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法律分解適用集成

商品房買賣法律分解適用集成

《商品房買賣法律分解適用集成》是2005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國光。本書打破以往法律彙編類圖書的羅列形式,採取分類編纂方法,使紛繁浩大的法律條文形成互相聯繫、有機結合和方便適用的整體。

基本介紹

  • 書名:商品房買賣法律分解適用集成
  • 作者:李國光
  • ISBN:7802171075,9787802171077
  • 頁數:631頁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5年10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32
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作者簡介

李國光 1938年2月生於上海,漢族,中共黨員,1961年8月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
1961年9月至1985年8月曆任最高人民法院西藏分院、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辦事員、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審委會委員、副院長、黨組成員。1985年10月至1995年12月曆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委會委員,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審委會委員、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1995年12月至今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委會委員、黨組成員。曾於1994年2月兼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庭首任庭長。系復旦大學法學院、華東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

內容簡介

一、隨著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原則的確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越來越多的社會關係和經濟關係需要運用法律手段來調整。為此,國家立法機關相繼公布施行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國家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也發布了數量可觀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司法解釋,我國還締結或參加了許多國際公約。由於上述法律規範門類廣、層次多、數量大,且立改廢較頻繁,給廣大法律工作者在檢索和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時帶來諸多不便。有鑒於此,我們組織最高人民法院、國務院有關部委和大專院校的專家學者編寫了這套《常用法律分解適用集成系列》。
以常用法律為主幹,按照法條之間的邏輯聯繫,分解組合成若干具體的法律問題,將涉及該問題的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司法解釋的具體規定以及立法說明等都集中編排在一起,使讀者能夠在該問題中迅捷查檢到與該問題相關的所有法律的具體規定。
二、《商品房買賣法律分解適用集成》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最高人民法院其他最新司法解釋為經,以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具體條文為緯,進行全面系統的分解適用集成。全書分商品房買賣的一般規定、商品房現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買賣廣告與契約、商品房擔保貸款契約、商品房銷售代理、商品房交付、商品房買賣稅費、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和使用、公房、經濟適用房的買賣和上市出售等,總計10章,85類。
三、本書所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根據具體情況,採取全文和節錄兩種方式。數個問題涉及同一檔案?(或同一法律條文)的,為減少前後查找翻閱不便,按其類別做適當的重複收錄;所收檔案不宜分解的,與所涉較主要的問題編排在一起,較次要的問題也涉及的,採取“參見”的方法。
四、本書的編排儘可能地考慮到減少重複和便利查檢,但囿於編寫者水平,書中可能存在各種疏漏,懇請廣大讀者批評指正。
“‘集成’在手,別無他求”,是本書的編寫宗旨。希望本書能成為廣大讀者常用案頭法律工具書和方便查詢、準確適用法律的良師益友。

目錄

第一章 商品房買賣的一般規定
一、不得買賣的房地產
二、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的條件
三、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的條件
四、商品房買賣的主體之一——房地產開發企業
五、商品房買賣時,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之間的關係
六、商品房買賣的基本程式
第二章 商品房現售
一、商品房現售的定義
二、商品房現售的管理體制
三、商品房現售的條件
四、商品房現售前的備案
五、銷售設有抵押權的商品房的特別規定
六、一房二賣的禁止
七、返本銷售或變相返本銷售的禁止
八、拆零銷售的禁止
第三章 商品房預售
一、商品房預售的定義
二、商品房預售的管理體制
三、商品房預售的條件
四、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
五、商品房預售許可的辦理
六、商品房預售時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義務
七、商品房預售契約的簽訂和備案
八、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契約的效力
九、未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契約的效力
十、商品房預售款的監管
十一、預售商品房的轉讓
十二、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的責任
十三、違法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 商品房買賣廣告與契約
一、商品房銷售宣傳廣告的基本要求
二、商品房銷售宣傳廣告的效力
三、商品房買賣契約的內容
四、訂立商品房買賣契約的定金罰則
五、商品房銷售的價格
六、商品房銷售的計價方式
七、按套(單元)計價的商品房買賣的特別規定
八、按套內建築面積或建築面積計價的商品房買賣的特別規定
九、按建築面積計價的特別規定
十、預訂款性質費用的收取與效力
十一、房地產開發企業訂立商品房買賣契約之前的特別要求
十二、房地產開發企業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的禁止
十三、按所有權調換形式訂立的拆遷補償安置協定的效力
十四、商品房買賣契約的解除
十五、欺詐訂立商品房買賣契約的效力及後果
十六、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契約的效力
十七、違反商品房買賣契約的民事責任
第五章 商品房擔保貸款契約
一、一般規定
二、因故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契約的效力
三、商品房買賣契約的無效或被撤銷、解除對商品房擔保貸款契約的影響
四、商品房擔保貸款契約糾紛當事人的確定
五、未按照商品房擔保貸契約約定償還貸款的處理
第六章 商品房銷售代理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方式
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委託銷售商品房的特別要求
四、商品房銷售委託契約
五、代理銷售商品房時的特別要求
六、代理銷售不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房的禁止
七、商品房銷售代理費用
八、商品房銷售人員的特殊要求
九、商品房包銷契約
第七章 商品房交付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按期交房的義務及其違約責任
二、設定樣板房時交房的特殊義務
三、交付的房屋的面積與契約約定的面積不符合的處理
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的交付
五、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質量保修責任
六、竣工驗收
七、商品房交付前的測繪
八、商品房交付後的產權證的辦理
九、商品房交付後主體結構質量的重新核驗
十、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承擔
十一、因房屋質量問題影響正常使用時的處理
十二、前期物業管理協定的簽訂
第八章 商品房買賣稅費
一、契稅
二、印花稅
三、交易手續費
四、個人所得稅
第九章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和使用
一、住房公積金的定義
二、住房公積金的權屬
三、住房公積金的用途
四、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五、住房公積金的繳存
六、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
七、住房公積金的監督
八、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法律責任
第十章 公房、經濟適用房的買賣和上市出售
一、公房買賣
二、經濟適用住房買賣
三、已購公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買賣
常用商品房買賣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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