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倫·菲斯克·斯通

哈倫·菲斯克·斯通

哈倫·菲斯克·斯通(1872年10月11日-1946年4月22日),美國政治家、律師,美國共和黨人,生於美國新罕布夏州切斯特菲爾德1946年4月22日逝世於華盛頓。先後擔任美國法務部長、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和美國首席大法官

基本介紹

簡介,生平,

簡介

哈倫·菲斯克·斯通Harlan Fiske Stone,1872年10月11日-1946年4月22日),於美國新罕布夏州切斯特菲爾德出生,1946年4月22日逝世於華盛頓美國律師、政治家,美國共和黨成員。曾任美國法務部長、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和美國首席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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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畢業於哥倫比亞法學院,後擔任該校校長(1910~1923),同時兼當律師。1924年卡爾文·柯立芝總統任命他為美國法務部長,任期內他重組了因蒂波特山油田醜聞及其他醜聞而名譽大損的聯邦調查局。1925年柯立芝總統任命他為最高法院大法官。1941年富蘭克林·D·羅斯福總統提升他為首席大法官,他一直擔任此職到去世。他寫了六百多條意見,很多是關於重要的憲法問題,人們常把他和路易斯·布蘭代斯及小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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