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管理司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管理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管理司
  • 主要職責: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 內設機構:經費處、社會保障處等
  • 性質:政府機構
一、主要職責
(一)擬訂中央國家機關財務管理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中央國家機關行政辦公用房建設與維修項目經費的支付管理和離退休經費、公務用車經費等專項經費的管理。
(三)負責提出加強行政運行經費、機關服務經費、住房改革支出經費管理的建議。
(四)擬訂中央國家機關有關社會保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五)擬訂政府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的相關制度和標準。
(六)承擔國家有關重大活動和國務院重要會議的經費管理工作。
(七)承擔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採購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指導中央國家機關會計事務工作。
(九)負責局內審計和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十)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財務管理司設6個職能處,分別是綜合處、經費處、社會保障處、會計處、機關財務處和審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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