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寒地區

嚴寒地區

嚴寒地區是指我國最冷月平均溫度≤-10℃或日平均溫度≤5℃的天數≥145天的地區,是我國五個氣候區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嚴寒地區
  • 外文名:severe cold area
  • 分布:東北、內蒙古等地區
  • 建築基本要求:防寒、保溫、防凍
氣候特徵,建築基本要求,在我國的分布,相關規定,

氣候特徵

嚴寒地區冬季嚴寒且持續時間長,夏季短促且涼爽;西部偏於乾燥,東部偏於濕潤;具有較大的氣溫年較差;冰凍期長,凍土深,積雪後;太陽輻射量大,日照豐富;冬天經常颳大風。

建築基本要求

該區建築物必須充分滿足冬季防寒、保溫、防凍等要求,夏季可不考慮防熱。總體規劃、單體設計和構造處理應使建築物滿足冬季日照和防禦寒風的要求;建築物應採取減少外露面積,加強冬季密閉性,合理利用太陽能等節能措施;結構上應考慮氣溫年較差大及大風的不利影響;屋面構造應考慮積雪及凍融危害;施工應考慮冬季漫長嚴寒的特點,採取相應的措施。

在我國的分布

嚴寒地區在我國的分布主要是東北、內蒙古、和新疆北部、西藏北部、青海等地區。

相關規定

不同的氣候條件對房屋建築提出了不同的要求。為了滿足炎熱地區的通風、遮陽、隔熱,寒冷地區的採暖、防凍和保溫的需要,明確建築和氣候兩者的科學聯繫,我國制定了一系列規定。下面列舉一些供讀者參考:
《民用建築熱工設計規範》(GB 50176)
《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
《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JGJ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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