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嘉民

吳嘉民

吳嘉民(1909年~1995年6月15日),湖北省陽新縣人,192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獲二級八一勳章、二級獨立自由勳章、一級解放勳章、一級紅星功勳榮譽章。是第四、五屆全國政協委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嘉民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湖北興國(今陽新)縣 
  • 出生日期:1909年 
  • 逝世日期:1995年6月15日
  • 職業:曾擔任全國政協委員
  • 信仰:中共黨員
  • 主要成就:被授予少將軍銜
    獲二級八一勳章、二級獨立自由勳章和一級解放勳章
    獲一級紅星功勳榮譽章
簡介,生平,事跡,品格,

簡介

吳嘉民(1909—1995),1909年出生於湖北省陽新縣原潘橋鄉下吳村。一九二八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同年轉入中國共產黨。一九二八年參加陽新縣福豐區自衛隊。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陽新縣福豐區自衛隊中隊長,鄂東南自衛軍司令部特務營副營長,湘鄂贛軍區平瀏游擊大隊政治委員,贛東北軍分區政治部組織科科長,江西省地方工委宣傳部部長。堅持了南方三年游擊戰爭。抗日戰爭時期,任新四軍第一支隊連政治指導員、營長,第一師二旅四團政治委員,五團政治委員,特務團政治委員,蘇浙軍區政治部組織部副部長,蘇南一分區政治部主任。解放戰爭時期,任華中軍區政治部組織部部長,蘇中軍區第二軍分區副政治委員,第三野戰軍二十九軍八十七師政治委員,第二十八軍政治部主任,蘇南軍區政治部主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軍事學院高級速成系政治委員,軍事學院政治部副主任,福建省軍區副政治委員。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將軍銜。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四、五屆全國委員會委員。

生平

1909年8月12日,吳嘉民生於湖北興國(今陽新)縣。原名吳高漢。
1927年,大革命時期投身革命活動,自己改名為吳嘉民。1928年,年初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3月轉入中國共產黨。7月任陽新縣福豐區自衛隊中隊長。
左起第二位是吳嘉民左起第二位是吳嘉民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歷任赤衛隊大隊長,軍分區組織科科長,贛東北地區獨立大隊政治委員、大隊長等職,參加了第一至四次反“圍剿”虹橋、瑞昌等戰役。曾任鄂東南自衛軍副營長,江西軍區修(水)銅(鼓)宜(豐)奉(新)邊軍分區(後改為東北軍分區)組織科科長,中共修水、宜豐、奉新縣工委宣傳部部長。參加了湘鄂贛三年游擊戰爭。後任新四軍第一支隊營長、第一師團政委,蘇南軍區分區政治部主任,華中軍區組織部部長,華東野戰軍師政委、第十兵團軍政治部主任。
抗日戰爭時期,任新四軍第1支隊連政治指導員、營長,第1師2旅4團政治委員、5團政治委員、特務團政治委員,蘇浙軍區政治部組織部副部長,蘇南軍區第一軍分區政治部主任。參加了黃橋決戰和曹甸等戰鬥。
解放戰爭時期,歷任華中軍區政治部組織部部長、第二軍分區副政治委員,第二野戰軍29軍87師政治委員、第28軍政治部主任,華東軍區蘇南軍區政治部主任等職。參加了蘇中、淮海、渡江、上海等戰役戰鬥。
新中國成立後,任南京軍事學院高級速成系政治委員、學院政治部副主任,福建省軍區副政治委員等職。
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獲二級八一勳章、二級獨立自由勳章和一級解放勳章。
1988年,獲一級紅星功勳榮譽章。
1995年6月15日,吳嘉民將軍在福州逝世。

事跡

動員村民禁毒、查毒、抗毒,成立抗租會
1927年大革命時期,吳嘉民投身革命活動,期間回鄉三次,當時整個農村窮得叮噹響,可害人的鴉片卻肆虐鄉里。吳嘉民天生膽大,動員廣大村民起來禁毒、查毒、抗毒。
吳嘉民參加農民協會後,在共產黨人的教育、幫助下,學會了不少知識,認清了不少道理。他逢人就說:“農民種田,卻遭層層盤剝,關鍵要滅掉一個字:租。”眾多的農民在他的宣傳下發動起來,成立了抗租會,嚇得地主、黑心腸的人不敢出門,更不談往日神氣活現在農民家收租時的威風。一時間,農民運動風起雲湧。
也就從那時候起,更多的農民知道了共產黨,也擁護共產黨。上級黨組織基於吳嘉民的表現,於1928年3月吸收他為中共黨員,並於7月讓他在龍港參加了紅軍。
投身革命,成為“突圍戰專家”
吳嘉明在土地革命時期,任赤衛隊大隊長、紅十六師四十六團指導員、游擊大隊政委、軍分區政治部組織科長、機關總支書記、獨立大隊政委、大隊長,每一次職務調整伴隨著數次生死攸關的惡仗。
吳嘉民善於思考,善於進攻,在軍分區甚至重要領導人不斷犧牲的惡劣環境下,率部進攻,在進攻中打破敵軍重兵包圍,同時在進攻中還保持紅軍減少傷亡,是紅軍隊伍中有名的“突圍戰專家”。
吳嘉民隨軍轉戰在各中央蘇區,在第一、二、三、四次反“圍剿”中多次負重傷,多次率部撕破敵人封鎖口子,為紅軍消滅敵軍立下赫赫戰功。
抗日戰爭時期,吳嘉明堅持了南方三年游擊戰爭,為減輕紅軍長征中的壓力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作用。他和大冶藉將軍喬信明一起參加了著名的黃橋決戰,成為陳毅元帥的得力戰將。
解放戰爭時期,揚名黨史、軍史的“七戰七捷”,淮海戰役渡江戰役,吳嘉民一個不漏全部參加,且不論職務高低,堅持一線抗敵;南京、上海、杭州等戰役吳嘉民又當仁不讓出現在慘烈的戰場。

品格

淡泊名利,不計較個人得失
新中國成立後,吳嘉民調到全軍最高學府——軍事學院任高級速成系政委,後任學院政治部副主任。1959年他從這個正軍職務的位置調到福建省軍區任副軍職務的副政委。他認為,共產黨員是為人民服務,不是為做官,職務能上能下,可高可低,沒有什麼個人得失可言。他經常說的一句話是:“知足常樂!”
1978年,中央軍委公布吳嘉民離職休養的命令,明確享受正兵團職待遇。按當時規定,老紅軍、正軍職以上離休幹部,可以在軍隊營區內安置。吳嘉民也就於1983年重新搬回福州,住在倉山煙臺山。分配他居住的房子,是一幢30年代建造的舊房,結構、布局都是老式的,且光線不足,樓下潮濕,只是簡單作些修繕,他便與另一位正軍職幹部隔開分住。他家的廚房地基下沉,屋面裂縫,幾次維修都沒法解決,直到屋面有倒坍的危險時,才讓打掉那危險部分的屋面和牆壁,但也因此縮小了廚房的使用面積。
嚴格家風,不為親屬謀私利
吳嘉民一向對家屬子女要求嚴格,他認為子女們長大了,不能再依靠家庭,自己的路應該自己去走,自己的事自己去辦,自己的困難自己解決。當年他從南平搬回福州時,除了老伴外,沒有讓一個子女同時跟來,這樣就避免了子女工作調動給地方政府增加麻煩。
再如,他湖北老家也常有人來看望他,有的要求幫助安排工作,他總是語重心長地告訴年輕人,利用職權走後門,是不正之風,不能以權謀私,敗壞黨的風氣。所以老家每次親人來榕,常常是乘興而來,掃興而歸。
1978年,上級給吳嘉民配了一部專車,他對家屬子女們說:“車子是上級配給我用的,是組織上對我的照顧,你們不能用我的車子。”他老伴出門或到單位開會、領工資,都是乘公共汽車來往。子女們也自動遵守他這一家規。
進干休所後,吳嘉民曾擔任過所黨委委員,他熱情地幫助周圍老同志和工作人員解決了許多實際問題,但從未為自己辦過什麼私事,即使在他病重的時候,也沒向組織上提出過任何要求。
崇尚勤儉,保持老紅軍本色
吳嘉民一日三餐粗茶淡飯、著裝非常簡樸整潔,平時捨不得多花一分錢,時刻保持著老紅軍本色。對公益事業、扶貧救災、支援老區,他總是慷慨解囊、踴躍捐款。福建省要建革命歷史紀念館時,他便帶頭捐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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