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許可協定

商標許可協定,是指以轉讓商標使用權為目的,它是許可方參與和分享被許可方市場的重要方式之一。該種協定的結構與其他許可協定相同,所不同的是契約正文部分的某些條款。

商標使用許可契約是指商標權人將其註冊商標許可給他人使用被許可使用人支付費用而簽訂的契約。商標權人或者其授權的人為許可方,另一方則為被許可方。商標權許可實施契約生效後許可方並不喪失商標法權,仍為註冊商標的所有人。商標使用許可契約的標的是註冊商標的"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 ,這是商標使用許可與商標權轉讓契約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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