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實滬深300指數

嘉實滬深300指數

嘉實滬深300指數是一款成立於2005年的投資風格股票型基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實滬深300指數
  • 成立日期:2005-08-29
  • 基金經理:楊宇
  • 基金代碼:160706
基本定義,收益分配原則,

基本定義

基金名稱嘉實滬深300LOF基金代碼160706
投資類型指數型投資風格股票型
首次募集規模867126900.07最新基金規模39140010889.94
成立日期2005-08-29基金經理楊宇
基金託管人中國銀行基金管理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集團(北京)事務所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進行被動式指數化投資,通過嚴格的投資紀律約束和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手段,力爭控制本基金的淨值增長率與業績衡量基準之間的日平均跟蹤誤差小於0.3%,以實現對滬深300指數的有效跟蹤,謀求通過中國證券市場來分享中國經濟持續、穩定、快速發展的成果。
投資原則及比例 本基金資產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滬深300指數的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新股(一級市場初次發行或增發),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
此外,本基金還可以投資於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允許本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待指數衍生金融產品推出以後,本基金可以運用衍生金融產品進行風險管理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關規定製定;
2、場外投資者可以選擇現金分紅或紅利再投資,場內投資者只能選擇現金分紅,本基金分紅的默認方式為現金分紅;
3、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當期收益應先彌補上期虧損後,才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5、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四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基金已實現淨收益的50%,但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不進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完成;
6、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7、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