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促進我省學前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實施意見
  • 地區:四川省
  • 內容:發展學前教育
  • 隸屬:政府檔案
簡介,發展學前教育的重要性、原則和目標,多種形式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多種途徑加強幼兒教師隊伍建設,多渠道增加學前教育投入,強化幼稚園管理,不斷提高保教質量,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四川省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發展現狀,發展目標,資金籌措,師資配備,組織管理,附表,

簡介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實施意見
川府發〔2011〕12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發展學前教育的重要性、原則和目標

(一)充分認識發展學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學前教育是終身學習的開端,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改革開放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我省學前教育取得長足發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3—5歲適齡兒童毛入園率達62.5%。但總體上看,學前教育仍是我省各類教育中的薄弱環節,主要表現為教育資源短缺、投入不足,師資隊伍不健全,體制機制不完善,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園難”問題突出。
當前,人民民眾對發展學前教育具有強烈的願望和呼聲,黨中央、國務院對發展學前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辦好學前教育,關係千千萬萬兒童的健康成長,關係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關係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發展學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大力發展學前教育作為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的突破口,作為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重要任務,作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民生工程,納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好,努力開創學前教育發展新局面。
(二)必須堅持發展學前教育的五項原則。
——必須堅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基本的、有質量的學前教育。
——必須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落實各級人民政府責任,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
——必須堅持改革創新,著力破除制約學前教育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
——必須堅持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為幼兒和家長提供方便就近、靈活多樣、多種層次的學前教育服務。
——必須堅持科學育兒,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促進幼兒健康快樂成長。
(三)明確我省學前教育發展的主要目標。
到2015年,普及學前一年教育,經濟發達地區基本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70%,其中,到2013年,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69%;到2020年,基本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75%以上。重視殘疾兒童學前教育。

多種形式擴大學前教育資源

(四)大力發展公辦幼稚園,提供“廣覆蓋、保基本”學前教育公共服務。
針對學前教育區域發展不均衡的實際,實行分類指導,協調推進。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擴建一批安全、適用的幼稚園。著力實施學前教育建設工程。中國小布局調整後的富餘教育資源和其他富餘公共資源,優先改建成幼稚園。在幼兒人數較少的鄉、村可由當地國小建立附設幼稚園(班),為廣大農村幼兒提供接受學前教育的機會。加強示範性幼稚園建設。鼓勵優質公辦幼稚園舉辦分園或合作辦園,擴大辦園規模,增加優質學前教育資源。支持街道、農村集體舉辦幼稚園。完善各類公辦幼稚園招生辦法,努力滿足適齡兒童入園需求。
(五)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舉辦幼稚園。
通過保證合理用地、減免稅費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辦園。積極扶持民辦幼稚園特別是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發展。各地要制定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等具體辦法,引導和支持民辦幼稚園提供普惠性服務。民辦幼稚園在審批登記、分類定級、評估指導、教師培訓、職稱評定、資格認定、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幼稚園具有同等地位。
(六)建設好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
城鎮小區沒有配套幼稚園的,應根據居住區規劃和居住人口規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套建設幼稚園。新建小區配套幼稚園要與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用地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保障。在房地產開發項目中按規定配建幼稚園的,各地在編制供地方案時,必須將城鄉建設部門規定的配建標準及開竣工時間等,作為土地出讓的前置條件,並在出讓契約中明確約定。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辦成公辦幼稚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幼稚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小區配套幼稚園用途。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規劃、建設、管理使用辦法由各地制定。當地政府對閒置、挪作他用的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要限期收回。城鎮幼稚園建設要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
(七)努力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
各地要把發展學前教育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將幼稚園作為新農村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優先建設,加快發展。要充分考慮農村人口分布和流動趨勢,合理布局,有效使用資源。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農村學前教育的投入,安排專門資金,重點建設農村幼稚園。根據需要全省每個鄉鎮原則上可按照國家幼稚園建設標準,建設獨立建制的公辦鄉鎮中心幼稚園,暫不具備獨立辦幼稚園條件的地方,也可依託現有鄉(鎮)中國小舉辦附設幼稚園。因地制宜辦好村級幼稚園,各行政村可依據實際情況單獨或聯合舉辦幼稚園(班),鄉鎮中心幼稚園可舉辦分園或教學點,逐步完善縣、鄉、村學前教育網路,緩解農村學前教育資源短缺的問題。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創造更多條件,著力保障留守兒童入園。充分發揮鄉鎮中心幼稚園對本鄉鎮幼稚園的示範輻射和管理指導作用,提高農村幼稚園整體辦園水平。
(八)積極發展民族地區學前教育和學前雙語教育。
學前教育是民族地區教育跨越式發展的基礎,必須採取有力措施加快發展。實施《四川省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畫(2011—2020年)》,加大對民族地區學前教育的支持力度。
(九)制定落實發展學前教育的優惠政策。
水、電、氣價格繼續按照《國家發改委、教育部關於學校水電氣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2463號)規定執行。各地要結合新一輪土地規劃修編,認真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鄉規劃、教育改革發展規劃的銜接工作。在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編制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時,要優先安排學前教育設施用地,並嚴格按照計畫供應規模和時序,及時安排用地。對非營利性學前教育設施用地可以劃撥方式提供。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鼓勵利用閒置的辦公、廠房等低效利用或空閒土地,經批准用於改建學前教育設施。鄉(鎮)村幼稚園建設,經依法批准可以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禁止借學前教育設施建設之名,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後改變用途用於房地產開發。

多種途徑加強幼兒教師隊伍建設

(十)加快建設高素質幼兒教師隊伍。
努力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數量足夠、業務精良的幼兒教師隊伍。根據國家要求,結合四川實際,按照學前教育教職工編制與學前教育發展基本需要相適應、與地方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相適應的原則,抓緊研究制定全省公辦幼稚園機構編制指導意見。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制定的公辦幼稚園編制標準,科學規劃,多渠道充實學前教育師資力量,逐步配齊配足幼稚園教職工,確保幼稚園教育工作的正常開展。支持鼓勵幼兒教師到農村幼稚園從事學前教育工作。
民辦幼稚園應按照國家要求的師生比配備幼兒教師。為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辦園,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安排,可採取派駐公辦幼兒教師等靈活多樣的方式,支持民辦幼稚園的初期發展。公辦幼兒教師派駐民辦幼稚園工作期間,其人事、工資關係不變,具體管理辦法由各地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研究制定。
(十一)健全幼兒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和註冊登記制度。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頒布的幼兒教師專業標準,認定幼兒教師資格,並給予註冊登記,為其業務培訓、專業發展、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任職資格評審、評優評先以及有序流動提供制度保障。加強幼稚園工作人員衛生健康管理。嚴格實行幼稚園園長和幼兒教師持證上崗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各地要根據實際需要,公開招聘具備幼兒教師資格和相應條件的畢業生充實到幼兒教師隊伍。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現任幼兒教師要限期取得教師資格。對中國小轉崗到幼稚園工作的教師要加強轉崗培訓,培訓合格後才能從事幼兒教育工作。
(十二)依法落實幼兒教師地位和待遇。
切實維護幼兒教師權益,完善落實幼稚園教職工工資保障辦法、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評聘機制和社會保障政策。對納入事業編制管理的公辦幼稚園教職工,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完善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公辦幼兒教師,按國家規定實行工資傾斜政策。依法落實各類幼稚園教職工相關社會保障待遇。幼稚園園長和教師納入教師、教育工作者表彰範圍。
(十三)完善學前教育師資培養培訓體系。
加大幼兒教師培養培訓力度。辦好中等幼兒師範學校。辦好高等師範院校學前教育專業和幼兒師範專科學校。擴大國中畢業起點5年制學前教育專科學歷教師招生規模,完善培養模式。重視對幼兒特教師資的培養。建立幼稚園園長和教師培訓體系,滿足幼兒教師多樣化的學習和發展需求。創新培訓模式,為有志於從事學前教育的非師範專業畢業生提供培訓。按照分級管理、分級培訓的原則,採取省級培訓、市(州)級培訓、縣(市、區)級培訓三級聯動的方式分級組織幼兒教師培訓。從2011年起用3年時間完成4500名幼稚園園長和骨幹教師省級以上培訓。到2015年完成在崗幼兒教師的分級全員專業培訓。

多渠道增加學前教育投入

(十四)完善學前教育投入機制。
學前教育實行縣級投入為主,上級適當補助,鼓勵民間投資,家庭合理分擔的投入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新增教育經費向學前教育傾斜。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在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中要占合理比例,未來3年要有明顯提高。各地根據實際研究制定公辦幼稚園生均經費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標準。制定優惠政策,創新投入機制,積極鼓勵社會力量辦園和捐資助園。家庭合理分擔學前教育成本。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發展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幼稚園和特殊教育機構、殘疾人康復機構開辦殘疾幼兒班和學前班。積極創造條件,推動30萬人口以上、殘疾兒童較多的縣(市、區)建立專門的殘疾兒童學前教育機構。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重點支持邊遠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發展學前教育。規範學前教育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五)大力改善幼稚園保教條件。
制定四川省幼稚園裝備標準。促進各類幼稚園配備基本的保教設施、玩教具、幼兒讀物等,逐步實現幼稚園教育技術裝備標準化。

強化幼稚園管理

(十六)規範學前教育管理。
按照國家、省有關幼稚園舉辦場地、設施設備、教職工配備、保育教育、日常管理等方面的辦園基本要求和標準,對各種類型的幼稚園實行分類管理、分類指導。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批各類幼稚園,建立幼稚園信息管理系統,對幼稚園實行動態監管。嚴格執行幼稚園準入制度,完善和落實幼稚園年檢制度,年檢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新舉辦的幼稚園須取得辦園許可證,屬民辦非營利性的到民政部門登記,屬民辦營利性的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開辦。未取得辦園許可證和未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稚園。凡由於審批把關不嚴,向不合格幼稚園頒發辦園許可證的要嚴肅追究審批責任。審批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社會各類幼兒培訓機構和早期教育指導機構的監督管理。
分類治理、妥善解決無證辦園問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力量,對轄區內目前存在的無證辦園進行全面排查,加強指導,督促整改。整改期間,要保證幼兒正常接受學前教育。經整改達到相應標準的,頒發辦園許可證。整改後仍未達到保障幼兒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當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取締,並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兒。
(十七)規範幼稚園收費管理。
省級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幼稚園收費管理辦法、我省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園成本、辦園水平和民眾承受能力等,按照非義務教育階段家庭合理分擔教育成本的原則,制定公辦幼稚園收費管理辦法和公辦幼稚園收費標準作價原則。加強民辦幼稚園收費管理,完善備案程式,加強分類指導。城鎮新建小區配套幼稚園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的,參照同類小區配套公辦幼稚園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加強收費監管,嚴格實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建立和完善幼稚園收費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幼稚園收費行為和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對違規亂收費或平調、截留、挪用幼稚園收費的行為,給予嚴肅處理。
(十八)全面加強幼稚園安全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幼稚園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開辦、誰負責”的原則,高度重視幼稚園安全保障工作。要加大經費投入,加強物防、技防等安全設施建設,按規定配備保全人員,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責任制,落實各項措施,嚴防事故發生。各地在辦理幼稚園辦園許可證時,要將安全辦園情況作為核准的首要條件。在學前教育場所設定審批時,應當徵求當地綜治、公安部門的意見,不符合安全辦學條件的,一律不予審批。幼稚園要加強內部安全管理,經常性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切實做好樓道安全、特種設備(設施)安全、食品衛生安全、疾病防控、治安防範、消防安全、接送車輛和幼兒交接等管理工作。幼稚園的用品、用具(玩教具、絮用纖維製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相關部門要按職能分工,採取多種措施,指導建立全覆蓋的幼稚園安全防護體系,加強監督指導,為幼稚園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將幼稚園安全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核。幼稚園所在街道、社區和村民委員會要共同做好幼稚園安全管理工作。

不斷提高保教質量

(十九)堅持科學保教。
加強對幼稚園保教工作的指導。幼稚園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加強幼稚園科學管理、提高保教質量的各項規定,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面向全體幼兒,關注個體差異,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保教結合,寓教於樂,促進幼兒健康快樂成長。探索適合兒童的教育,開展有益兒童身心發展的活動。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研究制定幼稚園(學前班)教師指導用書和幼兒圖書、玩教具和材料推薦使用辦法。加強對幼稚園玩教具、幼兒圖書的配備與指導,為兒童創設豐富多彩的教育環境,防止和糾正幼稚園教育“國小化”傾向。促進幼稚園教育和親職教育緊密結合,共同為幼兒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
(二十)建立完善保教質量評估監管體系。
加強對幼稚園保教質量的監督、檢查,定期公布幼稚園保教質量評估結果。充分發揮示範性幼稚園在科學保教中的示範、帶頭作用。
(二十一)健全學前教育教研指導網路。
加強學前教育教研員隊伍建設,積極開展學前教育教研指導。完善教研員研修制度,不斷提高教研員研究能力和服務水平,發揮專業引領指導作用。定期組織學前教育保教改革交流活動。推廣學前教育優秀的教研成果。幼稚園要積極開展教研工作,重點解決保教工作中的實際問題,提高教師業務素質,不斷提高保教質量。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二)加強領導,完善管理體制。
堅持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各級人民政府是發展學前教育、解決“入園難”問題的責任主體。
省、市(州)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規劃學前教育發展,並制定相關政策。要積極扶持農村及老少邊窮地區的學前教育,促進學前教育協調發展。
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學前教育發展的組織實施工作,做好學前教育的布局調整、規劃、公辦幼稚園的建設和各類幼稚園的管理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都有維護幼稚園的治安、安全和合法權益,動員和組織家長參與早期教育活動,指導家庭幼兒教育的責任。
(二十三)統籌規劃,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
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適齡人口分布、變化趨勢,經過科學測算入園需求和供需缺口,在各地逐級上報的基礎上,編制了以縣為單位的全省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確定了2011—2013年公辦幼稚園、民辦幼稚園建設目標任務。各地要立即行動起來,加強統籌協調,採取切實有力的措施,落實經費,加強隊伍建設,認真組織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通過大力發展公辦幼稚園,積極扶持民辦幼稚園的發展,使學前教育入園率進一步提高,“入園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十四)明確部門職責,完善工作機制。
健全教育部門主管、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形成推動學前教育發展的合力。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建立由政府領導、有關部門參加的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制度。
教育行政部門是學前教育的主管部門,負責貫徹學前教育方針政策,制定有關學前教育的規章制度和發展目標並組織實施,承擔對學前教育機構的業務領導。制定和完善相關標準和管理辦法,對幼稚園實行分類定級管理。修訂四川省幼稚園辦園基本要求,制定四川省幼稚園裝備標準、四川省幼稚園(學前班)教師指導用書和幼兒圖書、玩教具、材料推薦使用辦法。加強幼稚園園長、教師的管理,制定幼稚園園長、教師培訓計畫,組織培養和培訓幼兒師資。充實學前教育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強對幼稚園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導。
機構編制部門要根據國家有關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核定公辦幼稚園教職工編制。
發展改革部門要把學前教育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支持幼稚園建設發展,繼續實施農村學前教育推進工程試點項目和藏區雙語幼稚園建設項目。制定四川省幼稚園收費管理辦法。
財政部門要加大學前教育投入,設立學前教育專項經費,制定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優惠政策。會同教育等部門研究制定四川省公辦幼稚園生均經費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標準。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根據《城鄉規劃法》的相關規定,將教育用地納入城鎮總體規劃。根據國家居住小區的相關規劃建設規範,將學前教育用地納入當地城鎮控制性規劃或村莊規劃,保證學前教育用地。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稚園建設的小區規劃不予審批。對於經批准的規劃所確定的學前教育設施和教育用地,要嚴格維護其嚴肅性,不得隨意改變用地性質。
國土資源部門要制定幼稚園建設用地的優惠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和新農村配套幼稚園的建設用地。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制定和落實幼稚園教職工人事(勞動)管理、工資待遇、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保障幼稚園教職工合法權益。進一步完善幼稚園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評聘政策。
綜治部門要將幼稚園及周邊安全管理納入綜治工作範疇,會同公安機關加強對幼稚園的綜治工作檢查,排查隱患,督促整改。建立由綜治部門牽頭,教育、公安、衛生等部門參加的綜治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健全督導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落實責任倒查制度。
公安部門要建立和落實幼稚園安全工作責任制,加強對幼稚園安全保衛工作的指導、監督,將幼稚園納入治安保衛重點單位,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負責幼稚園周邊治安、交通安全整治,會同教育等部門、加強對幼稚園校車、校車駕駛員的審核和管理。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園違法犯罪活動,確保幼稚園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衛生部門負責制定有關幼稚園衛生保健方面的規章制度,監督指導幼稚園食品與飲用水衛生、生長發育監測、疾病預防,落實國家免疫規劃等方面的衛生保健工作。
民政、工商、質量監督、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加強對幼稚園登記、特種設備(設施)使用等方面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婦聯要積極開展對親職教育的宣傳指導,抓好關愛留守兒童、單親家庭等特殊兒童群體的關愛行動,進一步推進親職教育工作深入發展。
殘聯要積極開展對殘疾兒童早期教育的宣傳指導。
充分發揮城鄉基層自治組織的作用,建立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和家長共同參與幼稚園管理和監督的機制。
(二十五)加強督促檢查。
將學前教育發展情況納入政府目標考核重要內容,建立健全督促檢查、考核獎懲和問責機制,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省人民政府對各地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的編制和實施情況等進行專項督查,督促檢查縣級人民政府按規定保障學前教育資金投入。建立學前教育督導檢查制度。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把學前教育作為督導重點,加強對地方人民政府責任落實、教師隊伍建設、經費投入、安全管理、規範辦園等方面的督導檢查。縣級教育督導部門原則上每年應對所轄區內的幼稚園進行一次專項督導檢查;市級教育督導部門原則上在3年內應對所轄縣(市、區)學前教育進行一次專項督導檢查;省政府教育督導團每年組織對部分地區學前教育專項督導檢查。督導評估結果向社會公示,並逐級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督導部門備查。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宣傳和推廣先進經驗,教育廳要會同相關部門對發展學前教育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學前教育的良好氛圍。
附屬檔案:四川省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四川省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和《四川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精神,加快發展我省學前教育事業,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學前教育需求,特制定四川省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2011—2013年)。

發展現狀

學前教育是終身學習的開端,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公益事業。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堅定不移地實施科教興川、人才強省戰略,教育改革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學前教育也得到了長足發展,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民辦並舉的辦園體制基本形成,學前教育普及程度不斷提高,適齡兒童受教育的權利得到較好滿足。截至2010年底,全省有幼稚園9483所,在園幼兒188.75萬人,幼兒專任教師51909人,學前三年毛入園率62.5%。
但總體上看,學前教育仍然是我省各級各類教育中的薄弱環節,主要表現為資源短缺、投入不足,師資隊伍不健全,體制機制不完善,城鄉區域發展不均衡,一些地方“入園難”問題突出,還不能較好地滿足人民民眾對學前教育的需求和期望。
當前,人民民眾對發展學前教育具有強烈的願望,黨中央、國務院對發展學前教育提出了明確的要求。辦好學前教育,關係千千萬萬兒童的健康成長,關係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關係國家和民族的未來。發展學前教育,是體現黨和政府執政能力的德政工程,是惠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

發展目標

(一)總體目標。按照我省教育改革和發展“十二五”和中長期規劃綱要,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的目標任務是:新建、改建擴建1200所公辦幼稚園(其中新建700所,改擴建500所),發展1500所民辦幼稚園。通過擴大全省在園幼兒規模,到2013年,全省幼兒在園人數達到209萬人,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69%,有效緩解我省幼兒“入園難”問題。
(二)年度目標。
2011年:建設公辦幼稚園300所(其中新建200所,改擴建100所),發展民辦幼稚園500所,三年毛入園率達到64.5%。
2012年:建設公辦幼稚園400所(其中新建250所,改擴建150所),發展民辦幼稚園500所,三年毛入園率達到66.6%。
2013年:建設公辦幼稚園500所(其中新建250所,改擴建250所),發展民辦幼稚園500所,三年毛入園率達到69%。

資金籌措

學前教育實行“縣級財政投入為主,上級適當補助,鼓勵民間投資,家庭合理分擔”的投入機制。
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新增教育經費要向學前教育傾斜。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在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中要占到合理比例,未來3年要有明顯提高。各地要根據實際研究制定公辦幼稚園生均經費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新建和改擴建公辦幼稚園所需資金以縣級政府投入為主,中央、省和市(州)給予適當補助。中央和省重點支持民族地區、貧困地區、邊遠山區和革命老區發展學前教育。
創新投入體制,制定優惠政策,積極鼓勵社會力量辦園和捐資助園,通過多種形式投入學前教育,擴大辦園規模效益。通過保證合理用地、減免稅費等多種優惠方式,積極扶持民辦幼稚園特別是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發展。

師資配備

(一)拓寬師資來源渠道。
加強學前教育師資隊伍培養體系建設,多途徑拓寬來源渠道。繼續辦好中等幼兒師範教育,擴大高等師範院校學前教育專業辦學規模,積極探索國中畢業起點5年制學前教育專科學歷教師培養模式,鼓勵富餘的中國小校教師通過培訓到幼稚園任教,基本滿足各類幼稚園師資需求。
(二)合理配齊幼兒教師。
根據學前教育發展的新形勢,國家正在研製師資配置新標準。在新標準出台前,目前仍按《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試行辦法的通知》(川府辦發電〔2002〕46號)規定,幼稚園教職工編制標準參照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核定,按在園幼兒與幼兒教師生師比21∶1配置。幼稚園教師實行人員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科學設崗,按崗聘用。
三年行動計畫新建、改擴建公辦幼稚園1200所的幼兒教師編制,按在園幼兒與幼兒教師生師比21∶1配置。現有幼稚園的師資缺額也要按照標準逐年配齊配足,以推動學前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三)加大幼兒教師培訓力度。
建立幼稚園園長和教師培訓體系,滿足幼兒教師多樣化的學習和發展需求。創新培訓模式,為有志於從事學前教育的非師範專業的大中專畢業生提供培訓。從2011年起,用3年時間完成一輪幼稚園在職教師全員培訓和園長、骨幹教師省級培訓,全面提升幼稚園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
(四)落實幼兒教師地位和待遇。
完善落實幼稚園教職工工資保障辦法、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評審機制、崗位設定管理和社會保障政策。對納入事業編制管理的公辦幼稚園教職工,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完善績效工資分配辦法。依法落實各類幼稚園教職工相關社會保障待遇。

組織管理

(一)明確責任。
堅持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縣(市、區)人民政府承擔學前教育發展的主體責任,市(州)人民政府承擔學前教育發展的領導責任。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發展學前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分工,密切配合協作,加強對學前教育發展的指導、服務和管理。
(二)規範管理。
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幼稚園舉辦的基本要求和標準,對各類幼稚園實行分類管理、分類指導。嚴格執行幼稚園準入制度,完善幼稚園年檢制度,加強對幼稚園的監管。加強幼稚園安全保障工作,加強物防、技防等安全設施建設。加強幼稚園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加強幼稚園內部安全管理,為幼稚園創造安全環境,切實保障幼兒安全。
(三)督導考核。
省政府教育督導團制定學前教育督導評估標準,對本計畫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並向社會公示督導評估結果。各級人民政府應將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項目,納入目標管理的重要內容,加大考核管理力度,確保各項任務圓滿完成。
(四)加強宣傳。
充分利用報刊、網路、電視等各類媒體,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發展學前教育的重要意義,大力宣傳學前教育政策法規和基本要求,充分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學前教育的良好氛圍,促進學前教育又好又快發展。
(五)提高質量。
樹立以幼兒健康成長為根本的理念,堅持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避免和防止幼兒教育“國小化”傾向。健全幫扶機制,加大優質學前教育資源向農村輻射力度,實施城鄉“區對區、園對園”的合作助教項目,完善教師“結對子”和城鄉園長互派制度,開展骨幹教師送教下鄉活動,實現優質學前教育資源共享。健全教研網路,積極開展學前教育教研指導,發揮專業引領指導作用,定期開展學前教育保教經驗交流,積極推廣學前教育優秀教研成果。
附表: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建設公辦幼稚園目標任務表

附表

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建設公辦幼稚園目標任務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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