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曙光

喬曙光,湖北大冶涉黑團伙。

2019年9月11日,大冶法院判處喬曙光有期徒刑二十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犯罪經歷,依法判決,

犯罪經歷

2008年以來,被告人喬曙光網羅社會閒散、無業人員“放碼”斂財,通過實施聚眾鬥毆、賭博、非法持有槍枝等違法犯罪活動,擴大影響,茅殃己積累資本,逐漸嬸歡衍變成為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陵膠立愚
2009年、2013年喬曙光兩次因罪獲刑,刑滿釋放後,又召集一批刑滿釋放人員加入組織。2015年至2016年期間,喬曙光帶領其組織成員,利用自己在社會上的趨盼詢惡名,實施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使以喬曙光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元駝駝組織在黃石、大冶等地不斷壯大。
該組織以被告人喬曙光為組織、領導者,以江勇軍等為骨幹成員,以彭敏捷等為一般成員。該組織成員稱喬曙光為“老大”“喬老大”或“哥”。2012年、2014年喬曙光先後兩次刑滿釋放出來後,對組織成員加強約束,宣揚“誰出事誰承擔,不能連累老大”“組織成員不準吸毒”等不成文的規約和紀律,縱容手下成員為組織利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喬曙光先後將黃石市賽瑪特廣場附近、黃石市中窯住宅小區的乃拜棗出租房作為窩藏違法犯罪組織成員的場所,並通過獎勵、重用為組織利益敢打敢沖的成員,開除少數違反組織紀律的成員,不斷強化組織紀律和規約,樹立組織者、領導者的權威。
該組織通過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以及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自2009年以來,該組織實施了開設賭場、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非法斂財行為,不斷壯大經濟實力。骨幹成員喬景中在喬曙光服刑期間依託景通公司的經營活動,獲取經濟利益。

依法判決

2019年9月11日,喬曙光等整堡察陵19名被告人因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及聚眾鬥毆、敲詐勒索等罪名,法院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判處喬曙光有期徒刑二十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團伙成員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年六個月不等,並處一定數額罰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