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精神

品牌精神指在消費者認知中,品牌所代表、蘊涵的意義、象徵、個性、情感、品味等綜合文化因素的總和。

品牌精神的本質是一種能夠代表企業的富有個性的精神,它是品牌或品牌決策者在長期生產和經營中逐步形成的事業信念、價值觀念或經營宗旨。品牌精神是品牌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品牌精神既是決策者對事物的認識,也是企業長期發展過程中全體員工自覺實踐而形成的,表現內容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事件、信念、思想等。品牌精神受不同的經營領域內容、方式、歷史傳統和現實追求的制約而具有差異性,是品牌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逐步形成的具有個性化色彩的思想表述,例如在競爭觀念、質量觀念和創新觀念等方面的認識。品牌精神形式多樣,傳播渠道也多種多樣,對強化員工的品牌意識和品牌市場推廣有重要的作用。

在消費感性化的現代社會,卓越品牌的魅力就在於它凝結了理念、情感、象徵等文化內涵。例如可口可樂能夠風靡世界,它們自己認為是因為“我們賣的不是商品,我們賣的是一種文化,是一種美國精神”。品牌精神滿足了消費者情感、心理層面的需要,成為競爭的關鍵要素。

品牌精神評判
品牌精神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評判:
1.符合品牌價值觀;
2.符合品牌實際情況,具有代表性,能取得全體員工的認同,與品牌目標具有一致性;
3.能促進品牌個性化生產經營、管理風格的形成;
4.實際、可行,並獲得員工的認同;
5.增強員工的崗位意識,職業道德意識;
6.升華員工工作動機,建立與品牌一致發展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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