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用(明代官吏)

周用(明代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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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用(1476年—1547年,一作1476年—1548年),字行之,號伯川,吳江(今江蘇吳江)人。

基本介紹

  • 本名:周用
  • 字號:字行之
    號伯川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吳江(今江蘇吳江)
  • 出生時間:1476年
  • 去世時間:1547年,一作1548年
  • 主要作品:《周恭肅公集》
  • 諡號:恭肅
人物生平,治河思想,

人物生平

弘治十五年進士,授行人,遷南京兵部給事中,又遷廣東布政司參議,嘉靖中歷官南京工部、刑部尚書。九廟災,自陳致仕。後以工部尚書總督河道,官至吏部尚書。謚恭肅。為人端亮有節概,書法俊逸。善繪事,得沈周揩授。布置渲染,備極高雅。山水遺勁耨密,遠近斐疊,氣韻藹然。喜為詩,有作必題。卒年七十三(一作1547年卒,年七十二),著有《周恭肅公集》,最早版本為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周國南川上草堂刻本。
周恭肅公集周恭肅公集

治河思想

他治河提倡溝洫治理,認為黃河之所以有決徙之變,是由於“數千里之黃河,挾五六月之霖潦,建瓴而下,乃僅以河南開封府蘭陽縣(今蘭考)以南之渦河,與直隸徐州、沛縣百數十里之間拘而委之於淮”,哪有不橫流潰決之理。因此他提出用溝洫治理黃河的必要性。他說:“天下之水,莫大於河,天下有溝洫,天下皆容水之地,黃河何所不容?天下皆修溝洫,天下皆治水之人,黃河何所不治? 水無不治,則荒田何所不墾? 一舉而興天下之利,平天下之大患,以是為政,又何所不可?”他是想把黃河洪水分散到田間地頭,有利於農業生產,又可達到消除黃河洪患之目的。他這種治河思想,打破歷史上單純依靠下游堤防治理的局限性,探索出新的治河見解。後人所編《皇明經世文編》中,亦收有其治理河道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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