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海關

同江市海關

1909年清政府在同江設立海關,由英國收取關稅,歷時21年;1958年經國務院批准設立了同江口岸,出現了對蘇國貿、省貿和邊貿同步進行的活躍局面;1986年經國務院批准恢復為國家一類口岸,當年對蘇出口大豆2.57萬噸,實現了當年恢復當年過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同江市海關
  • 隸屬於:哈爾濱海關
  • 級別:正處級
  • 位置:同江市
同江海關為隸屬於哈爾濱海關的正處級關。主要職責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監管進出境的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查緝走私;編制海關統計;辦理其他海關業務。
大型車載式貨櫃檢查設備在同江海關交付使用。該設備的使用,使同江海關車輛查驗作業從傳統的人工檢查變為機檢查驗,提升了監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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