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刑

呂刑

西周初年即有刑法,分“輕典”、“中典”、“重典”,合稱“三典”,用以維護其統治和社會安定。據《史記·周本紀》記載,自周昭王始,“王道微缺”;至穆王時,社會矛盾進一步尖銳。為了維護周王室的統治地位,周穆王命呂侯(亦稱甫侯)制定《呂刑》,有墨、劓、剕、宮、大辟五刑,共三千條。同時廢止嚴酷的舊法,以“明德慎罰”為立法的指導原則。

禮記·曲禮》(上)曰:“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先秦時期,上下有尊卑之意,亦有重輕之義,是以釋義該為“禮不卑庶人,刑不尊大夫。”而後來的統治階層扭曲為特權階級可以免予刑罰。

史記卷四·周本紀第四》又稱之為《甫刑》。所錄內容少於通行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呂刑
  • 使用年代:西周
  • 分類:“輕典”、“中典”、“重典”
  • 記載:法律原則、司法制度、贖刑
  • 指導原則:明德慎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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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概況

西周初年即有刑法,分“輕典”、“中典”、“重典”,合稱“三典”,用以維護其統治和社會安定。西周中期,階級矛盾尖銳,周穆王命呂侯(亦稱甫侯)制定《呂刑》,有墨、大辟五刑,共三千條,有說是二千八百條,按刑種分類,計墨刑千條,劓刑千條,剕刑五百條,宮刑三百條,大辟二百條。雖然《呂刑》很可能沒有三千條之多,但法網之密已可想而知。
禮記·曲禮》(上)曰:“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先秦時期,上下有尊卑之意,亦有重輕之義,是以釋義該為“禮不卑庶人,刑不尊大夫。”而後來的統治階層扭曲為特權階級可以免予刑罰。

《呂刑》

《呂刑》是西周的法典,主要記述了其時的法律原則和詳盡的贖刑及一般司法制度。西周統治者為了緩和社會的矛盾,鞏固周王室的統治地位,接受了大臣呂侯的建議,廢止了嚴酷的舊法,以“明德慎罰”為指導原則,“作修刑辟”,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典。因為是呂侯主持修訂,故稱之為《呂刑》。《呂刑》原本今已失傳。今文《尚書》中現存《呂刑》一篇,是呂侯制定法律後遺存的官方檔案文獻。而作為法典的《呂刑》,其原件已失傳,但其有關內容由於《尚書·呂刑》篇得以保存下來。《呂刑》其內容共分三章合計三千條。
第一章概述製作《呂刑》的時代背景和理由。申述了歷史經驗,聖帝先王不得已而用刑,並且痛斥了苗民不用善化,“惟作五虐之刑,曰法”,肆虐民眾,殺戮無辜。為解除民眾的倒懸,不能不制定刑罰以懲惡。
第二章規定了刑罰內容和適用的原則和制度等。為《呂刑》的主體部分,詳述了刑罰的內容和適用。從“告爾祥刑”到“安百姓”,說明制定刑罰的目的;從“何擇”至“非及”,說明用刑的原則,重在選擇合適的人掌;自“兩造”至“天威”,著重講辦案的程式和制度;自“墨辟”至“三千”,講疑赦準贖各刑的金額數目和刑種數量;自“上下比罪”至“有倫有要”,說明量刑原則、類比制度以及社會形勢對量刑的影響;自“罰懲”至“其審克之”,是說明辦案定罪的原則和用刑的目的;“從獄成而孚”到“有並兩刑”,在說明結案手續和審批制度。
第三章在說明《呂刑》的意義和影響,申述公卿諸侯及其子孫均須遵奉不易。是訓誡官屬和後代恪守本刑。
《呂刑》本身可以說是就刑論刑,至於在什麼情況下才適合於用刑,它卻沒有更具體的記載。恰恰相反,應當處刑的犯罪問題,在《周禮》中卻規定較為詳細。因此,研究奴隸制時代的刑法必須從他們的禮和刑這兩個方面同時進行,才能把握住它的基本內容和本質特點。
但有種觀點認為:這既不能看成是一部成文法典,也不能看成是此次法律改革的直接結果。而只是關於這次法律改革的歷史記錄。
在《尚書 呂刑》中,記載著觸犯刑法的人可以上交一定財物而免除一定的刑罰。

考古證明

1975年陝西岐山縣董家村出土了一件西周中晚期青銅器---訓匜,在其上銘文157字,記述了周王重臣伯陽父依據當時的刑法處理了一件案子,因誣告上級訓,一位任牧牛的小官被判處鞭打1000、黥面、免職,也可按照當朝法典交金(銅)300鑀鞭打500處理。訓最後收到了金製作了這件青銅器。整個事件用比較嚴格的訴訟程式,最後還要有結案書,說明當時的法律程式是相當完整的。

指導原則

《呂刑》以“明德慎罰”為指導原則,廢止嚴酷的舊法,“作修刑辟”,制定了西周的這部重要法典。

名字由來

呂刑因由呂侯主持修訂,故稱之。

《尚書》呂刑

通行版

呂命穆王訓夏贖刑,作《呂刑》。
惟呂命,王享國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詰四方。王曰:“若古有訓,蚩尤惟始作亂,延及於平民,罔不寇賊,鴟義,奸宄,奪攘,矯虔。苗民弗用靈,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殺戮無辜,爰始淫為劓、刵、椓、黥。越茲麗刑並制,罔差有辭。民興胥漸,泯泯棼棼,罔中於信,以覆詛盟。虐威庶戮,方告無辜於上。上帝監民,罔有馨香德,刑發聞惟腥。黃帝哀矜庶戮之不辜,報虐以威,遏絕苗民,無世在下。乃命重、黎,絕地天通,罔有降格。群後之逮在下,明明棐常,鰥寡無蓋。
黃帝清問下民鰥寡有辭於苗。德威惟畏,德明惟明。乃命三後,恤功於民。伯夷降典,折民惟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降播種,家殖嘉穀。三後成功,惟殷於民。士制百姓於刑之中,以教祗德。穆穆在上,明明在下,灼於四方,罔不惟德之勤,故乃明於刑之中,率乂於民棐彝。典獄非訖於威,惟訖於富。敬忌,罔有擇言在身。惟克天德,自作元命,配享在下。”
王曰:“嗟!四方司政典獄,非爾惟作天牧?今爾何監?非時伯夷播刑之迪?其今爾何懲?惟時苗民匪察於獄之麗,罔擇吉人,觀於五刑之中;惟時庶威奪貨,斷制五刑,以亂無辜,上帝不蠲,降咎於苗,苗民無辭於罰,乃絕厥世。”
王曰:“嗚呼!念之哉。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皆聽朕言,庶有格命。今爾罔不由慰曰勤,爾罔或戒不勤。天齊於民,俾我一日,非終惟終,在人。爾尚敬逆天命,以奉我一人!雖畏勿畏,雖休勿休。惟敬五刑,以成三德。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其寧惟永。”
王曰:“吁!來,有邦有土,告爾祥刑。在今爾安百姓,何擇,非人?何敬,非刑?何度,非及?兩造具備,師聽五辭。五辭簡孚,正於五刑。五刑不簡,天於五罰;五罰不服,正於五過。五過之疵:惟官,惟反,惟內,惟貨,惟來。其罪惟均,其審克之!
五刑之疑有赦,五罰之疑有赦,其審克之!簡孚有眾,惟貌有稽。無簡不聽,具嚴天威。墨辟疑赦,其罰百鍰閱實其罪。劓辟疑赦,其罪惟倍,閱實其罪。剕辟疑赦,其罰倍差,閱實其罪。宮辟疑赦,其罰六百鍰,閱實其罪。大辟疑赦,其罰千鍰,閱實其罪。墨罰之屬千。劓罰之屬千,剕罰之屬五百,宮罰之屬三百,大辟之罰其屬二百。五刑之屬三千。
上下比罪,無僭亂辭,勿用不行,惟察惟法,其審克之!上刑適輕,下服;下刑適重,上服。輕重諸罰有權。刑罰世輕世重,惟齊非齊,有倫有要。罰懲非死,人極於病。非佞折獄,惟良折獄,罔非在中。察辭於差,非従惟従。哀敬折獄,明啟刑書胥占,鹹庶中正。其刑其罰,其審克之。獄成而孚,輸而孚。其刑上備,有並兩刑。”
王曰:“嗚呼!敬之哉!官伯族姓,朕言多懼。朕敬於刑,有德惟刑。今天相民,作配在下。明清於單辭,民之亂,罔不中聽獄之兩辭,無或私家於獄之兩辭!獄貨非寶,惟府辜功,報以庶尤。永畏惟罰,非天不中,惟人在命。天罰不極,庶民罔有令政在於天下。”
王曰:“嗚呼!嗣孫,今往何監,非德?於民之中,尚明聽之哉!哲人惟刑,無疆之辭,屬於五極,鹹中有慶。受王嘉師,監於茲祥刑。”

《史記》版

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於王,作修刑辟。王曰:“吁,來!有國有土,告汝祥刑。在今爾安百姓,何擇非其人,何敬非其刑,何居非其宜與?兩造具備,師聽五辭。五辭簡信,正於五刑。五刑不簡,正於五罰。五罰不服,正於五過。五過之疵,官獄內獄,閱實其罪,惟鈞其過。五刑之疑有赦,五罰之疑有赦,其審克之。簡信有眾,惟訊有稽。無簡不疑,共嚴天威。黥辟疑赦,其罰百率,閱實其罪。劓辟疑赦,其罰倍灑,閱實其罪。臏辟疑赦,其罰倍差,閱實其罪。宮辟疑赦,其罰五百率,閱實其罪。大辟疑赦,其罰千率,閱實其罪。墨罰之屬千,劓罰之屬千,臏罰之屬五百,宮罰之屬三百,大辟之罰其屬二百:五刑之屬三千。”命曰《甫刑》。

譯文

通行版

呂侯被命為卿時,穆王在位很久,軍紀老了,還是廣泛謀求制定刑法,來禁戒天下。
王說:“古代有遺訓,蚩尤開始作亂,擴大到平民百姓。無不寇掠賊害,冒沒不正,內外作亂,爭奪竊盜,詐欺強取。苗民不遵守政令,就用刑罰來制服,制定了五種酷刑以為法律。殺害無罪的人,開始放肆使用劓、刖、椓、黥等刑罰。於是,施行殺戮,拋棄法制,不減免無罪的人。
“苗民互相欺詐,紛紛亂亂,沒有中信,以致背叛誓約。受了虐刑和一些被侮辱的人都向上帝申告自己無罪,上帝考察苗民,沒有芬芳的德政,刑法所發散的只有腥氣。顓頊皇帝哀憐眾多被害的人沒有罪過,就用威罰處置施行虐刑的人,制止和消滅行虐的苗民,使他們沒有後嗣留在世間。又命令重和黎,禁止地民和天神相互感通,神和民再不能升降來往了。高辛、堯、舜相繼在下,都顯用賢德的人,扶持常道,於是孤苦之人的苦情,沒有壅蔽了。
“堯皇帝清楚地聽到下民和孤寡對苗民的怨言。於是提拔賢人,賢人所懲罰的,人都畏服,賢人所尊重的,人都尊重。命令三位大臣慎重地為民服務。伯夷頒布法典,用刑律制服人民;大禹平治水土,負責名山大川,后稷教民播種,努力種植莊稼。三後成功了,就富足了老百姓。士師又用公正的刑罰制御百官,教導臣民敬重德行。
“堯皇帝恭敬在上,三位大臣努力治事在下,光照四方,沒有人不勤行德政,所以能勉力於刑罪的公平,治理老百姓以扶持常道。主管刑罰的官,不是終於作威,而是終於仁厚。又敬、又戒,自身不說壞話。他們肩負上天仁愛的美德,自己造就了好命,所以配天在下享有祿位。”
王說:“啊!四方的諸侯們,你們不是做上天的治民官嗎?現在,你們重視什麼呢?難道不是這伯夷施行刑罰的道理嗎?現在你們要用什麼作為懲戒呢?就是苗民不詳察獄事的施行,不選擇善良的人,監察五刑的公正,就是任用虛張威勢,掠奪財物的人,裁決五刑,亂罰無罪,上帝不加赦免,降災給苗民,苗民對上帝的懲罰無話可說,於是斷絕了他們的後嗣。”
王說:“啊!你們要記住這個教訓啊!伯父、伯兄、仲叔季弟以及年幼的子孫們,都聽從我的話,或許會享有好命。如今你們沒有人不喜歡慰勞說勤勞了,你們沒有人制止自己不勤勞。上帝治理下民,暫時任用我們,不成與成,完全在人。你們可要恭敬地接受天命,來輔助我!雖然遇到可怕的事,不要害怕;雖然可以休息,也不要休息,希望慎用五刑,養成這三種德行。一人辦了好事,萬民都受益,國家的安寧就會長久了。
王說:“啊!來吧!諸侯國君和各位大臣,我告訴你們要善用刑法。如今你們安定百姓,要選擇什麼呢,不是吉人嗎?要慎重什麼呢,不正是刑罰嗎?要考慮什麼呢,不就是判斷適宜嗎?
原告和被告都來齊了,法官就審查五刑的訟辭;如果訟辭核實可信,就用五刑來處理。如果用五刑處理不能核實,就用五罰來處理;如果用五罰處理也不可從,就用五過來處理。五過的弊端是:法官畏權勢,報恩怨,諂媚內親,索取賄賂,受人請求。發現上述弊端,法官的罪就與罪犯相同,你們必須詳細察實啊!
“根據五刑定罪的疑案有赦免的,根據五罰定罪的疑案有赦免的,要詳細察實啊!要從眾人中核實驗證,審理案件也要有共同辦案的人。沒有核實不能治罪,應當共同敬畏上天的威嚴。
“判處墨刑感到可疑,可以從輕處治,罰金一百鍰,要核實其罪行。判處劓刑感到可疑,可以從輕處治,罰金二百鍰,要核實其罪行。判處剕刑感到可疑,可以從輕處治,罰金五百鍰,要核實其罪行。判處宮刑感到可疑,可以從輕處治,罰金六百鍰,要核實其罪行。判處死刑感到可疑,可以從輕處治,罰金一千鍰,要核實其罪行。墨罰的條目有一千,劓罰的條目有一千,荊罰的條目有五百,宮罰的條目有三百,死罪的刑罰,其條目有二百。五種刑罰的條目共有三千。
“要上下比較其罪行,不要錯亂供辭,不要採取已經廢除的法律,應當明察,應當依法,要核實啊!上刑宜於減輕,就減一等處治,下刑宜於加重,就加一等處治。各種刑罰的輕重允許有些靈活性。刑罰時輕時重,相同或不相同,都有它的條理和綱要。
“刑罰雖不置人死地,但受刑罰的人感到比重病還痛苦。不是巧辯的人審理案件,而是善良的人審理案件,就沒有不公正合理的。從矛盾處考察供詞,不服從的犯人也會服從。應當懷著哀憐的心情判決訴訟案件,明白地檢查刑書,互相斟酌,都要以公正為標準。當刑當罰,要詳細察實啊!要做到案件判定了,人們信服;改變判決,人們也信服。刑罰貴在慎重,有時也可以把兩種罪行合併考慮,只罰一種。”
王說:“啊,謹慎啊!諸侯國君以及同姓官員們,對我的話要多多戒懼,我重視刑罰,有德於老百姓的也是刑罰。如今上天扶助老百姓,你們是在下面作天之配。應當明察一面之辭,老百姓的治理,無不在於公正地審理雙方的訴訟詞,不要對訴訟雙方的訴詞貪圖私利啊!獄訟接受賄賂不是好事,那是獲罪的事,我將以眾人犯罪來論處這些人。永遠可畏的是上天的懲罰,不是天道不公平,只是人們自己終結天命。上天的懲罰不加到他們身上,眾民就不知有美好的政治在天下了。”
王說:“啊!子孫們,從今以後,我監察什麼呢?難道不是行德嗎?對於老百姓案情的判決,要明察啊!治理老百姓要運用刑罰,使無窮無盡的訟辭合於五刑,都能公正適當,就有福慶。你們接受治理我的好百姓,可要明察這種祥刑啊!”

《史記》版

諸侯有不親睦的,甫侯向穆王報告,於是制定了刑法。穆王說:“喂,過來!各位有國家的諸侯和有采地的大臣,我告訴你們一種完善的刑法。現在你們安撫百姓,應該選擇什麼呢,不是賢德的人才嗎?應該嚴肅對待什麼呢,不是刑法嗎?應該怎樣處置各種事務,不是使用刑罰得當嗎?原告和被告都到齊了,獄官通過觀察言語、臉色、氣息、聽話時的表情、看人時的表情來審理案件。五種審訊的結果確鑿無疑了,就按照墨、劓(yì,亦)、臏(bìn,殯)、宮、大辟五種刑的規定來判決。如果五刑不合造,就按照用錢贖罪的五種懲罰來判決。如果用五刑不合適,就按照五種過失來判決。按照五種過失來判決會產生弊病,這就是依仗官勢,乘機報恩報怨,通過宮中受寵女子進行干預,行賄受賄,受人請託。遇有這類情況,即使是大官貴族,也要查清罪狀,與犯罪的人一樣判他們的罪。判五刑之罪如果有疑點,就減等按五罰處理;判五罰之罪如果有疑點,就減等按五過處理;一定要審核清楚。要在眾人中加以核實,審訊的結果要與事實相符。沒有確鑿的證據的就不要懷疑,應當共同尊敬上天的聲威,不要輕易用刑。要判刺面的墨刑而有疑點的,可以減罪,罰以黃銅六百兩,但要認真核實,如果確實有罪,還應施刑。要判割鼻的劓刑而有疑點的,可以減罪,,罰以黃銅一千二百兩,比墨刑加倍,但也要認真核實,如果確實有罪,還應施刑。判挖掉膝蓋骨的臏(bìn,殯)刑而有疑點的,可以減罪,罰以黃銅三千兩,比劓刑加一倍半,但也要認真核實,如果確實有罪,還應施刑。判破壞生殖機能的宮刑而有疑點的,可以減罪,罰以黃銅三千六百兩,但也要認真核實,如果確實有罪,還應施行。判殺頭之刑大辟而有疑點的,可以減罪,罰以黃銅六千兩,但也要認真核實,如果確證有罪,還應施行。五刑的條文,墨刑類有一千條,劓刑類有一千條,臏刑類有五百條,宮刑類有三百條,大辟類有二百條。這套刑法因為是甫侯提出來的,所以叫做《甫刑》。

制定年代

正在西周法律史的研究中,《呂刑》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欲論一代之制,必先辨其史料的真偽.因此,對《呂刑》制定年代及內容真偽的考證,實為研究西周法制不可缺少的一環. 收於《十三經註疏》(阮元校勘本)中的《尚書正義》源於《孔傳古文尚書》,這是我們今天所能見到的《尚書》最早版本,自宋人吳棫對其真偽提出質疑後,經幾代學者考證,《孔傳古文尚書》為偽書已成定論.然而,偽託之中,卻也有著真跡的存在,目前學界已斷定《孔傳古文尚書》中有三十三篇源於漢代伏生所傳,《呂刑》即為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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