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審理,
開庭審理
2018年7月30日至31日,大冶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喬曙光等19名被告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及聚眾鬥毆、敲詐勒索等罪名一案。
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以來,被告人喬曙光網羅社會閒散、無業人員“放碼”斂財,通過實施聚眾鬥毆、賭博、非法持有槍枝等違法犯罪活動,擴大影響,積累資本,逐漸衍變成為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該組織通過聚眾賭博、強迫交易、幫助索要債務收取好處費等違法犯罪活動斂財,並用於支持該組織活動。該組織先後組織實施了聚眾鬥毆、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開設賭場、故意毀壞財物等違法犯罪活動10多起,並通過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毆打他人、干擾工程招投標、干擾作證等違法活動,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社會、經濟秩序,在一定區域內形成非法控制和惡劣影響。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喬曙光等19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和交通肇事罪,分別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