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案例指導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案例指導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案例指導》是2009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玉順。該書篩選和解析了在法律適用方面具有典型性和指導意義的案例,除對四川省法院系統具有指導作用外,對司法界、法學教育和科研活動也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基本介紹

  • 書名: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案例指導
  • 作者劉玉順
  • ISBN:9787802178342
  • 定價:42.00 元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時間: 2009年01月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案例指導(第3輯)》講述了:四川高院自2003年起,即嘗試建立案側指導制度。層層篩選推薦在法律適用方面具有典型性和指導意義,特別是現行法律尚未規定或規定較為原則,通過正確運用法理作出裁判的“填補空白型”及“以案釋法型”案倒;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與保障民眾合法權益密切相關的“重大型”案倒;爭議事項新穎特別,通過正確運用法律原則作出裁判的“新類型”案例;以及通過逐級向最高人民法院請示,得到明確答覆後作出裁判的“請示型”案倒等;最後報經四川高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按季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案倒指導》專刊的形式發布典型案例。

圖書目錄

刑事部分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國有公司工作人員瀆職造成公司嚴重損失的,構成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檢察院訴馬永福簽訂、履行契約失職被騙案
註冊會計師出具的驗資報告重大失實,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檢察院訴魯禮和、丁勇出具證明檔案重大失實案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犯罪人親屬帶領司法人員抓獲犯罪嫌疑人的應認定為自首——四川省遂寧市人民檢察院訴鄭鵬故意殺人案
犯罪嫌疑人為逃避扭送造成自身損害後果的.見義勇為者不承擔刑事責任——胡永立、陳蘭珍等五人訴張德軍故意傷害刑事附帶民事案
侵犯財產罪
證明有罪的證據確實充分的,“零口供”不影響對其定罪量刑——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訴單滿向搶劫案
數罪併罰時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並罰應當適用限制加重原則——四川省內江市人民檢察院訴劉長壽、甘強、劉建祥搶劫、強姦、盜竊,劉學文搶劫、強姦、盜竊、非法持有槍枝案
設定圈套誘使他人參加賭博並以欺詐手段控制賭局,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欺罪——四川省瀘縣人民檢察院指控黃藝、袁小軍等五人詐欺案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行為人在5·12地震期間犯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的,依法從重處罰——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檢察院訴劉長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案
氯胺酮屬於刑法規定的其他毒品——四川省宜賓市人民檢察院訴陳泊潤、唐雙石等十人販賣、製造、非法持有、運輸毒品案
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但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在法定刑以下量刑——四川省南溪縣人民檢察院訴劉國林、何志平、蔡文學挪用公款案
非法錢物亦可構成公共財物——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訴尚榮多、李域明貪污案
承諾亦是“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表現形式——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訴劉愛東受賄、貪污案
贓款的用途不影響受賄罪的認定——四川省廣元市人民檢察院訴侯朝銀受賄案
收受住房尚未辦理產權過戶但已實際控制的構成受賄罪——四川省達縣人民檢察院訴馮國權受賄案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投案自首的,應當認定為單位具有自首情節——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檢察院訴四川省鑫拓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趙尤均單位行賄案
在刑事訴訟中為罪犯偽造證據情節嚴螢的,構成幫助偽造證據罪——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檢察院訴楊初、唐光榮徇私枉法案
民事部分
特殊原因造成訴訟中遲延提交的證據,不採用將明顯導致裁判不公的,應予採用——四川省資陽市第二建築公司第九工程處訴九龍縣林珍野生資源有限責任公司建築工程施工契約結算糾紛案
經營者對消費者履行契約附隨義務存在瑕疵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陸明忠訴成都市火巴子火鍋城餐飲服務契約糾紛案
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已從致害人處獲得侵權賠償後,可向保險人主張保險理賠——楊峰訴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達州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險契約糾紛案
保險人明知投保人的投保有導致契約無效的情形仍接受投保並收取保險費的,不得以契約無效為由進行抗辯——廖天富訴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南充市順慶區支公司人身保險契約糾紛案
因疾病所致的自縊死亡,不屬於《保險法》第六十六條規定意義上的“自殺”——楊曉蓉、何娟訴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人壽保險契約糾紛案
內容具體明確的商品房銷售廣告應視為契約內容——李楠訴都江堰市寧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成都市
益民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房屋買賣契約糾紛案
侵權糾紛
產品局部欺詐亦應適用整體雙倍賠償規則——朱敏訴四川西林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達州分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
“日平均工資”應當以法定工作日為標準進行計算——高曉慧訴雙流縣籍田中心衛生院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案
肇事車輛的掛靠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王紹其訴珙縣協州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珙縣支公司、銀興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
公司拒絕股東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股東可以訴請人民法院行使知情權——徐璐璐訴攀枝花四季花城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知情權糾紛案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在廣告中侵犯他人肖像權的應按過錯大小承擔民事責任——翁栩訴德陽市俊莎廣告裝飾有限公司、四川德陽錦虹建築房產有限公司肖像權糾紛案
懷孕期間胎兒父親因他人侵權行為造成死亡的,嬰兒出生後享有請求賠償的權利——王德欽訴楊德勝、瀘州市汽車二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
期刊的封面設計屬於版式設計保護範疇——汽車雜誌社訴中國汽車工業經濟技術信息研究所侵犯版式設計專有使用權案
其他糾紛
在認定親子關係的案件中一方拒絕鑑定的,法院可以根據相關證據推定其親子關係成立——何志豪訴何宗智撫養糾紛案
……
行政部分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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