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醫改辦關於進一步加強醫改監測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醫改辦關於進一步加強醫改監測工作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工作部署,2014年的年度監測和2015年的月度監測工作已經開始。為進一步加強監測工作,規範數據報送,提高數據質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醫改辦關於進一步加強醫改監測工作的通知
  • 文號:國衛發明電〔2015〕4號
國辦發文,監測安排,按時報送數據,抓緊審核匯總,撰寫監測報告,監測工作,工作要求,附屬檔案,

國辦發文

按照《國務院醫改辦關於印發2014年醫改監測工作方案的通知》(國醫改辦函〔2014〕59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我辦組織完成了12次月度監測和2次季度監測,監測結果為深化醫改提供了重要依據。各地確定專人負責監測工作,基本完成了各次數據報送,但也有部分省份存在遲報或缺報現象。根據各省(區、市)向國家級衛生統計網路信息直報平台推送數據時間統計,月報及時率、遲報率和缺報率分別為44.3%、40.1%、15.6%,福建、黑龍江、西藏、青海4個省(區)和兵團報送及時率在75%以上(附屬檔案1)。
全國340個地市中,第2季度季報及時率為53.5%,貴州、西藏、陝西3個省(區)及兵團為100%(附屬檔案2)。
第3季度季報及時率為67.6%,河北等12個省(區)為100%(附屬檔案3)。江蘇省蘇州市2個季度未報數據。總體上看,安徽、江西、廣東、廣西、海南、寧夏等省(區、市)的季報數據質量較好。天津、山西、湖北等省(市)及時率、遲報率和缺報率在全國位次較為滯後。
根據工作部署,2014年的年度監測和2015年的月度監測工作已經開始。為進一步加強監測工作,規範數據報送,提高數據質量,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監測安排

一、關於2014年的年度醫改監測工作安排

按時報送數據

按照通知要求,地市級醫改辦於2015年2月15日前務必報送2014年度《地市級醫改監測表》,省級平台於15日24時自動推送數據。國家衛生計生委有關司局於2015年2月15日前報送相關醫改監測指標的2014年統計數據。

抓緊審核匯總

省級醫改辦、國家衛生計生委有關司局要確保醫改監測及統計數據的及時性、完整性、準確性。國家衛生計生委統計信息中心將於2月16-17日審核各省(區、市)監測數據並反饋審核結果,2月25-28日聯繫各省(區、市)訂正錯誤數據並匯總全國數據。

撰寫監測報告

根據年度監測數據,國家衛生計生委統計信息中心於3月2日前完成《2014年度醫改監測報告》撰寫。

監測工作

二、關於2015年醫改監測工作安排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印發後將儘快下發2015年醫改監測方案,方案印發前繼續執行2014年度醫改監測方案,即:省級醫改辦按照2014版月報表於每月15日前報送上月監測數據,不要求報送第1季度監測。

工作要求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2014年的年度醫改監測指標多、時間緊,各省級醫改辦要切實負起總責,各責任單位密切配合,按照任務分工和時間節點及時完成數據報送、審核、訂正任務,不得影響全國數據匯總和報告撰寫。
(二)請各省級醫改辦高度重視醫改監測工作,加強部門間協調溝通,確保月度、季度和年度監測數據的及時性、完整性、準確性。如因行政區劃變動、醫療機構合併等原因調整數據的情況請及時函報我辦。
(三)我辦將定期以《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簡報》等形式通報醫改監測情況特別是及時率、遲報率、和缺報率等情況。如報送平台出現技術問題請及時聯繫國家衛生計生委統計信息中心。

附屬檔案

1. 2014年各省份醫改監測月報報送情況
2. 2014年各地市醫改監測季報報送情況(2季度)
3. 2014年各地市醫改監測季報報送情況(3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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