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是國務院於2009年04月22日發布,自2009年04月22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09年04月22日
  • 實施日期:2009年04月22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污染防治
  --2009年4月22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上
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進展情況,請予審議。
一、全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黨的十七大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指出我國經濟成長的資源環境代價過大,強調要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確定了新時期環保工作思路。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紮實推進環境保護工作,全民環境意識進一步提高,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在經濟快速發展的情況下,全國大氣環境質量基本穩定,部分城市有所好轉。
(一)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國務院成立了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溫家寶總理擔任組長,批覆了《“十一五”期間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印發了《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以及污染減排統計、監測、考核辦法等檔案,批准了《國家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一五”規劃》。受國務院委託,環境保護部與各省(區、市)、五大電力集團公司分別簽訂了減排目標責任書,落實了減排責任。中辦、國辦組成聯合督查組,對污染減排工作進行了專項督查。各地區、各部門強化目標責任考核,加大工程減排、結構減排、管理減排的工作力度,出台脫硫優惠電價等經濟激勵政策,推動減排工作深入開展。到2008年年底,全國已建成脫硫設施的火電裝機累計3.63億千瓦,形成年脫硫能力約1000萬噸。與2005年相比,脫硫裝機占火電總裝機的比例由12%上升到60.4%,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減少了8.95%,實現“時間過半完成任務過半”,污染減排取得重要進展。
(二)城市大氣環境綜合整治不斷加強。各地區最佳化城市產業布局,一大批重污染企業實施了搬遷改造。積極推動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鼓勵發展熱電聯產、集中供熱,較好地解決了面源污染問題。2008年,全國集中供熱面積達到30億平方米。鼓勵發展城市公共運輸,全國大中城市普遍設立了公共運輸專用線,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取得較大進展。國家先後頒布實施83項機動車環保標準,出台補貼政策加速老舊車輛淘汰進程,徹底禁用含鉛汽油。與2000年相比,2008年我國新生產輕型汽車的腳踏車污染物排放量下降了90%以上。城市園林綠化工作得到加強,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由2005年的6.5平方米增加到2008年的8.98平方米,有效抑制了城市揚塵污染。為切實解決與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大氣污染問題,有關部門出台了餐飲油煙管理規定和排放標準,啟動了加油站油氣污染治理工作,京津冀地區有1976座加油站已完成治理。與2000年相比,2008年全國城市空氣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氮年均濃度分別下降28.5%、33.3%和31.5%,空氣品質達到國家二級以上標準的城市比例由35.6%提高到76.8%,增長了41個百分點。
(三)積極探索大氣污染區域聯防新機制。為確保北京奧運會空氣品質達標,經國務院批准,環境保護部與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等6省(區、市)以及各協辦城市建立了大氣污染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治理、統一監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奧運會和殘奧會期間,北京市空氣品質達標率為100%(其中12天達到一級標準),創造了近10年來北京市和華北地區空氣品質最好水平,完全兌現了奧運會空氣品質承諾。除上海市出現一天輕微污染外,天津、瀋陽、青島和秦皇島等奧運協辦城市空氣品質全部優良,滿足了奧運會空氣品質的要求。北京奧運會空氣品質保障工作得到了國內外的肯定和讚譽,為我國環境空氣品質全面改善積累了寶貴經驗。
(四)產業結構調整力度進一步加大。有關部門先後出台《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高排放、高耗能行業盲目擴張。建立更加嚴格的環境準入制度,提高了鐵合金、焦化、電石等10多個行業的環境準入條件。建立了落後產能退出機制,實施經濟補償政策,進一步加大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力度。2007-2008年,全國共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水泥1.05億噸、煉鐵6000萬噸、煉鋼4300萬噸、焦化6445萬噸、土焦4700萬噸、火電裝機3107萬千瓦,有力地促進了產業結構最佳化,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持續下降。與2000年相比,2008年單位GDP二氧化硫、煙塵、工業粉塵排放量分別下降了57%、76%和82.8%。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國務院先後批准了汽車、鋼鐵等10個行業的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明確提出嚴格環境準入要求,嚴防“兩高一資”項目的盲目擴張和低水平重複建設,在保增長的同時,堅持環境保護的基本國策不動搖。
(五)清潔能源利用和節能工作紮實推進。發展清潔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是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的重要措施。國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出台了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和配額交易方案,先後實施了“西氣東輸”、“西電東送”等清潔能源重點工程,積極鼓勵核電發展。與2005年相比,2008年全國水電、核電和風電的使用量增長了37.2%,天然氣的使用量增長了61.4%,新增的清潔能源替代了約1.1億噸標準煤。能源節約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全國單位GDP能耗逐年下降。與2005年相比,2008年全國單位GDP能耗下降10.08%,相當於近三年累計節約能源約2.9億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硫排放329萬噸。2006年以來,國家已安排170億元支持農村沼氣建設,建成農村戶用沼氣達3050萬戶,農村居住環境有所改善。
(六)大氣污染防治法制建設和執法工作不斷深入。1987年,全國人大頒布了大氣污染防治法,先後於1995年和2000年進行了兩次修訂,全面推動了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法規,實施了200多項大氣環境標準,初步形成了較為完備的大氣污染防治法規標準體系。有關部門已連續五年開展了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查處環境違法企業12萬多家(次),取締關閉違法排污企業2萬多家,維護了人民民眾的環境權益。嚴格實施“區域限批”政策,集中解決了一批突出環境問題,促進了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境質量改善。對脫硫設施運行不正常的違法企業給予嚴厲處罰,確保減排工程真正發揮減排效益。
(七)污染防治基礎能力建設力度不斷加大。2007年,全國污染治理投資3387.6億元,比上年增加32%,占當年GDP的1.36%。近兩年,環保能力建設投資超過150億元,全國環境空氣品質監測網路基本形成,地級以上城市共建成911套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系統,配備主要環境監測儀器設備4.5萬台(套),648個環境監察機構通過了標準化建設驗收,3000多家重點企業安裝了線上自動監控設備。沙塵暴監測網路初步建成,基本實現沙塵暴實時預報。2008年,我國成功發射了兩顆環境與災害監測衛星,為大區域高精度開展大氣環境監測奠定了基礎。
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問題
隨著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能源消費的不斷攀升,已開發國家歷經近百年出現的環境問題在我國近二、三十年集中出現,呈現區域性和複合型特徵,存在發生大氣嚴重污染事件的隱憂,大氣環境形勢非常嚴峻。
(一)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導致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居高不下。長期以來,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是影響我國大氣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煤炭在我國能源消費中的比例在70%左右,是大氣環境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的主要來源,煤煙型污染仍將是我國大氣污染的重要特徵。2006-2008年,我國煤炭消費量增加了6億多噸,其中火電行業增加了4億多噸,儘管《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的二氧化硫減排目標有望實現,預計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總量仍將達2200萬噸左右。
(二)城市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2008年,全國23.2%的城市空氣品質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113個重點城市中,有48個城市空氣品質達不到二級標準,城市空氣中的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濃度依然維持在較高水平。另據部分城市灰霾和臭氧污染監測試點表明,灰霾和臭氧污染已成為東部城市空氣污染的突出問題。上海、廣州、天津、深圳等城市的灰霾天數已占全年總天數的30%-50%。灰霾和臭氧污染不僅直接危害人體健康,而且造成大氣能見度下降,看不見藍天,使公眾對大氣環境不滿。我國目前的空氣品質評價指標僅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三項污染物,尚不能完全反映大氣污染的實際狀況,使空氣品質評價結果與公眾直觀感受不一致。
(三)區域性大氣污染問題日趨明顯。我國長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占全國6.3%的國土面積,消耗了全國40%的煤炭、生產了50%的鋼鐵,大氣污染物排放集中,重污染天氣在區域內大範圍同時出現,呈現明顯的區域性特徵。在遼寧中部城市群、湖南長株潭地區以及成渝地區等城市密度大、能源消費集中的區域也出現了區域性大氣污染問題。但目前城市大氣污染治理“各自為戰”,尚未建立有效的區域空氣聯防聯控機制,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區域和城市的大氣環境問題。
(四)機動車污染問題更加突出。2008年,我國汽車保有量超過6400萬輛,汽車尾氣排放成為大中城市空氣污染的重要來源,使大中城市空氣污染開始呈現煤煙型和汽車尾氣複合型污染的特點,加劇了大氣污染治理的難度。汽車排放的污染物主要集中在城市道路兩側和交通密集區域,與人群距離近,嚴重危害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此外,我國目前的車用燃油標準與汽車排放標準還不同步,雖然全國已經普遍實施了機動車國Ⅲ標準,北京、上海提前實施了國Ⅳ標準,但汽車燃油品質明顯落後於汽車技術進步,制約了我國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的開展。
(五)環境法規和保障體系有待進一步加強。現行的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在排污許可證、機動車污染防治、區域性大氣污染防治等方面尚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環境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仍然存在。相關經濟激勵政策體系不完善,排污收費標準偏低,企業開展污染治理缺乏主動性。大氣環境監管能力相對薄弱,環境管理人員不足、能力不強的問題依然突出。環保執法權威尚未有效樹立,執法難的問題較為嚴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仍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構想
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雖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任務仍很艱巨。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污染減排為中心,加大污染治理力度,著力解決危害民眾健康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努力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一)確保實現主要大氣污染物減排目標。把強化政府責任作為實現減排目標的關鍵環節,切實落實《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各項要求。著力推進結構減排,牢牢把好環境準入關口,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2009年將分別淘汰電力、煉鐵、煉鋼、造紙等行業落後生產能力1500萬千瓦、1000萬噸、600萬噸和50萬噸;繼續做好工程減排,2009年將新增燃煤電廠脫硫裝機容量5000萬千瓦以上,新建20台(套)鋼鐵企業燒結機煙氣脫硫工程;大力推進監管減排,將脫硫設施穩定運行作為監管重點。同時,及早謀劃“十二五”期間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措施,將火電廠氮氧化物排放納入總量控制範疇。
(二)建立和完善區域、城市大氣聯防聯控機制。研究建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協調解決區域和城市大氣污染防治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全國大氣污染重點區域劃分工作,編制珠三角、長三角和京津冀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規劃,明確區域空氣品質改善目標,建立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完善空氣品質評價標準體系,增加臭氧、細顆粒等指標,更加客觀地反映空氣品質。每年公布城市空氣品質考核結果,接受民眾監督,並將空氣品質狀況與經濟、行政獎懲措施掛鈎。
(三)進一步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嚴格環境準入,確保國家拉動內需投資的環境安全。加大煉鋼、煉鐵、鐵合金、焦炭等13個行業落後生產能力的淘汰力度,嚴格控制“兩高一資”項目和產能過剩行業的過快增長,進一步推動產業結構的最佳化升級。嚴格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環保信息披露制度。全面啟動火電廠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工作,新建火電機組同步建設脫硝裝置,積極開發、引進和消化吸收適合我國國情的氮氧化物控制技術和產品,給予必要的政策扶持,推動我國脫硝產業健康發展。
(四)大力推進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進一步加快機動車排放控制標準的實施進程,力爭到2020年,新車排放控制水平與已開發國家接軌。加大新車環境保護監管力度,確保新車出廠穩定達標。加強在用車污染控制,實施全國統一的在用車環保標誌管理制度。加快車用燃油低硫化進程,鼓勵使用車用燃油清淨劑,改善車用燃油品質。大力發展壓縮天然氣、液化天然氣、生物柴油、燃料電池和混合動力等清潔能源車輛,提高清潔能源車輛使用比重。
(五)進一步完善大氣污染防治監管和保障體系。積極配合做好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工作。進一步完善大氣污染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對嚴重違法排污企業實行停產整治、掛牌督辦、限期關閉等措施。完善重大污染違法案件移送司法及協同配合機制。健全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利用財政、稅收、價格、信貸、保險等多種手段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六)強化大氣污染防治的科技支撐。加強“十二五”期間大氣污染防治規劃框架體系、指標體系、環保投入體系及政策法規體系研究,努力提高規劃的指導性、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執行力。加強大氣污染基礎性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深刻把握我國大氣污染本質特徵,形成科學高效的控制策略和技術體系;加強環境空氣和污染源的監測體系建設,形成滿足實際需要的大氣污染監控和預警能力;加強我國大氣污染治理產業和各行業節能減排技術研發,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多次組織執法檢查和調研,提出了許多重要的報告和建議,有力地推動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聽取匯報,進一步體現了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切實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努力實現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推動全國環境質量逐步改善,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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