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中區水利局

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要求,組織制定全區水利水務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負責實施;組織制定全區範圍內河流、湖泊的流域(區域)綜合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城鄉供水、排水規劃、節約用水規劃、水土保持規劃等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鎮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涉水事務的論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中區水利局
  • 地理位置:吳中區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蘇州市吳中區水利(務)局
(二)負責貫徹執行水利水務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擬訂水行政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實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三)負責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防旱防台工作,負責城區的防洪排澇工作。
(四)負責全區防汛物資的計畫、存儲、管理、調用、監督工作。
(五)承擔全區水資源(含空中水、地下水和地表水,下同)統一管理責任。負責組織全區水資源的監測和調查評價,對水資源保護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制定全區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調配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取水(含礦泉水、地熱水)許可制度、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依法徵收水資源費、水利工程水費等規費;組織發布全區水資源公報;組織實施全區河、湖藍藻的巡查、打澇和防控工作。
(六)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訂全區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規劃;監測河道、湖泊及向水體、排水管網排污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水功能區的劃分和水域限制排污總量的建議,並通過水利工程的合理調度,保護水資源,改善水環境;負責審批入河(湖)排污口的設定(包括新建、改建和擴大);參與對涉水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預評審;會同環保部門對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
(七)指導全區區域性水環境治理;負責城區河道水環境治理。
(八)負責全區河道、湖泊等水域的管理;負責河道、湖泊藍線劃定和管理;負責河道、湖泊的綜合治理和開發;指導全區河道長效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區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節水灌溉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區水土保持工作,依法徵收水土保持補償費。
(十)負責全區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審核全區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組織和協調城鄉建設中涉及水利設施的建設工作;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
(十一)承擔全區供水行業管理責任。負責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供水企業資質審核和原水價格、自來水價格核算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全區供水特許經營管理。
(十二)承擔全區污水處理行業管理責任。負責城區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會同區環保、建設等部門,監督指導全區鎮(區、街道)村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會同區規劃部門,對城鎮小區開發等建設規劃方案實施豎向標高控制、排水及其對防洪影響的預評審;組織實施排水許可制度;依法徵收污水處理費;負責實施全區排水特許經營管理。
(十三)承擔全區水行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責任;協調水事糾紛,查處水事案件;負責水行政處罰聽證、案件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水利水務方面的科技、教育及對外技術交流和協作;組織水利水務科技項目的立項、論證、申報和推廣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 徐炳良: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財務審計、防汛工作。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水務局局長 孫新元:分管黨務、水務(城鄉供水、鎮村污水處理)、水利基建、東太湖綜合整治及城區污水廠工作;協助分管組織人事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文君:分管水政監察、水資源、水安全、節水、工程管理及堤閘所、抗排隊、城區河道所、城區泵閘站工作;協助分管防汛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小琴:分管農村水利、河道長效管理、水利普查、水利水務學會、職稱工作。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秦荷英:分管紀檢、監察、督查、安全生產、工會、共青團、婦女、老幹部及水費所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金根:分管水利法制、行政許可、便民服務、效能建設、機關事務、水利經濟、信訪、統計、質量、辦公室及水利站工作;協助分管財務審計工作。
主任科員 蘭軍:分管愛衛、雙擁工作;協助分管水政監察、農村水利、水利普查工作。
副主任科員 金建軍:協助分管水資源、水安全、節水和供水工作。
主任科員 耿開華:協助分管河道長效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責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局機關各部門和局屬各單位工作;負責組織全局性的重大會議和活動,配合做好專題會議和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領導指示、會議決定及其它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局文秘、綜合檔案、保密、安全、保衛、建議提案、行政事務管理等工作;負責水利史志、年鑑和局大事記的編纂工作。
法制科(行政服務科)
完善局行政執法制度,負責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建立健全相關配套制度;負責擬訂水利水務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及時收集、更新、清理水利水務管理的法規、規章和部門規範性檔案;負責執法公示和重大案件備案上報工作;負責區水利水務系統內行政處罰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執法文書的審核,監督執法程式的規範;負責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負責行政案件的聽證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負責全區水利水務隊伍執法證件的管理;組織對執法隊伍的法律、法規培訓;組織開展普法工作。
負責全區水利(水務)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勘察和審批工作;負責區行政服務中心水利視窗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水利(水務)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行政指導工作;參與全區水利(水務)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操作規程的制定工作。
水資源管理科(節約用水辦公室)
負責全區水資源統一管理、保護和監督工作。編制全區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規劃;制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措施;組織水功能區和地下水水質、水位監測工作;組織審核水功能區納污能力,提出限制納污總量的意見;制定並下達年度地表水、地下水取水計畫並監督管理;審批入河(湖)排污口的設定;參與對涉水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預評審;會同環保部門對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負責實施全區供水特許經營工作。
負責全區供水行業管理。編制城鄉供水規劃和年度供水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供水企業資質審核和自來水價格核算工作;參與自來水供水價格調整的聽證;定期對供水水質進行監測;參與供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
負責全區節約用水工作。負責全區計畫用水監督管理,依法對超計畫用水加價收費;負責節水型企業組織申報和節水技術改造項目的監督管理;組織和指導用水單位開展水平衡測試;負責節水器具推廣使用;負責實施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管理。
水利建設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區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水利基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立項、申報和審批;負責全區水利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招投標工作;負責全區流域性、區域性河道、湖泊、堤防、涵閘等大中型工程建設;擬訂全區重點防汛歲修工程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農田水利項目計畫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全區農田水利工程和機電排灌管理工作;指導全區農村河道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區水利科學技術和教育發展規劃;組織水利科研、成果鑑定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引進國內外水利先進技術、水利施工機械,及其消化、吸收工作;負責水利科研項目的立項、申報工作;負責全區水利技術培訓工作。
排水管理科
負責全區城鎮和農村污水處理行業管理。負責編制全區排水規劃;負責城區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的監督管理;會同環保、建設等部門,監督管理全區鎮(區、街道)村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對城鎮小區開發等建設項目方案實施豎向標高控制、排水及防洪影響預評審;組織實施排水許可制;依法徵收污水處理費;負責實施全區排水特許經營工作。
財務審計科(區水利財務結算中心)
負責全區水利行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水利各類資金的計畫、預算、使用、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監督;負責對依法收取各種規費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監督水利行業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下屬單位經濟統計和經濟責任的考評考核。
黨委辦公室
負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員的招聘、調配、任免、考核、培訓、獎懲、輪崗、工資、檔案、職稱評聘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職教工作;負責婦委會、計畫生肓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教育、黨員發展等工作;負責黨委黨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紀檢監察室
負責規章制度建設和實施工作;負責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機關作風效能考核工作;在局紀委領導下做好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吳中東路129號
吳中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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