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茂蘭

周茂蘭

周茂蘭,明末清初處士。字子佩,號芸齋,吳縣(今江蘇蘇州)人,周順昌子。父為魏忠賢害死,崇禎初刺血書疏,詣闕訴父冤,得贈官,給誥命,建祠賜額。好學砥行,不就蔭敘,明亡後隱居不出,有《參同契衍義》。工書法,著《篆隸考》。

基本介紹

  • 本名:周茂蘭
  • 字號:字子佩
  • 所處時代:明末清初
  • 出生地:吳縣(今江蘇蘇州)
  • 主要作品:著《篆隸考》
明史記載
長子茂蘭,字子佩,刺血書疏,詣闕訴冤,詔以所贈官推及其祖父。茂蘭更上疏,請給三世誥命,建祠賜額。帝悉報可,且命先後慘死諸臣,鹹視此例。茂蘭好學砥行,不就廕敘。國變後,隱居不出,以壽終。 五年起官。歷禮部郎中,陝西副使。大化已起大理丞,與維垣為忠賢鷹犬,因假汪文言獄連及大章,逮下鎮撫拷掠,坐贓四萬。及楊漣等五人既死,群小聚謀,謂諸人潛斃於獄,無以厭人心,宜付法司定罪,明詔天下。乃移大章刑部獄,由是漣等慘死狀外人始聞。比對簿,大章詞氣不撓。刑部尚書李養正等一如鎮撫原詞,以“移宮”事牽合封疆,坐六人大辟。爰書既上,忠賢大喜,矯詔布告四方,仍移大章鎮撫。大章慨然曰:“吾安可再入此獄!”呼酒與大韶訣,趣和藥飲之,不死,投繯而卒。崇禎初,贈太僕卿,官其一子。福王時,追謚裕愍。
周茂蘭半身像周茂蘭半身像
初,大章等被逮,秘獄中忽生黃芝,光彩遠映。及六人畢入,適成六瓣,或以為祥。大章嘆曰:“芝,瑞物也,而辱於此,吾輩其有幸乎?”已而果然。 遷刑部主事。以奉使歸。還朝,天啟已改元,進員外郎。尚書王紀令署山東司事。司轄輦轂,最難任。自遼陽失,五城及京營巡捕日以邏奸細為事,稍有蹤跡,率論死。絕無左驗者二百餘人,所司莫敢讞,多徙官去,囚未死者僅四之一。大章言於紀曰:“以一身易五十人命且甘之,矧一官乎!”即日會讞,系三人,余悉移大理釋放。紀大嗟服。佟卜年之獄,紀用大章言擬流卜年,未上而紀斥。侍郎楊東明署事,欲置之大辟,大章力爭,卒擬流。忤旨,詰責,竟論卜年辟,瘐死獄中。
諸生朱祖文者,都督先之孫。當順昌被逮,間行詣都,為納饘粥、湯藥。及征贓令急,奔走稱貸諸公間。順昌櫬歸,祖文哀慟發病死。
佩韋等皆市人,文元則順昌輿隸也,論大辟。臨刑,五人延頸就刃,語寇慎曰:“公好官,知我等好義,非亂也。”監司張孝流涕而斬之。吳人感其義,合葬之虎丘傍,題曰:“五人之墓”。其地即一鷺所建忠賢普惠祠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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