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部

官署名。①明朝戶部十二屬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倉部四屬部而置十二屬部,分別以十二布政司為名。設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領四川布政司戶口、錢糧等事,併兼領雲南布政司戶口、錢糧。下設四科:民科、度支科、金科、倉科。並置照磨、檢校各一人,掌管文書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為四川清吏司。② 明朝刑部十二屬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憲部、比部、都官部、司門部四屬部而置十二屬部,分別以十二布政司為名,設官同戶部,領四川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門衛所刑名之事,二十九年,改為四川清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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