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信訪局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八項規定

2013年11月8日,四川省信訪局印發《四川省信訪局改進工作作風 密切聯繫民眾八項規定》。該《規定》分加強調查研究、聯繫服務民眾、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檔案簡報、改進新聞報導、簡化公務活動、規範外出管理、厲行勤儉節約8部分22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信訪局改進工作作風 密切聯繫民眾八項規定
  • 印發機關:四川省信訪局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3年11月8日
基本信息,規定,

基本信息

2013年11月8日,四川省信訪局印發《四川省信訪局改進工作作風 密切聯繫民眾八項規定》。

規定

四川省信訪局改進工作作風 密切聯繫民眾八項規定
(2013年11月8日四川省信訪局印發)
一、加強調查研究
(一)統籌安排調研。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及工作需要,由綜合處牽頭,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後統籌安排調研工作,不集中或輪流到一個地方、一條線路去調研,局班子成員每年到基層調研不少於60天。堅持深入災區,深入基層,深入民眾,深入信訪問題較多、民眾上訪量大、工作比較薄弱的地方,搞好調查研究,聽取社情民意,督導化解信訪案件,帶案回訪信訪民眾,指導基層信訪工作。
(二)減少陪同人員。嚴格控制隨行人員,局班子成員到基層調研原則上局隨行工作人員不超過3人,地方信訪部門陪同的同志不超過2人;處室到基層督導調研原則上控制在2至3人,調研結束後要寫出調研報告。
(三)嚴格控制用車。堅持輕車簡從,儘量安排集體乘車,原則上安排1輛車輛。
二、聯繫服務民眾
(四)領導幹部接訪。每周三(工作日)為局班子成員、處長接訪日,由局班子成員、各處處長和副處長輪流在省委、省政府人民來訪接待室接待來訪民眾,按照“誰接訪、誰包案”原則,切實解決民眾實際問題。
(五)帶案督導回訪。對重要信訪案件特別是中央和省領導交辦案件,局班子成員要帶案督導,回訪信訪民眾,堅持明查與暗訪相結合,了解掌握真實情況,著力推動“事要解決”。
(六)聯村幫戶活動。組織黨員幹部進村入戶,與民眾同吃同住同勞動,幫助民眾解決生產生活困難,進一步增強黨員幹部的民眾觀點和民眾意識。
三、精簡會議活動
(七)減少會議數量。根據工作需要安排會議,嚴格清理、切實減少各類會議,能以文電等形式部署的,不再召開會議;內容相近、時間靠近、參會人員相同的會議合併召開或接續召開。全省性信訪工作會議每年不超過1次,原則上以電視電話會議形式召開。
(八)控制會議規模。參會人員須與會議內容密切相關,全省性信訪工作會議請各市(州)黨委或政府分管領導、省直有關部門分管領導、市(州)信訪部門負責同志和省直有關部門信訪處(辦、室)負責同志參加;信訪工作專題會議只請相關信訪工作機構負責同志參加,根據需要可通知分管領導參加。
(九)提高會議實效。簡化會議議程,開短會講短話,會議發言要緊扣會議主題,力戒空話套話。精簡會議材料,不發放已印製的正式檔案。控制會議時間,全省性信訪工作會議不超過半天,信訪工作專題會議不超過1天。除現場會外,會議都在成都召開,不安排與會議無關的考察或調研活動。
四、精簡檔案簡報
(十)嚴把發文關口。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已作出明確規定的,一律不再制發檔案;現行檔案規定仍然適用的,不再重複發文;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檔案一律不發;對上級黨委、政府和部門的檔案,沒有新的貫徹要求的,不再發文;可採用電報、電話等方式布置的,已開會部署並明確工作任務的,不再發文。
(十一)減少發文數量。嚴格按現有文種發文,不得隨意增加。以省聯席辦和省信訪局名義報送省委、省政府的簡報只保留《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工作動態》和《信訪簡報》,控制簡報數量和分送範圍。
(十二)規範辦文程式。局內各處報送局主要領導的檔案(簡報),須按程式送秘書處統一辦理。其中,報送局主要領導簽發的檔案,由秘書處統一送審。
(十三)提高質量時效。嚴格控制檔案篇幅,做到文風樸實、文字精練,指導性操作性強。推行非涉密公文網上傳輸,凡是通過四川省電子政務區域網路公文交換系統或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傳送的公文,原則上不再向市(州)及部門印發紙質檔案。
五、改進新聞報導
(十四)簡化會議活動報導。全省性信訪工作會議視情況報導,信訪工作專題會議原則上不作報導。
(十五)加強信訪宣傳報導。充分利用《社情與民意》雜誌、《信訪簡報》等載體,重點宣傳《信訪條例》、各級黨委政府關心重視信訪工作、領導幹部接訪包案、各地民眾工作好經驗新做法等。加強與省內主流媒體的溝通聯繫,做好省領導關注民生、改善民生宣傳工作。
六、簡化公務活動
(十六)改進接待方式。到基層調研,不安排到轄區邊界迎送,不接受贈送的各類紀念品或土特產,除工作需要外不到名勝古蹟、風景區參觀。
(十七)控制食宿標準。在基層調研期間,住宿在定點接待賓館,按規定標準住宿,不在房間內增配高檔生活用品。用餐儘量在機關食堂安排,原則上自助餐,不安排宴請,不上酒和高檔菜餚,控制用餐時間。不具備安排自助餐條件的地方可安排桌餐,菜品以當地家常菜為主。
七、規範外出管理
(十八)合理安排出訪。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參加上級及相關部門組織的出訪活動,出訪期間要嚴格遵守外事紀律。
(十九)嚴格審批手續。局內人員出國、出差、外出講課、參加會議及其他活動,須嚴格按相關規定履行報告審批手續。嚴禁以參加學習、考察、培訓等名義組織幹部職工外出考察旅遊,局內各處因公集體外出須經局主要領導批准。
八、厲行勤儉節約
(二十)嚴格控制會議活動經費。牢記“兩個務必”,舉辦會議活動要嚴格執行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規定。會議一律在政府採購定點場所召開,會議經費實行統一管理,會前由秘書處按相關規定對會議標準、經費等內容進行審核,並提出方案報局主要領導審批後,由承辦處具體實施。嚴禁提高會議用餐、住宿標準,嚴禁組織消費性質的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在蓉召開的全省性信訪工作會議,參會人員不統一安排住宿。除特定會議外,不統一發放會議檔案袋(包)、筆記本、筆等用品。所有會議不額外配發洗漱用品,不在風景名勝區和高檔酒店召開。會議活動現場布置要簡樸,一律不擺放花草、不製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和茶歇。
(二十一)嚴格執行工作和生活待遇規定。堅持和發揚艱苦奮鬥作風,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堅決反對講排場、比闊氣,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嚴格執行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規定,嚴禁超編、超標購置公務用車和公車私用,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使用辦公用房。
(二十二)廉潔自律。嚴格遵守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堅持為政清廉、秉公用權,不接受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不接受會員卡商業預付卡等支付憑證,不利用公款旅遊或變向旅遊,不利用公款相互吃請,不在公務活動中提供或接受超過規定標準的接待。不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用公款支付或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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