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警信號

告警信號(warning signal)是指利用光、聲、機械、電、氣味等刺激物向人發出存在故障、事故或其他危險信息的信號。按作用於人的感官的不同,分為視覺告警信號、聽覺告警信號、觸覺告警信號、嗅覺告警信號等。按告警的緊迫程度,分警告、告誡、提示、訊息四級。

按告警的緊迫程度,分警告、告誡、提示、訊息四級。警告信號表示發生緊急情況,要求立即採取處理措施;告誡信號表示存在著危險狀態,要求密切注意,並著手採取排除險情的措施;提示信號表示存在險情隱患,要求密切注意;訊息信號表示系統正在運轉,不可疏忽大意。視覺告警信號和聽覺告警信號通常用得較多,觸覺和嗅覺告警信號一般只在視覺、聽覺負荷過重或在某種特殊的情境中才採用。為增強警告信號的可靠性,多採用視、聽雙重顯示的形式。視覺告警通常以顏色區分信號等級,紅色表示警告,橙色表示告誡,黃色表示提示,綠色或白色表示正常狀態。聽覺告警多用頻率、音色、強度不同的聲音加以區分。聽覺告警信號的頻率以取200赫茲~5000赫茲範圍為宜,因為人耳對這一頻率範圍的聲音最為敏感。聲音信號若需遠距離傳送,除需要增大響度外,頻率應控制在1000赫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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