勞動、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此次專項行動共檢查“四小”及其他用人單位62萬餘戶,涉及勞動者1930.8萬人,調查處理違法案件33萬件,取締無證“四小”2.4萬戶。三是加強勞動爭議處理工作。2005年至2007年上半年,全國勞動仲裁機構共立案受理勞動爭議案件78.6萬件,涉及勞動者171萬人,結案率保持在90%以上。同時,進一步強化了基層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對於進入訴訟程式的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從快處理。四是認真做好信訪維穩工作。完善工作制度,積極做好日常接訪,加大排查工作力度,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認真解決職工民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有效地維護了勞動者權益和社會穩定。
當前,違反法律法規、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現象仍時有發生,在個別地區特別是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還相當嚴重;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等法律法規的施行,勞動領域矛盾糾紛和勞動爭議案件預計將會大量增加,監察執法和勞動爭議處理專業化程度低、效能不足、案多人少的問題將更加突出。下一步,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繼續開展專項檢查和整治活動,加強對違法行為高發的重點地區和行業的監察執法,重點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不簽訂勞動契約、不參加社會保險、逾時加班加點、侵害未成年工和女職工勞動保護權益等突出問題,加大對強迫勞動、非法用工等違法犯罪行為及其背後的瀆職侵權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二是健全勞動保障監察制度,加大日常監察力度,提高對企業勞動用工動態監管水平;加強監察執法組織特別是基層組織建設,完善綜合治理機制。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調解機制,積極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進一步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員隊伍的作用。三是推進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加強勞動爭議處理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及時有效地處理勞動爭議訴訟案件。切實抓好《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頒布後的貫徹實施工作。四是認真抓好各項維護職工權益政策的落實,及時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和群體性事件。
六、加大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力度,勞動者安全狀況得到較好維護
安全生產關係勞動者生命財產安全,是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內容。通過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的共同努力,全國安全生產呈現總體穩定、趨向好轉的態勢,有力維護了勞動者生命安全和健康權益。在事故總量連續四年下降的基礎上,2007年1月至11月全國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21.9%和13.8%。主要措施:一是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綜合治理。推進落實安全規劃、行業管理、安全投入、科技進步、經濟政策等12項安全生產治本之策;深入開展煤礦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攻堅戰,關閉1萬餘處小煤礦;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執法力度,嚴格安全生產許可,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共關閉非煤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建築施工等行業的2.7萬餘處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單位。二是加強生產作業場所監督檢查。在2007年全國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中,檢查生產經營企業和單位276.2萬戶,排查隱患487.1萬餘條,整改率93.5%,落實整改資金148.2億元。同時,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規章制度和技術措施,加強現場管理,做好職工勞動保護,嚴肅查處生產安全事故。三是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先後制定20餘個加強教育培訓的規定和規範性檔案,積極組織開展職工安全生產知識普及工作,加強對煤礦等高危行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的安全培訓,有效提高了職工安全素質和勞動保護能力。
當前,全國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一些用人單位特別是中小型私營企業不履行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義務,勞動保護制度措施不完善、經費投入不足、生產安全條件差等問題仍然比較嚴重;縣級以下特別是鄉鎮安全監管機構不健全、監管人員配備不足的問題突出,嚴重影響了監管執法的效果。下一步,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加強管理,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完善措施,加強對職工的勞動保護;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意識。二是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工作力度,繼續開展專項檢查和整治活動,加強對重點地區和行業的檢查執法,依法保護職工的安全健康權益,加大對瞞報、謊報事故情況,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等違法犯罪行為及其背後的瀆職侵權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三是加強安全監管基礎建設,健全工作機構,落實鄉鎮政府安全監管責任,充實工作隊伍,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
七、大力推進職業衛生工作,勞動者職業病防治取得積極進展
職業病防治涉及勞動者身心健康,關係勞動者全面發展。為維護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各級政府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完善法規標準。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實施,逐步健全配套職業衛生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範,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基本建立。二是加強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日常監督檢查。2006年,共檢查煤炭、化工、冶金等職業病多發行業單位近6萬家,建設項目4778項。其中,檢查發現並處理違法單位1.2萬餘家;檢查存在放射性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1811項,放射工作單位近1.7萬家,共處罰違法單位1745家。三是開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三同時”審查。全國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率從2002年的不到15%提高到35%。四是加強職業病診斷、鑑定機構建設,做好職業病的診斷與鑑定,使職業病人及時得到治療。五是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普及活動。通過一年一度的宣傳周活動,充分利用各種公共傳播手段,加強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科普知識的宣傳,結合重大職業病危害事件和案件查處工作,進一步提高了全社會職業病防治意識和勞動者維護健康權益意識。
當前,一些用人單位特別是中小企業不落實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措施,作業環境惡劣、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等問題嚴重,侵害職工生命健康權益的現象仍然比較突出;法律法規落實還不到位,對企業職業病難以有效監控,對違法行為處罰力度不夠,難以實施有效制裁;職業衛生防治和監督隊伍不健全、技術水平落後、職業病防治能力不強等問題仍然十分突出。下一步,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認真制定職業病防治規劃,明確職業病防治的具體目標和措施。二是進一步完善法規和政策,加大對侵害勞動者健康權益行為的處罰力度。三是進一步落實政府監管責任,健全部門協調配合機制,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工作,加大監管力度,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四是落實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主體責任,監督用人單位制定並落實職業病防治方案和措施。五是加強職業病防治和監管體系建設,明確監管責任,提高職業衛生防治能力。
八、完善和落實國家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政策措施,維護農民工權益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農民工是我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湧現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解決農民工問題,是我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領域的一個重大問題。為切實解決農民工面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保障農民工權益的長效機制,各級政府從統籌城鄉發展出發,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定實施維護農民工權益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了工作機制。2006年,國務院印發《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明確了維護農民工權益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政策措施,並從上到下建立了農民工工作協調機構,全面部署開展維護農民工權益工作。二是認真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2003年以來,結合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通過不斷加強日常監管,強化專項監督檢查,加大對惡意欠薪、傷害討薪人員、欠薪逃匿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為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措施,截至2007年7月底,全國累計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433.2億元,大規模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得到遏制,欠薪舉報投訴大為減少,解決拖欠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初步建立。三是推動用人單位與農民工依法簽訂並履行勞動契約。以建築業、住宿和餐飲業等農民工集中且流動性很強的行業為重點,開展專項簽約行動,農民工勞動用工管理進一步規範。四是逐步改善農民工職業安全衛生條件。大力開展職業衛生、農民工疾病預防控制等監督檢查工作,組織了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申報和摸底。以高危行業農民工為重點,組織全員安全培訓,並把安全培訓納入監管監察內容,與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年審制度結合起來。僅2006年,全國就對2183萬農民工進行了安全培訓。五是不斷改善農民工就業環境。全面取消了對農村勞動者進城和跨地區就業的限制。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向農村勞動者免費開放。連續三年在春節前後開展以幫助進城求職農民找工作為主題的“春風行動”。2006年起在全國選擇了27個城市進行統籌城鄉就業試點,在培訓、就業、維權、保障等方面探索了有益經驗。六是加強農民工培訓。實施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計畫、技能就業計畫、陽光工程、溫暖工程等農民工培訓計畫,開展了建築工地農民工業餘學校創建活動,促進了農民工職業技能水平的普遍提高。2006年以來,對農民工的培訓超過6000萬人次。七是加快推進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工作。制定實施了推進高風險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平安計畫”和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專項擴面行動,農民工參加工傷和醫療保險人數持續增長,截至2007年11月底,分別達到3799萬人和3053萬人。八是認真做好農民工相關公共服務工作。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農民工的計畫生育、衛生防疫、文化生活和居住環境逐步改善。九是逐步健全農民工權益保障機制。農民工參與社區管理工作逐步推進。已有12個省區市統一了城鄉戶口登記制度。一批農民工土地承包糾紛得到妥善解決。在農民工集中的社區普遍設立了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聯繫點,廣泛開展普法宣傳和人民調解等活動,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近兩年來,新加入工會的農民工有4125萬,全國農民工加入工會的人數達到6200萬。
當前,維護農民工權益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勞動契約簽訂率低、勞動環境差、勞動時間長、職業病和工傷事故多、工資水平偏低、工資拖欠時有發生、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比例不高等。同時,維護農民工權益的長效機制建設仍處於起步階段,戶籍制度改革、流動人口管理、農民工養老保險等一些深層次矛盾,還沒有很好解決。下一步,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進一步加強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從2007年10月15日至2008年1月31日,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專項檢查,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同時,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逐步提高農民工工資水平。二是結合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推動用人單位與農民工依法訂立並履行勞動契約。三是加強對煤礦、非煤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建築施工等高危行業的安全生產監察;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落實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制度,加大監督檢查和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切實維護農民工勞動安全衛生權益。四是全面加強對農民工的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繼續組織實施統籌城鄉就業試點,繼續落實免費就業服務政策,加強對農民工的技能培訓和安全培訓,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五是繼續推進農民工特別是高風險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制定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六是加強對農民工的公共服務,繼續完善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措施,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搞好農民工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做好對困難農民工的幫扶救助工作。七是加強農民工權益保障機制建設,為農民工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加強對侵害農民工權益案件的立案、審判和執行工作力度;繼續推動農民工參加工會。八是開展優秀農民工評選表彰活動,樹立農民工先進典型,加強對農民工權益保障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機構與人員的宣傳和表彰,進一步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農民工的社會氛圍。
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涉及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直接關係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我們將虛心接受全國人大的監督,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履行職責,堅持依法行政,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加快制度建設,加大監察執法力度,不斷實現好、發展好、維護好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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