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鎮(清朝監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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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鎮(1816—1899),字少岷,四川省平昌縣白衣鎮人。歷任浙江、山東、廣西道監察御史、刑科給事中、工科掌印給事中,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因病辭職,告老還鄉,翌年病逝。著有《心一齋文集》和奏議稿若干卷。與呼延華國共修甘肅《狄道(臨洮)州志》十六卷。

基本介紹

  • 本名:吳鎮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日期:1816年
  • 逝世日期:1899年
人物生平,軼事典故,

人物生平

幼端謹,有大志,好讀書。稍長,一應童子試,即鄙棄之,專制舉業。清道光乙未年(1835)以監生應順天(北京)鄉試挑取國史館滕錄,議敘鹽大使。鹹豐乙卯(1855)順天鄉試舉人,補戶部河南司員外郎。庚申(1860)會試恩科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授檢討。歷任浙江、山東、廣西道監察御史、刑科給事中、工科掌印給事中,巡視中城西城,充辛未(1871)會試同考官,賞戴花翎,特授陝西鹽法道。在任三年,振鹽務,嚴懲私梟,浮費悉除,積弊一清。光緒元年(1875年),四川東鄉(宣漢)縣發生特大冤案,為“東鄉血案”上疏,請旨查辦。任御史期間,直言有聲,不畏權貴,凡地方官吏有為非作歹、貪污枉法、冤獄訴訟之事,查個水落石出,方才罷休。其剛正不阿,遇事放言,通理明達,尤善辯法,為人折服。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因病辭職,告老還鄉,翌年病逝。著有《心一齋文集》和奏議稿若干卷。與呼延華國共修甘肅《狄道(臨洮)州志》十六卷。

軼事典故

吳鎮任御史時,正直敢言,聞名朝廷內外。他愛打抱不平,伸張正義,即使不在自己監察範圍內,也要糾察參奏。最為典型的就是為“東鄉血案”上疏,扳倒眾多官員,為晚清較有影響的大要案。“東鄉血案”不僅在《達縣縣誌》有詳細記載,而且吳鎮寫的奏文今還保存在故宮博物院
光緒元年(1875年),四川東鄉(今宣漢縣)縣民袁廷蛟因不堪賦稅沉重,帶領百姓抗糧。袁廷蛟聚眾城外,聲言要與官府算賬。知縣孫定揚向省告急,說老百姓要造反,望趕快派兵彈壓。四川總督文格沒有弄清事情真相,就命李有衡派兵前往剿滅,結果在東鄉大肆屠戮,無辜百姓慘遭不幸,各村各寨哀聲一片。有人將此事上奏朝廷,四川總督為息事寧人,百般為下屬辯解,僅將李有衡革職,以致民怨沸騰。此時正遇吳鎮回家探親,路過綏定聽到此事,深入調查摸清真相後,為“東鄉血案”上疏,如實將情況向朝廷上奏。不日,光緒皇帝即命因病在家休養的前兩江總督李宗羲就近明查。光緒四年(1878年),李宗羲將調查結果上奏後,又有官員提出複查。於是又派當時的國子監司業張之洞再查。回復後,朝廷派出欽差大臣恩承、童華到四川處理,將孫定揚、李有衡處以死罪,時任四川總督文格被革職。光緒三年(1877年)繼任四川總督丁寶楨也因瀆職而受到降級處分。此案前後經過5年,終於塵埃落定,成為晚清一大要案。為此,四川東鄉(今宣漢)縣為吳鎮修建了功德廟—吳公祠。吳鎮在上奏“東鄉血案”的同時,為從根本上解決老百姓賦稅沉重問題,奏請革除川省各州縣一切私派,以疏民困。上奏後得到朝廷認可,軍機大臣抄錄原片,交由四川總督查辦。於是州、縣夫馬各局裁撤一空,緩解了農民的賦稅壓力。20世紀60年代,川劇以“東鄉事件”為背景、以吳鎮為人物依據,創作出《巴山秀才》劇本,後來搬上銀幕。監察御史吳鎮的感人事跡為世人傳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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