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轉國家經濟委員會關於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工作情況和今後意見的報告

《國務院批轉國家經濟委員會關於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工作情況和今後意見的報告》是1980-8-9國務院發布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批轉國家經濟委員會關於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工作情況和今後意見的報告
  • 性質:報告
  • 部門:國務院
  • 時間:1980-8-9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國務院批轉國家經濟委員會關於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工作情況和今後意見的報告
國務院行政法規庫
國務院
1980-8-9

法規內容

國務院同意國家經委《關於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工作情況和今後意見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望認真研究執行。
一年來,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發展很快,現已具有相當規模,取得了顯著的效果。擴大企業自主權,是整個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環節,對於發揮企業的內在動力,促進企業間的經濟聯合,挖掘我國的經濟潛力具有重大的意義。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23號檔案和國家經委報告中提出的意見,改進試點辦法,擴大試點內容,把擴大企業自主權的工作進一步推開。其中,如按國家經委報告改進利潤留成辦法的,現在可著手做好準備,待新的年度再開始執行。
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對試點企業的領導,認真總結經驗,及時解決試點中出現的問題。通過試點,要切實加強企業的經營管理,提高產品質量,增加上繳利潤,認真解決工人參加管理的問題,促進我國工交生產的發展。
一九八0年九月二日國家經濟委員會關於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工作情況和今後意見的報告
一九八0年八月九日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國務院於一九七九年七月十三日下達了《關於擴大國營工業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的若干規定》等五個改革管理體制的檔案,即國發175號檔案。國家經委、財政部等六個部門先在京、津、滬選擇首鋼等八個企業進行了試點。接著又在成都召開的全國工交工作會議上,介紹了四川一百個企業試點的經驗,擴大企業自主權的試點工作在全國逐步展開。一年來,在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的領導下,試點工作進展很快,形勢很好。
一、擴大企業自主權的基本情況
從一九七九年到今年六月底,據二十九個省、市、自治區和一些工交部(不包括軍工)統計,試點企業總計為六千六百多個,這些試點企業約占全國預算內工業企業數的百分之十六左右,產值占百分之六十左右,利潤占百分之七十左右。其中上海、天津試點企業利潤已達到百分之八十以上,北京已達到百分之九十四。
一年來的實踐說明,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的方向是正確的,效果是顯著的,對於調動企業和廣大職工的積極性,搞好整頓,改善管理,發展生產,增加盈利,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據各地上報的數字統計,一九七九年的試點企業完成工業總產值比一九七八年增長百分之十一點六;實現利潤比一九七八年增長百分之十五點九;上繳利潤比一九七八年增長百分之十二點六。一般試點企業的產量、產值、上繳利潤增長幅度都超過試點前的水平,也高於非試點企業的水平。在增產增收的基礎上,總的來看都實現了“三多”(即國家多收,企業多留,職工多得)。去年四千二百多個試點企業總的利潤留成額為二十一億三千萬元,占全部實現利潤的百分之八點五。按財政口徑,即扣除試點前也應得的職工福利和獎勵基金兩項,企業所得為十四億零四百萬元,占增長利潤的百分之四十點八。今年上半年,工業生產形勢很好,試點企業的產值、利潤繼續大幅度增長。有些省、市試點企業利潤增長幅度高於產值增長幅度。
隨著試點工作深入發展,在利潤留成的辦法上,也創造了多種形式,絕大多數試點企業按國務院23號檔案規定,實行基數利潤留成加增長利潤留成的辦法,同時也有些地區和部門從實際情況出發,經過批准另訂了一些試點辦法。試點企業除了實行利潤留成以外,在生產計畫、產品銷售、新產品試銷、獎金分配、資金使用、機構設定和中層幹部任免等方面,也不同程度地有了一些權利。擴大企業經營管理的自主權雖然只是初步的,但已經顯示了黨的政策威力,給企業帶來了許多具有重要意義的變化。主要表現在:
第一,企業有了一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和獨立的經濟利益,開始成為一個具有內在動力的經濟單位。擴大企業自主權,更好地把國家、企業、職工三者利益統一起來,把企業的經濟責任、經濟效果和經濟利益結合起來,調動了企業的積極性。從領導幹部到廣大職工增強了責任感,提高了按經濟規律辦事的自覺性,促進了企業整頓和經營管理的改善。不少試點企業推行了全面質量管理和全面經濟核算,使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有了顯著的提高,促進了生產的發展。
第二,企業開始重視發揮市場調節作用,普遍增強了經營觀念、市場觀念、服務觀念和競爭觀念。廣大幹部和職工動腦筋想辦法,廣開生產門路,擴大財源,努力改變經營作風,進行市場調節。
第三,企業有了一定的發展生產的資金,可以用於挖、革、改,做到花錢少,收效快。如北京首鋼、內燃機總廠、清河毛紡廠三個試點企業,去年利潤留成總額中有百分之三十一點五,共八百零八萬元,用於發展生產,他們把這筆錢同折舊費等合併使用,共有六千九百多萬元,安排了一百二十六項重點措施,加快了企業改造。
第四,企業領導幹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為四化建設發揮聰明才智,有了更寬廣的用武之地。一批有經營管理才幹的企業領導幹部正在湧現,並得到鍛鍊。
第五,推動了企業的民主管理。許多試點企業建立和健全了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並開始行使了討論企業規劃、決定資金使用、選舉基層幹部等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六,企業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逐步地改善了職工生活。許多試點企業在職工宿舍、食堂、澡堂、幼稚園等集體福利設施方面,都有所改善。試點企業,去年一般都本著按勞分配原則,發了相當兩個月左右標準工資的獎金。這些看得見、摸得著的職工福利和實際利益,調動了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當前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國務院《關於擴大國營工業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的若干規定》還沒有全面落實。一年來的試,主要是試行了利潤留成辦法,其他方面的規定,總的說來還很不落實。根本原因是由於現行經濟管理體制和上層建築的某些環節還不能適應企業擴權的要求。試點企業反映比較突出的有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企業的產量、產值、利潤、勞動、物資等計畫指標仍然是分頭下達,互不銜接,使企業領導幹部要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奔波於眾多“婆婆”之間,求平衡,爭發展。
第二,由於思想認識不統一,和受現行體制、制度上的限制,開展市場調節仍然有不少阻力。
第三,企業參與外貿和外匯分成的規定至今沒有兌現。關於“四聯合、兩公開”(即聯合辦公、安排生產、對外洽談及派小組出國考察;外貿出口商品價對工業部門公開,工業生產成本對外貿部門公開)、外匯分成、出口產品作價等有關規定都未落實。
第四,企業還沒有支配利潤留成資金的充分權利。不少企業反映,“自籌自籌,有了錢發愁”。搞挖、革、改的審批手續繁瑣,所需物資設備不易解決。特別是建職工宿舍和必要的房屋更難。
第五,企業用人的權利也不落實。關於任免中層幹部和招工擇優錄取的規定,企業很難執行。不少企業反映,企業不僅不能按需要招工,相反還要接受當地硬性攤派的大量待業人員。
(二)現行的《利潤留成試行辦法》還不夠完善。
一是普遍反映利潤留成比例偏低,生產發展基金太少。現行辦法規定的生產發展基金,實際上就是新產品試製費一項,新產品試製費又只按利潤總額百分之一二左右核定的;而且規定油田、電站、礦山、森林等企業還不提取這項費用。二是規定計算增長利潤採取“環比”辦法,當年的增長額到第二年就變成了新的基數,基數年年加大,增長越來越難。這對於原來經營管理較好、盈利水平較高的企業是不利的,形成“鞭打快牛”,“先進吃虧”。三是目前有些企業任務不足,產品結構發生變化,執行這個辦法有一定困難。四是這個辦法對當前存在的一批微利或虧損的企業基本上不適用,特別是礦山企業。
(三)物價不合理,是擴大企業自主權的一大障礙。
由於價格不合理,再加上稅率等因素,造成企業之間利潤懸殊。上海十一棉紡織廠和二十八棉紡織廠,兩廠生產規模、職工人數基本相同,十一廠生產純棉紡織品,每百米利潤九元;二十八廠生產滌棉混紡織品,每百米利潤五十六元六角,二者相差五倍多。這種情況在不同行業之間差別更大,如石油、化工行業的企業和煤炭、冶金的礦山企業利潤懸殊,造成了企業之間的“苦樂不均”。
(四)企業的社會負擔很重。
現在,企業社會負擔很重,成本加大,利潤減少,直接關係到企業的實際利益。實行利潤留成後,矛盾更加突出了。特別是有的部門和單位,以各種名目向企業伸手,進一步加重了企業負擔。北京市最近調查,企業負擔有十幾種之多,其中不少是很不合理的。這是造成有些企業增產不能增收的一個重要原因。
(五)礦山企業的擴權試點辦法還沒有很好解決。
礦山企業和其他工交企業相比,有不同的特點:地質、資源等條件變化大,不穩定的客觀因素多;開拓延深、提升、運輸、排水、通風、管線等費用逐年提高,加大成本;老礦山的資源和生產能力逐年遞減,採掘失調嚴重,新井接續不上;過去開採一般是先富後貧,原礦品位逐年下降、礦產品價格太低。因此礦山企業虧損的較多,即使有盈利的企業,利潤也是下降的趨勢。所以普遍認為《利潤留成試行辦法》對礦山不大適合,靠有限的利潤留成資金,無法實現“以礦養礦”的要求。
三、對進一步搞好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的意見
要加強對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工作的領導,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經驗,擴大試點內容,及時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在此基礎上,明年要把擴大企業自主權的工作,在國營工業企業中全面推開,使企業在人財物、產供銷等方面,擁有更大的自主權,推動經濟管理體制的進一步改革。具體意見如下:
(一)要改進現行的利潤留成辦法。
要把利潤留成的辦法搞得比較完善合理,最根本的是要對價格、稅制進行合理的調整和改革。但在價格、稅制沒有全面調整以前,要從實際情況出發,採取不同的形式把利潤留成的辦法搞得相對合理一些,不搞“一刀切”。國務院23號檔案下達的利潤留成辦法,基本符合多數企業的情況,因此仍要繼續貫徹執行這個辦法。少數企業,由於情況特殊,經過批准,可因地制宜採取一些變通辦法:(1)為了解決“鞭打快牛”的問題,對少數經營管理好、盈利水平高、增長難度大、主要經濟技術指標超過歷史最好水平的企業,可採取利潤留成基數一定幾年不變,即“定比”的辦法,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其他辦法。(2)確因客觀原因,生產任務不足、產品結構變化,造成利潤大幅度下降的,可實行超計畫利潤分成辦法,按下達的計畫進行考核,超計畫利潤視同增長利潤。(3)對微利和虧損企業,可採取利潤包乾或減虧分成的辦法。(4)對礦山企業可本著“以礦養礦”的原則,採取全額利潤留成的辦法。根據礦山企業的開採程度和盈利水平,確定不同的留成比例,把利潤大部分甚至全部留給企業,使礦山企業有一個穩定的資金來源,能夠維持簡單再生產和有計畫地進行部分擴大再生產。(5)有條件的可按企業性公司進行擴權試點。主管部、局要適當放一部分權利給公司,公司必須注意以擴大基層企業的自主權為基礎。在公司內可實行內部結算價格,適當解決企業之間“苦樂不均”的問題。
(二)積極進行企業獨立核算、國家徵稅、自負盈虧的試點。
這是從利潤留成向前發展的必然趨勢。目前只有個別省市在這方面進行了試點,四川的辦法是企業向國家繳納三種稅,即工商稅、固定資產稅和所得稅;上海的辦法是企業向國家繳納“五稅、兩費”,即工商稅、收入調節稅、房地產稅、車船牌照稅、所得稅和固定資產、流動資金占用費,財政部稅務總局在柳州試行的辦法是,企業向國家繳納增值稅、資源稅、級差收入調節稅、所得稅和固定資產、流動資金占用費。企業在上繳各種稅款和歸還貸款以後,所得收入可以自行支配,自負盈虧。各省、市、自治區,在今年內都要選擇一、兩個企業進行這方面的試點,作好準備,以便明年在一批企業中進行試點。試點的單位都要經過國家經委、財政部批准方能進行。
(三)試點企業在計畫上要有一定的自主權。
試點企業有權根據國家下達的指令性計畫、參考性計畫和市場需要,以及本企業的生產能力編制自己的生產計畫,經過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綜合平衡後,按隸屬關係由一個主管部門統一下達,並保證相應的物質條件。在企業制訂計畫之前,國家計畫部門、各級主管部門有責任向企業提供指導性的方針原則和市場供需預測,以及年度控制數字。在執行計畫過程中,發現計畫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合,企業有權進行調整,並報主管部門備案或批准。除國家計畫外,企業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和自己的燃料、動力、原材料等條件,制訂補充計畫,廣開生產門路,努力增產增收。
(四)要進一步擴大試點企業產品銷售權。
企業在保證完成國家下達的計畫任務和供貨契約的前提下,有權銷售超產的產品和自己組織原材料生產的產品,以及試製的新產品。其中屬於國家短缺的統購統銷或統配產品,首先由國家收購,也應允許企業按一定的比例自銷一部分。棉紡織品的銷售,要嚴格按國務院170號檔案規定執行。企業有權本著擇優、競爭、聯合的原則,打破地區和行業的限制,銷售自銷產品和擇優購買生產所需的材料設備。
(五)試點企業在物價方面也要有一定的自主權。
試點企業有權根據國家的價格政策,對一些利潤過高和供過於求的產品,以及超儲積壓物資,實行浮動價格,向下浮動。國家物價部門應當確定一批產品價格的浮動幅度,以便企業有所依據。為了保持市場物價的基本穩定,消費品的價格,一般不動。
企業自銷的產品,國家有統一價格的要按照統一價格銷售;沒有統一價格的,可以按照優質優價、薄利多銷、有利競爭的原則實行浮動價格。新產品的試銷價格,由企業參照同類產品的市場價格自定。
對某些出廠價格突出不合理,造成工商利潤懸殊的產品,國家物價部門可按照“工大於商”的原則,適當進行調整。
(六)要進一步落實企業出口產品和外匯分成的權利。
工貿雙方要認真貫徹“四聯合、’兩公開”的原則,密切協作,統一對外。
試點企業可以申請出口自己的產品,有權參與外貿部門同外商的談判並附簽契約。有條件的試點企業,經過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也可以直接經營出口業務,在財務上自負盈虧;可以委託有關外貿公司辦理出口業務,當地外貿部門不收購的出口產品,企業可以按照國家統一的外貿價格政策到其他口岸洽商出口事宜。
工貿利潤分配要合理。有些出口產品,國內出廠價格偏低,出口越多企業盈利越少,甚至發生虧損,嚴重影響企業生產出口產品的積極性。對這部分產品,有關部門應該按照生產企業有適當利潤的原則,給予價外補貼或者適當提高出廠價格。
有出口任務的試點企業,有權按國家規定取得外匯分成。用外匯貸款所上項目,能夠用國內材料、設備把所需進口的材料、設備頂替下來的,提供材料、設備的企業有權取得應得的外匯。
企業有權根據國家有關外匯管理的政策條令,使用自己的外匯。批准許可權要適當下放,手續要力求簡化。
(七)企業對留成資金的使用,要有充分自主權。
這部分資金,企業有權根據國家政策法令自行安排使用,有關部門不得平調和過多干預。企業主管部門和銀行要加強指導和監督,引導企業把這部分資金用好,避免亂花濫用、盲目生產。企業可以把這部分資金同折舊基金、大修理基金等結合一起使用,搞挖、革、改,節約能源,降低消耗,擴大生產能力,搞“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為消除污染,治理“三廢”、開展綜合利用所產產品實現的利潤,按照國家規定,五年內不上繳,留給企業繼續用於這方面的開支。企業暫時不用的留成資金,可以存入銀行,由銀行付息。企業也可以把這部分資金按自願互利的原則和協商的辦法,由主管部門組織起來有償調劑使用,或者採取合營、聯營、“國內補償貿易”等經濟聯合的形式,使這些資金充分發揮作用。
(八)實行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有償占用。
實行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有償占用,要按照財政部的具體辦法執行。
企業繳納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占用費,影響利潤下降,可相應調整基數利潤留成比例。
企業封存的設備不繳占用費,也不提折舊費。企業對多餘、閒置的固定資產,有權出租或有償轉讓,所得的收入,用於設備的更新、改造。
由於多年來固定資產折舊率偏低,許多企業廠房、設備陳舊,欠帳太多,影響了生產的發展。因此,要堅持在生產發展、降低成本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固定資產折舊率的方針。
(九)試點企業有權決定自己的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
企業可以根據生產需要和精簡、效能的原則,有權決定自己的機構設定和各類人員配備,任免中層和中層以下的幹部,有權根據國家下達的勞動計畫指標,將招工改為招生。’企業與學徒工要訂立培訓契約,學徒期間,可以發一些生活費,學業期滿,經考試、合格才能成為企業的工人,不合格的可以延長學習期限以至淘汰。企業要嚴格定員定額,對多餘的職工,要組織學習培訓。企業今後有權拒絕本單位並不需要而硬塞給的待業人員,有權對成績優異、貢獻突出的職工給予獎勵,有權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屢教不改的職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直至辭退。
(十)要減輕企業的額外負擔。
除國家和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明文規定者外,企業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向企業攤派各種不合理費用,平調和索取各種產品、物資、設備和人員。今後要研究採取企業向當地政府繳納地方稅辦法,加強城市建設,逐步減輕企業的負擔。
(十一)要認真搞好民主管理。
試點企業要把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建立健全起來,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實行政治民主、經濟民主和生產民主的基本形式,是廣大職工參加管理企業、監督各級千部的權力機構。
廠長要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作工作報告,接受職工代表大會的檢查和監督。企業的重大問題,如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企業的長遠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生產技術改造規劃,要經過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和審議;有關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如職工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的分配使用,調整工資的方案等,都必須經過職工代表大會討論作出決定。
職工代表大會,有權監督企業各級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支持各級領導幹部的工作;有權對領導幹部提出表揚獎勵和處分罷免的建議,提請上級領導機關審定。
企業車間、班組的主要領導幹部要實行民主選舉,有條件的試點企業,廠級領導幹部也可以通過民主選舉產生,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任命。
(十二)要改進各級領導機關的工作,推動擴權工作的深入發展。
擴大企業自主權是改革經濟管理體制的基礎。現在試點企業已具有相當規模,抓得好壞,對整個經濟體制的改革和發展生產關係極大。試點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又有不少新課題需要在實踐中摸索解決。為了保證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希望各級領導機關,特別是各級計委、經委和物資、商業、外貿、物價、財政、銀行、勞動等部門要加強領導,大力協同,密切配合,把擴大企業自主權的工作當作自己的責任,改進工作,轉變作風,把工作逐步地轉到“服務、協調、統籌、監督”方面來,深入試點企業,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積極主動地改革本部門不能適應擴權要求的某些規章制度,保證試點工作健康發展,推動經濟管理體制的進一步改革。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區、各部門研究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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