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

2015年6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15〕64號印發《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目標要求、紮實推進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重點工作、切實加強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組織領導4部分。

重點工作是:更新創新創業教育觀念,完善人才培養質量標準,推進人才培養機制創新,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改革教學方法和評價方式,強化創新創業實踐,改革教學和學籍管理制度,加強教師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能力建設,改進學生創業指導服務,加大資金支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川辦發〔2015〕64號
  • 印發時間:2015年6月26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5年6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

意見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
川辦發〔2015〕64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於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的重要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就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重大意義
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必然要求,是推進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的重要舉措。近年來,各地、各部門、各高校積極穩步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改革,雖然積累了一些好經驗、好做法,但仍然存在培養機制不全、課程體系陳舊、教學方式單一、師資隊伍不足、保障措施不力等問題。為適應我省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努力造就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力軍,實施創業四川行動,打造經濟成長“新引擎”,促進全省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必須凝聚全社會的共同力量,全面深化我省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
二、準確把握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目標要求
(一)基本原則。堅持“育人為本、提高培養質量,問題導向、補齊培養短板,協同推進、匯聚培養合力”的基本原則,切實將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作為推進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突破口,面向全體、分類施教、結合專業、強化實踐,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二)總體目標。2015年起,全面啟動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總結經驗、強化宣傳,創設環境、營造氛圍;到2017年,廣泛開展創新創業教育,探索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成果和先進經驗,建設一批深入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先進部門(單位)、示範高校和實踐基地;到2020年,基本普及創新創業教育,建立健全課堂教學、實踐教學、自主學習、指導幫扶、文化引領等多位一體的高校創新創業教育體系,形成統一領導、齊抓共管、開放合作、多方參與,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創新創業教育和學生創新創業的良好生態環境,高校人才培養質量明顯提升,學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能力明顯增強,投身創業實踐的學生顯著增加,對經濟社會的貢獻度明顯提升。
三、紮實推進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重點工作
(一)更新創新創業教育觀念。各地、各部門、各高校要廣泛開展多種形式、全員參與的創新創業教育專題學習和研討活動,在全體人員中牢固樹立正確的創新創業教育思想觀念和“面向全體、人人參與”的改革意識,把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作為高等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進創新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的深度融合,切實將創新創業教育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
(二)完善人才培養質量標準。各高校應根據新的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高職高專專業教學標準及博士、碩士學位基本要求,融合相關部門、科研院所、行業企業新制修訂的專業人才評價標準,立足自身辦學定位、服務面向,進一步明確創新創業教育的目標要求,制訂學校專業教學質量標準,修訂人才培養方案,突出大學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培養。
(三)推進人才培養機制創新。探索建立需求導向的學科專業結構和創業就業導向的人才培養類型結構調整新機制,促進人才培養與經濟社會發展、創業就業需求緊密對接。教育廳應建立全省普通高校專業設定公共服務平台與專業管理狀態數據平台,完善學科專業預警、退出管理辦法。健全全省高校人才培養質量和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制度,每年年底前完成省級和各高校當年年度報告編寫發布工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相關省直部門應組織行業協會,定期發布我省重點產業人才需求報告和人力資源市場供需情況。
支持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國際合作的協同育人新機制,積極吸引社會資源和國外優質教育資源投入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在現有系列“卓越計畫”基礎上,到2020年,省級“卓越計畫”試點項目達到500個;新增一批創新創業教育類綜合改革項目、“質量工程”項目和教學改革與人才培養項目,加大創新創業教學改革力度,形成一批科學先進、可複製可推廣的教改成果;鼓勵高校多形式舉辦創新創業教育實驗班,到2020年在全省所有具備條件的高校開設創新創業教育實驗班。大力實施四川省“科技創新創業苗子工程”計畫,以科技項目的形式,擇優選擇在川高校在讀大學生,資助其在我省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和優勢學科領域開展有創意、有創新價值、有產業化前景的科學技術研究、套用開發、成果轉化和發明創造。
各高校應積極開拓多學科交叉融合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途徑,穩步打通一級學科或專業類下相近學科專業的基礎課程,開設跨學科專業的交叉課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學科、跨專業交叉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新機制,促進人才培養由學科專業單一型向多學科融合型轉變。
(四)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各高校應根據人才培養定位和創新創業教育目標要求,促進專業教育與創新創業教育有機融合。按照“面向全體、突出重點、分類推進”原則,調整最佳化課程設定,擴充優質教育資源,開發開設研究方法、學科前沿、創業基礎、就業創新指導等方面的必修課和選修課程,納入學分管理,建設依次遞進、有機銜接、科學合理的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將創新創業教育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各高校應開設面向全體學生的通識性創新創業公共課程,著重培養學生創新創業意識,激發學生創新創業動力;開設具有行業特點、與創新創業和就業密切相關的專業課程,著重提升學生創業知識和專業技術技能;開設提升學生綜合實踐能力的各類創新課程和實踐活動課程,著重培養學生創新創業實際運用能力。
加快創新創業教育課程信息化建設進程,探索建立線上開放課程學習認證和學分認定製度,引進和建設一批資源共享的創新創業教育線上課程;立足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創新創業需要,組織學科帶頭人、行業企業優秀人才,聯合編寫具有科學性、先進性、適應性、特色性的創新創業教育教材。
(五)改革教學方法和評價方式。以學生為主體,廣泛開展啟發式、討論式、參與式和項目化教學,創造條件擴大小班化教學覆蓋面,注重培養學生的批判性和創造性思維,鼓勵教師把學術前沿發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創新實踐經驗融入課堂教學,激發學生創新創業靈感。各高校應積極運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分析不同學生學習需求和規律,提供更加豐富多樣的教育資源,支持學生根據自身特點和發展志趣,自主選擇創新創業路徑。
各高校應深入改革考試考核內容和方法,探索非標準答案考試,促進結果考核向過程考核、知識考核向能力考核、單一考核方式向多種考核方式的轉變。注重考查學生運用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努力實現考核結果與學生能力相匹配。
(六)強化創新創業實踐。各高校應加強專業實驗室、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創業實驗室和訓練中心建設。以優勢學科為支撐,聯合骨幹企業共建或以企業為主體,以高校為技術支撐,聯合建設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促進創新創業實踐教學平台的共建共享。到2020年,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達到200個、省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達到100個,力爭在全省所有具備條件的高校建立創業實驗室和訓練中心,建成全省高校實踐教學資源共享平台。進一步完善國家、省、校三級創新創業實訓教學體系,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到2020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國家級項目達到5000個、省級項目達到15000個、校級項目達到50000個,覆蓋學生不低於20萬人。支持高校學生成立創新創業協會等各類社團。指導並支持各高校加快推進大學生創新創業俱樂部建設,力爭在2017年底之前,在所有具備條件的高校建立以學校為主導,以學生為主體,企業、金融機構、風險投資機構和創業導師等多方參與的大學生創新創業俱樂部,確保俱樂部有機構、有人員、有經費、有場地、有制度、有活動。
大力推動各地、各級各類及各企業科技創新資源向在校大學生全面開放,並將開放情況納入相應建設評估考核標準。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和高校建立各種形式的創業園、產業園和科技園,促進全省各類創新及重點園區都建立大學生創新相應基地。到2017年,以“51025”重點產業園區為主要依託,在小企業創業示範基地中加快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新創業園(孵化基地),開展大學生創業實踐和項目孵化,形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化基地”的孵化培育體系。到2020年,省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達到400個、創業示範基地達到100個、科技創業實習基地達到100個、職業院校實訓基地達到100個。
定期開展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重點開展“創青春”大學生創業大賽、“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高校畢業生創業大賽等。支持省內高校聯合行業企業,舉辦各類科技創新、創意設計、創業計畫等大學生競賽,積極組織省內高職高專學生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
(七)改革教學和學籍管理制度。各高校應大力推行學分制教學改革,在人才培養方案中設定合理的創新創業學分,建立健全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探索將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將學生參與課題研究、項目實驗等活動認定為課堂學習。制定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畫,建立學生個人創新創業檔案和成績單,客觀記錄並量化評價學生開展的創新創業活動情況。優先支持參與創新創業的學生根據創新創業興趣、創新創業意願和創新創業需求跨學科門類轉入相關專業學習。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創業學生可根據創業需要與高校協商確定休學年限,辦理相關休學手續。設立創新創業獎學金,並在現有相關評優評先項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用於表彰優秀創新創業學生。
(八)加強教師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能力建設。各地、各高校要明確全體教師的創新創業教育責任,將創新創業教育融入教師教育教學全過程,加強對教師創新創業教育的考核評價,將創新創業教育業績納入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績效考核內容。配齊配強創新創業教育與創業就業指導專職教師隊伍,在專業技術職務評審中予以傾斜。加強對專職教師的培養培訓,切實提升專業化水平。建立創新創業教育與創業就業指導專職教師淘汰制度。建立健全兼職教師管理制度,允許高等學校設立一定比例流動崗位,聘請知名科學家、創業成功者、企業家、風險投資人等各行各業優秀人才,擔任專業課、創新創業課授課或指導教師,建立優秀創新創業導師人才庫。支持符合條件的兼職教師申報高校特色崗位教師職稱。加強教師創新創業教育培養培訓,將提高高校教師創新創業教育的意識和能力作為崗前培訓、課程輪訓、骨幹研修的重要內容,建立相關專業教師、創新創業教育專職教師每2年至少2個月到行業企業掛職鍛鍊制度,相關行業企業應認真落實。加快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處置和收益分配機制,支持教師以對外轉讓、合作轉化、作價入股、自主創業等形式將科技成果產業化,鼓勵高校教師帶領學生創新創業。
(九)改進學生創業指導服務。加強國家、省各項創新創業優惠扶持政策的宣傳和落實工作,擴大政策知曉面,引導大學生熟悉並用好政策,營造創業良好氛圍。建立健全省級和高校學生創業指導服務專門機構,搭建交流互動平台,做到“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基地”五到位,對自主創業學生實行持續幫扶、全程指導、一站式服務。提供必要條件和支持,建立大學生創業信息化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地方、高校兩級信息服務平台,為學生實時提供國家政策、市場動向等信息,並做好創業項目對接、智慧財產權交易等服務,建立省級創新創業信息化公共服務平台,開展網路創新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積極落實高校學生創業培訓政策,研發適合學生特點的創業培訓課程,建設網路培訓平台。鼓勵高校結合年度教學計畫,合理安排時間,自主編制覆蓋全體學生的創新創業能力專項培訓提升計畫,或與有條件的教育培訓機構、行業協會、群團組織、企業聯合開發創業培訓項目,通過學校創新創業實踐訓練、社會專業培訓機構專題培訓、用人單位現場實踐等多種方式,培養大學生創新創業意識、能力和綜合素質。各地和具備條件的行業協會要針對區域需求、行業發展,發布創業項目指南,引導高校學生識別創業機會、捕捉創業商機。建好省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中心,充分發揮示範、引領和聚集作用,積極為大學生創新創業提供交流、服務和活動的平台。
(十)加大資金支持。政府、高校和社會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完善創新創業資金支持和政策保障體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整合現有專項資金,向高校學生創新創業活動傾斜,支持高校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教學及實踐活動,包括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經費、“天府英才”工程專項資金、創新驅動發展專項資金、產業園區產業發展引導資金、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培育及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大學生創業專項資金等有關專項經費。全面落實國家、省關於大學生創業和小微企業稅費減免優惠政策。各高校要多渠道籌資,最佳化支出結構,統籌安排經費支持創新創業教育,資助學生創新創業項目。鼓勵社會組織、公益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以設立創業風險基金等多種形式為自主創業大學生提供資金支持。
四、切實加強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組織領導
(一)健全體制機制。成立四川省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導開展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廳,負責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門要主動探索統籌協調、分工負責、協同推進的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工作體系,加強政策溝通協調,整合優質教育資源,建立健全推進高校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體制機制。建立四川省創新創業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開展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的研究、諮詢、指導和服務,加強創新創業教育的指導管理與監督評價。成立四川省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聯盟,促進高校校際協作、資源共享和協同改革。各高校要落實創新創業教育主體責任,把創新創業教育納入改革發展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創新創業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教務部門牽頭,學生工作、團委等部門齊抓共管的創新創業教育工作機制。各地、各高校要結合實際,制定深化本地本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各高校實施方案報教育廳和主管部門備案,並面向社會公布。
(二)強化監督考核。把創新創業教育質量作為衡量辦學水平、考核領導班子的重要指標,納入高校教育教學評估指標體系和學科評估指標體系,引入第三方評估,並發布大學生創新創業狀況年度藍皮書。把創新創業教育相關情況列入本科、高職高專、研究生教學質量年度報告和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重點內容,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加強績效考核,把大學生創業數量和質量情況納入學校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明確目標,分解任務,嚴格考核。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積極探索使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大力宣傳加強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的必要性、緊迫性、重要性,使創新創業成為管理者辦學、教師教學、學生求學的理性認知與行動自覺。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各高校的好經驗、好做法,選樹學生創新創業成功典型,豐富宣傳形式,培育創客文化,努力營造敢為人先、敢冒風險、寬容失敗的良好社會氛圍和學生創新創業的良好生態環境。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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