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縣民政局

商河縣民政局

商河縣民政局,根據中共濟南市委、濟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商河縣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商河縣委、商河縣人民政府關於商河縣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商河縣民政局(以下簡稱縣民政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商河縣民政局貫徹黨的民政方針和政策,落實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縣委有關工作安排,做好全縣民政工作,推動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商河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希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河縣民政局
  • 外文名:Shanghe County Civil Affair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王希健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管理工作,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同步指導相關黨建工作。
(三)擬訂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承辦縣級生活類救助物資儲備工作。
(四)擬訂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推進鎮街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婚姻登記工作,承辦全縣涉外、涉港澳台及華僑婚姻登記,推進婚俗改革。
(七)負責全縣殯葬管理工作,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縣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擬訂全縣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貫徹執行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全縣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管理全縣福利彩票發行工作,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
(十二)擬訂全縣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協助做好涉及招商引資工作的民生保障、社會工作等領域的招商服務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民政統計工作。
(十五)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落實省委、省政府“一次辦好”和市委、市政府“一次辦成”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職責分工

1、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縣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組織全縣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縣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關於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
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行使經縣政府批准集中的民政領域相關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兩部門建立健全銜接配合機制,依法履行職責分工,強化在聯絡會商、信息互通、業務協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文秘、政務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調研、會務、信訪、檔案、法制、後勤管理服務、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工資保險以及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和縣12345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的辦理工作;管理全縣的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負責全縣民政統計工作;指導、管理全縣福利彩票發行工作,監督管理福利彩票代銷行為;組織推進全縣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工作。
(二)社會事務科
負責全縣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管理工作,並依法進行執法監督和承擔監察責任。承擔全縣社會救助(不含醫療救助)有關工作,承辦縣級生活類救助物資儲備工作。負責全縣婚姻登記工作,推進婚俗改革。負責全縣殯葬管理工作,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縣養老服務有關工作。擬訂全縣殘疾人權益保護辦法,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指導全縣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三)基層政權與社區建設科(區劃地名科)
擬訂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治理辦法,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推進鎮(街道)政府(辦事處)服務能力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全縣地名和行政區劃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

縣民政局行政編制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設科長(主任)3名,股級。
縣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商河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希健
商河縣民政局黨組成員、雙擁辦主任:袁立新
商河縣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周芙蓉
商河縣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翟捷利
商河縣民政局黨組成員、安置辦主任:張其忠
商河縣民政局黨組成員、工會主席:李曉燕
商河縣民政局黨組成員、低保辦主任:楊帆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商河縣委辦公室、商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商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商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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