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湖南省撤銷漣源縣設立漣源市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湖南省撤銷漣源縣設立漣源市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87年06月10日發布,自1987年06月1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87年06月10日
  • 實施日期:1987年06月10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機構編制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三月十七日《關於撤銷漣源縣設立漣源市的請示》收悉。同意撤銷漣源縣,設立漣源市(縣級),以原漣源縣的行政區域為漣源市的行政區域。
國務院
一九八七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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