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乙鉛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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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四乙鉛中毒

輕度中毒 患者斷續接觸四乙鉛,而且量比較少時,可在接觸2~3周后發生症狀。出現的症狀類似焦慮狀態。患者有頭痛、頭暈、乏力、記憶力減退、震顫,最苦惱的症狀是失眠,神經興奮不能入睡,而且白天黑夜都象在作夢,容易被惡夢驚醒。往往有消化系統症狀,如口中有金屬味、食欲不振、噁心、嘔吐。多有黏膜刺激症狀,如眼球結膜充血、眼痛、流淚、鼻痛。一次接觸或短時間接觸,症狀消失較快,一般在一周左右恢復。
重度中毒 重症患者多以上述症狀為先驅,迅速發生急性精神障礙。一般出現在起病後18小時以至8天,接觸量越多,出現越早。有時起病很突然。患者精神興奮、狂躁不安、口中毛髮感、皮膚蟻走感、震顫、言語遲鈍、不能分辨時間和地點、幻視、幻聽、被害妄想、恐懼發作時逃跑。嚴重者有譫妄、驚厥發作、昏迷。驚厥再現如同癲癇發作,有強直性痙攣和陣攣。譫妄狀態時對周圍漠不關心、解衣坦胸,不吃不睡,以致全身衰竭。
體驗可見血壓降低,而且出現較早,對診斷有幫助。體溫低於正常,脈率也降低。這三種指標同時出現即是“三低征”,是四乙鉛中毒的客觀指標。
大量吸收四乙鉛後,多在4~7天內發生重症症狀,如果7天內不發生重症中樞神經症狀,多能恢復。發現重症中毒要提高警惕,積極治療。少數嚴重病例恢復不夠完全,可能有精神淡漠、記憶力明顯減退、智力減退、肌肉無力和震顫。

慢性中毒

主要表現為神經衰弱衰弱綜合徵和植物神經功能失調。前者如頭痛、頭昏、記憶力減退和頑固性失眠(入睡困難且易醒,常伴惡夢),後者如多汗、多涎、血壓偏低,亦可同時出現體溫、脈搏、血壓偏低的“三低”症。少數患者可有消化道症狀如食慾減退、晨起時噁心、上腹不適等。病情較重者,可出現心前區壓迫感、心慌、多汗、體溫波動和發作性暈厥,稱“間腦症候群”。進一步可發展成中毒性腦病,出現神經和精神方面的症狀和體徵。
腦電圖檢查可出現異常。136例四乙鉛接觸者腦電圖示α節律減少,α節律θ化,電壓20μV以下低平波增多;誘發試驗見α抑制不完全和過度呼吸誘發陣發性θ波。其中19例慢性中毒者腦電圖界限異常占63.1%,輕度異常占10.5%。心電圖檢查異常主動脈表現為竇性心動過緩。如對420例四乙鉛汽油作業工人調查結果發現,心電圖異常占43.5%,顯著高於性別、年齡配對的對照組的18.8%。其中竇性心動過緩和左室高電壓異常率分別為25和8.6%,高於對照組的11.4和1.2%。臨床出現中毒症狀和體徵者,心電圖異常率也升高。
實驗動物四甲鉛中毒表現與四乙鉛相似,但單獨由四甲鉛引起人中毒的報導,至今尚未見到。
診斷 急性中毒時,主要根據詳細可靠的職業接觸史,結合典型的精神症狀,診斷並不困難,若有尿鉛升高和血&-氨基戊酮脫水酶(ALAD)降低可有助於診斷。此外,急性四乙鉛中毒應注意與常見精神病、中樞神經系統感染或急性汽油中毒相鑑別,慢性中毒應與神經官能症鑑別。

治療

急性中毒

①迅速脫離有毒場所,用肥皂水清洗污染皮膚。
②及時套用解毒劑,可選用巰乙胺,能與四乙鉛絡合,阻止後者透過血腦屏障,每次200mg,肌注或緩慢靜滴,每天1~2次,症狀改善後酌情減量。肝、腎功能不良者慎用。依地酸鈣略有驅鉛效果,但臨床症狀不見改善。
③有人根據鉛的排泄規律,提出利尿、利膽、導瀉有助於毒物的排出,但臨床療效有待驗證。
④對症治療,特別是對重症患者,應給以支持療法(營養、電解質和水鹽平衡)和鎮靜療法。

慢性中毒

應脫離四乙鉛作業,並採用對症治療。一般不主張驅鉛療法。

預防

生產過程實行機械化、自動化和密閉通風,降低和控制生產環境中的空氣濃度。我國現行四乙鉛車間空氣中最高容許濃度為0.005mg/m3。
四乙鉛分裝、調配、運輸、裝卸要有專用設備,防止跑、冒、漏、滴。若造成地面污染,可用漂白粉液或高錳酸鉀及進處理。
注意個人衛生和防護。操作時應穿戴工作服和防護手套,必要時(如進入油罐或油艙)應穿戴送風或防毒面具。工作後淋浴、更衣。皮膚接觸四乙鉛後,立即用煤油或無鉛汽油刷洗,再用肥皂水和溫水徹底沖洗乾淨。工作服和手套等應定期用1~5%氯胺溶液浸洗。
加鉛汽油應作特殊標記(通常加入紅色或黃色顏料),禁止以乙基汽油代替溶劑汽油使用。
定期對四乙鉛作業工人進行體檢和實行就業前體檢。患有中樞神經系統器質性病變(包括癲癇病)、精神病、明顯的神經官能症和植物神經功能紊亂、嚴重肝腎疾病者,不宜從事四乙鉛作業。

標準

衛生標準:我國衛生部1979年頒發的《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中,有關車間空氣中有害氣體、蒸氣及粉塵的最高允許濃度規定:四乙基鉛(片)0.005mg/m3。
職業病診斷標準:GB11503-1989職業性急性四乙基鉛中毒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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