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弘誓願

四弘誓願

四弘誓願指的是一切菩薩於因位時所應發起的四種誓願。又稱四弘誓、四弘願行、四弘行願、四弘願。略稱四弘,或稱總願。

(術語)梵語僧那,譯曰誓願。諸佛有總願別願,四弘誓願為總願,一切菩薩初發心時,必發此願。以所願廣普故曰弘,自製其心故曰誓,志求滿足故曰願。緣四真諦而發此四願也。

止觀大意謂一,“眾生無邊誓願度”,是緣苦諦而度無邊眾生之願也。二,“煩惱無盡誓願斷”,是緣集諦,而斷無盡煩惱之願也。三,“法門無量誓願學”,是緣道諦,而學無盡法門之願也。四,“佛道無上誓願成”。是緣滅諦,而成無上佛道之願也。往生要集上末曰:‘一眾生無邊誓願度,二煩惱無數誓願斷,三法門無盡誓願知,四無上菩提誓願證。’

心地觀經七曰:‘一切菩薩復有四願成就有情住持三寶,大海劫終不退轉。云何為四:一者誓度一切眾生,二者誓斷一切煩惱,三者誓學一切法門,四者誓證一切佛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弘誓願
  • 外文名:Four hong vows
  • 含義:一切菩薩於因位時所應發起的
  • 又稱四弘誓
  • 梵語:僧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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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基本解釋

【四弘誓願】 一未度者令度 二未解者令解 三未安者令安 四未涅盤者令得涅槃
次十二因緣。而辯四弘誓願者。上二卷所出法門。或是凡夫共法。或與二乘同有。並未明菩薩諸佛不共之道。故今此一卷。略出二十科法門。皆是別明菩薩所行。諸佛證法。故從弘誓而辯也。所以凡夫二乘法中。雖有慈悲。而並無弘誓之德者。若凡夫人。既不識四諦十二因緣。雖修慈悲。止是為大福德。生梵天中。受梵王果報。此於眾生。無出世利益。豈能因慈悲。樹立弘誓之功。若是二乘。雖知四諦十二因緣。所修慈悲。但為自調。其心欲於一世盡苦。獨入無餘。既不能久處生死。荷負一切。豈能因慈悲。而起弘誓之德。今菩薩善達四諦十二因緣。憐愍一切。同於子想。故能為眾生。久處生死。發心荷負一切。共入涅槃。是以必須大誓莊嚴。要心不退也。此四通言弘誓願者。廣普之緣。謂之為弘。自製其心名之曰誓。志求滿足。故云願也。菩薩摩訶薩。以慈悲緣四真諦。運懷曠闊。自要其心志令一切眾生。同證四真實究竟之道。故云四弘誓願也。菩薩若以諸法實相之慧。發此四願。即是發菩提心。萬行之本。靈覺之源。是以一切大士。由斯弘誓。曩劫修因。十方大聖。緣此四願常處生死。廣度眾生而不永滅。今明不共之法。先從弘誓為始。意在此也。

詳細解釋

一未度者令度 此弘誓緣苦諦而起
故纓絡經雲。未度苦諦。令度苦諦。今明苦者即是生死也。生死有二種。一分段生死。謂六道眾生。所稟陰入界身。果報既粗。有形質分段之成壞也。二變易生死。謂羅漢辟支。及大力菩薩。三種意生身。雖無分段粗報。猶有細微因轉果移。變易生滅之所遷也。若一切未度二種生死苦者菩薩發心。願令得度故云未度者令度
二未解者令解 此弘誓緣集諦而起
故纓絡經雲。未解集諦。令解集諦。今明集者。即是煩惱潤業。能招聚生死。煩惱潤業有二種。一四住地煩惱。潤分段生死業。能招集分段生死苦果也。二無明住地煩惱。潤變易生死業。能招聚變易生死苦果也。若一切未解此二種集者。菩薩發心。願令得解。故云未解者令解
三未安者令安 此弘誓緣道諦而起
故纓絡經雲。未安道諦。令安道諦。今明即是能通涅槃之正助道也。有二種正助道。一偏緣真諦。修正助道。此道但得至小乘盡苦涅槃。二正緣中道實相。修正助道。此道能到大乘大般涅槃若一切未安此二種道者。菩薩發心。願令得安。故云未安道者令安也
四未涅槃者令得涅槃 此弘誓緣滅諦而起
故纓絡經雲。未得滅諦。令得滅諦。今明滅諦者。即是業煩惱滅。生死苦果滅也。有二種業煩惱生死。一分段生死業。四住地煩惱。滅。則分段生死苦果滅。即二乘所得滅諦也。二變易生死業。無明住地煩惱滅。即變易生死苦果滅。諸佛及大菩薩所得。不共究竟滅諦也。若一切未得此二種滅諦者。菩薩發心。願令得滅。故云未得涅槃者令得涅槃。今四種弘誓所緣四諦。與前聲聞中明四諦。有半滿異。前但明半字有作四聖諦。今明滿字無作四聖諦。所以二種四聖諦合明者菩薩之道。教門不同。若是三藏教通教。所明弘誓。但緣有作四聖諦而起。若是別教圓教。所明弘誓。通緣有作無作二種四聖諦而起。故約弘誓分別四諦。半滿異於前也

出處

概述

佛法講:
諸經論述及四弘誓願者,所說頗有異同。然近世我國佛教界,則多取‘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四句。茲略述如下︰

《道行般若經》

《道行般若經》卷八〈貢高品〉雲(大正8·465c)︰‘諸未度者悉當度之,諸未脫者悉當脫之,諸恐怖者悉當安之,諸未般泥洹者悉皆當令般泥洹。’《法華經》卷三〈藥草喻品〉雲(大正9·19b)︰‘未度者令度,未解者令解,未安者令安,未涅盤者令得涅盤。’又,《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七謂菩薩有二十莊嚴法,其中第一是為度未度者大誓莊嚴,第二是為解未解者大誓莊嚴,第三是為安未安者大誓莊嚴,第四是為未得涅盤者令得涅盤大誓莊嚴。以上三經所說皆同。
其次,《長阿含》卷八〈散陀那經〉雲(大正1·49a)︰‘瞿曇沙門能說菩提。自能調伏,能調伏人;自得止息,能止息人;自度彼岸,能使人度;自得解脫,能解脫人;自得滅度,能滅度人。’此說與上列亦大致同義。然此等經文皆不稱之為四弘誓。在《不退轉法輪經》卷三、《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天經》、《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佛性論》卷四等書中,則僅出四弘誓之名,而未說明內容。

《菩薩瓔珞本業經》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雲(大正24·1013a)︰‘所謂四弘誓,未度苦諦令度苦諦,未解集諦令解集諦,未安道諦令安道諦,未得涅盤令得涅盤。’此四弘誓願系約四諦而言,與前述《道行般若經》等所說不同。尤其以第三弘誓為安於道諦之意,更是大異。《法界次第初門》卷下對此說曾有詳解。

依《摩訶止觀》

依《摩訶止觀》卷十(下)之意,空見之陰界是苦,十使等是集,念處等是道,四倒破是滅,約此而起誓,謂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量誓願斷,法門無盡誓願知,無上菩提誓願成。由此說亦可見及約四諦之義趣。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七雲(大正3·325b)︰‘一切菩薩復有四願,成熟有情住持三寶,經大劫海終不退轉。云何為四?一者誓度一切眾生,二者誓斷一切煩惱,三者誓學一切法門,四者誓證一切佛果。’此說亦約四諦,然而以後三者為自利,唯初誓為利他,則大異於《瓔珞本業經》等說。依此可知,四弘誓之說或隨著時代不同而逐漸變遷。
此四弘誓願乃一切菩薩均應發起的誓願,因此成為佛教修行通規,而廣行於諸宗。但諸宗所誦之偈文稍有異同,如禪宗依《六祖法寶壇經》,誦‘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無上佛道誓願成’;真言家依《佛頂尊勝陀羅尼誦儀軌》及《受菩提心戒儀》等書所說,誦‘眾生無邊誓願度,福智無邊誓願集,法門無邊誓願學,如來無邊誓願事,無上菩提誓願度成’五句,此亦稱為金剛界之‘五大願’。至於天台家則唱‘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量誓願斷,法門無盡誓願知,無上菩提誓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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