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白塊

吊白塊

又稱雕白粉,系以福馬林結合亞硫酸氫鈉再還原製得,化學名稱為次硫酸氫鈉甲醛或甲醛合次硫酸氫鈉,分子式為NaHS02·CH20·2H20。呈白色塊狀或結晶性粉狀,易溶於水。常溫時較為穩定,高溫下具有極強的還原性,有漂白作用。遇酸即分解,其水溶液在60℃以上就開始分解出有害物質,120℃下分解產生甲醛、二氧化硫和硫化氫等有毒氣體。

“吊白塊是一種強致癌物質,對人體的肺、肝臟和腎臟損害極大,普通人經口攝入純吊白塊10克就會中毒致死,國家明文規定嚴禁在食品加工中使用。它的作用:漂白、防腐、增強韌性。危害:分解產生的有毒氣體可使人頭痛、乏力、食慾差甚至導致鼻咽癌等疾病。藏身之地:豆腐、豆皮、米粉、魚翅、糍粑等。現在多有不法分子用於食品增白,造成了很大危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吊白塊
  • 成分:甲醛合次硫酸氫鈉
  • 用途:工業漂白劑,還原劑
  • 別稱:雕白塊
物品簡介,基本信息,化學性質,使用信息,製取,用途,毒性,危害,生產工藝,臨床表現,診斷,急救處理,其他相關,新聞相關,

物品簡介

吊白塊結構式吊白塊結構式
吊白塊又稱雕白粉,化學名稱為二水合次硫酸氫鈉甲醛或二水甲醛合次硫酸氫鈉,為半透明白色結晶或小塊,易溶。高溫下具有極強的還原性,有漂白作用。遇酸即分解,生成鈉鹽吊白塊酸:NaHSO2·CH2O·2H2O +H+==== Na+ + CH2OHS(=O)-OH + 2H2O(吊白塊酸為弱酸),120℃下分解產生甲醛二氧化硫硫化氫等有毒氣體。吊白塊水溶液在60℃以上就開始分解出有害物質。吊白塊在印染工業用作拔染劑和還原劑,生產靛藍染料,還原染料等。還用於合成橡膠,製糖以及乙烯化合物的聚合反應
NaHSO2·CH2O·2H2O Sodium formaldehyde sulfoxylate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吊白塊
吊白塊吊白塊
中文別名:羥基甲亞磺酸鈉鹽水合物
英文名稱:Sodium formaldehydesulfoxylate dihydrate
英文別名:Rongalite; Sodium hydroxymethanesulfinate;
Sodium formaldehyde-sulfoxylate;
Hydroxymethanesulfinic acid monosodium salt dihydrate;
sodium sulfinomethanolate hydrate (1:1:2); sodium hydroxymethanesulfinate dihydrate
C A S:6035-47-8
分子式:CH7NaO5S
分子量:154.118
熔點:63-64℃
安全術語:S24/25:Avoid contact with skin and eyes.;

化學性質

化學式】CH3NaO3S
摩爾質量】118.10 g/mol (無水物)154.14 g/mol (二水合物)
【外觀】無色結晶
密度】1.75 g/cm3 (二水合物)
熔點】64.5 °C (二水合物)80°C 以上分解
【在水中的溶解度】~600 g/L (二水合物)
pKa】在低 pH 值下分解
白色塊狀或粉末,無嗅或略有韭菜氣味。易溶於水,微溶於醇。遇酸分解放出硫化氫,在 pH>3 時穩定。對鹼穩定。有較強的還原性。一般以二水合物的形式出售(化學式:NaHSO2·CH2O·2H2O)。其中常含亞硫酸氫鈉合甲醛(NaHSO3·CH2O·2H2O)。
吊白塊吊白塊
受潮時放熱。80°C 開始分解放出硫化氫。110°C 完全分解,放出新生氫,此時還原性最強。
甲醛次硫酸氫鈉可在原位產生次硫酸氫根離子(SO2),還原性很強,因此可在有機合成用作還原劑。芳香二硫化物與鹵代烴在甲醛次硫酸氫鈉存在下反應,可得芳香硫醚
與單質作用,可得含有組成大致為 Na2Se2 和 Na2Tex 的化合物的溶液
溴化苄作用,發生 S-烷基化生成
也可發生O-烷基化,此時產物將是亞磺酸酯。
CAS:6035-47-8

使用信息

製取

粉與水配成漿料與二氧化硫反應生成連二亞硫酸鋅(ZnS2O4),然後再與鋅粉和甲醛作用得鹼式甲醛次硫酸氫鋅懸浮液,最後用氫氧化鈉置換即得甲醛次硫酸氫鈉。也可由連二亞硫酸鈉保險粉)與甲醛液反應而成。從保險粉到甲醛次硫酸氫鈉的反應是定量的,生成的產物甲醛次硫酸氫鈉比保險粉穩定,較不易氧化,可在較高溫度下及較低 pH 值範圍內使用,也更容易儲存。
吊白塊吊白塊

用途

印染工業中用作棉布、人造絲、短纖維織物等的拔染劑、還原染料。製備合成樹脂合成橡膠時用作氧化還原催化劑。也用作解毒劑糖類漂白劑除垢劑洗滌劑以及用於製備靛藍染料、還原染料等。甲醛次硫酸氫鈉是拔染印花中套用最多的一種還原劑,能使所染之色消失,故得名雕白粉。
吊白塊加工吊白塊加工

毒性

若食用用“吊白塊”(甲醛次硫酸氫鈉)加工漂白的冬粉、米粉、麵粉、白糖、單晶冰糖、腐竹,就可能引起中毒事故。甲醛次硫酸氫鈉進入人體後,可能作用於某些酶系統,並可能引起機體細胞變異,從而損害肺、肝、腎,以致引發癌症。人經口服甲醛次硫酸氫鈉的致死量為10克。

危害

大鼠經口LD50(半數致死量)>2克/公斤體重。吊白塊的毒性與其分解時產生的甲醛有關。口服甲醛溶液10-20毫升,可致人死亡。口服甲醛溶液後很快吸收。人長期接觸低濃度甲醛蒸汽可出現頭暈、頭痛、乏力、嗜睡、食慾減退、視力下降等。 甲醛的致癌性已引起國內外的高度關注。研究表明,甲醛易與細胞內親核物質反應形成加合物,並引起DNA—蛋白質交聯。造成DNA複製過程中某些重要基因丟失,導致DNA損傷。長期接觸甲醛者中鼻腔或鼻咽部發生腫瘤增多。國際癌症研究組織(IARC)1995年將甲醛列為對人體(鼻咽部)可能的致癌物(Group2A)。 近些年,含有甲醛的物質被廣泛套用。建築材料及家居裝修材料中廣泛使用甲醛,對人體造成了危害,但將甲醛添加食物中引起嚴重中毒的報導還未見到。但因甲醛易從消化道吸收,所以其危害不能低估。 甲醛進入人體後可引起肺水腫,肝、腎充血及血管周圍水腫。並有弱的麻醉作用。 甲醛急性中毒時可表現為噴嚏、咳嗽、視物模糊、頭暈、頭痛、乏力、口腔黏膜糜爛、上腹部痛、嘔吐等。隨著病情加重,出現聲音嘶啞、胸痛、呼吸困難等表現,嚴重者出現喉水腫及窒息、肺水腫、昏迷、休克。長期皮膚接觸可引起接觸性皮炎。口服中毒者表現為胃腸道黏膜損傷、出血、穿孔,還可出現腦水腫,代謝性酸中毒等。 對進食含甲醛食品引起不適者,應立即飲300毫升清水或牛奶。立即到附近醫院治療。後應趕緊洗胃甲醛中毒尚無特效解毒藥。口服。洗胃後給灌入30-60克活性炭及3%碳酸銨或15%乙酸銨(醋酸銨)100ml,使甲醛變為毒性較小的六亞甲基四胺。可套用緩瀉劑以加速毒物排泄。密切觀察,防治上消化道出血。 基於甲醛以上的急性毒性和對人體健康的影響,美國環保局限定甲醛僅能在限定範圍和套用量的條件下作為動物食品添加劑。根據收集到的資料,麵粉及冬粉中檢測出的甲醛濃度雖尚不足以引起使用者發生嚴重的急性中毒,但其長期、潛在的影回響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各地衛生行政部門也已開始對當地麵粉市場進行全面整頓。 吊白塊主要用於橡膠工業丁苯橡膠聚合活化劑,印染印花工藝漂白劑,感光照相材料相助劑,日用工業漂白劑以及醫藥工業等,但不得作食品漂白添加劑用,嚴禁入口。食用了用吊白塊漂白過的白糖、單晶冰糖、冬粉、米線(粉)、麵粉、腐竹等所致。吊白塊進入人體後,對細胞有原漿毒作用,可能對機體的某些酶系統有損害,從而造成中毒者肺、肝、腎系統的損害。中毒以呼吸系統及消化道損傷為主要特徵。人經口攝入純吊白塊10g就會中毒致死,吊白塊也是致癌物質之一。
吊白塊吊白塊
吊白塊-監察力度吊白塊-監察力度

生產工藝

傳統生產工藝是以二氧化硫、 鋅粉、甲醛和氫氧化鈉為原料, 經過三步反應合成的,俗稱三步法。該方法的主要缺點是工藝流程長,原料利用率低。甲醛合次硫酸氫鈉清潔生產工藝,是以焦亞硫酸鈉、 鋅粉、 甲醛為原料,在一台密閉的反應釜內合成甲醛合次硫酸氫鈉,簡稱一步法。
1、原料與分析
原料為蒸餾法鋅粉,工業一級焦亞硫酸鈉和工業一級甲醛。甲醛合次硫酸氫鈉的分析方法為碘量法,執行標準為 HG2281% 1992。
2、步驟
1) 選擇活化劑 (鋅粉表面有氧化膜, 需要用活化劑剝離) ;
2) 用正交試驗法對多種影響因素進行試驗, 確定主要的影響因素與較好的操作條件;
3) 以降低鋅粉消耗為主要目標, 進行工藝條件最佳化試驗,確定最佳工藝條件。
3、活化劑的選擇
可供選擇的活化劑有 3類: 無機強酸、 無機弱酸和有機酸。為防止雜質進入產品,所選的活化劑應與氧化鋅反應後生成難溶物。經過試驗, 選擇亞硫酸作為活化劑。
4、主要影響因素與操作條件
正交法試驗結果表明,對合成反應影響大,需要嚴格控制的因素主要有 7項:鋅粉質量、 焦亞硫酸鈉與鋅的物質的量比、 活化劑加入量、 活化溫度、 甲醛加入量、 合成溫度、 合成反應時間。
1)鋅粉質量。鋅粉質量主要表現為純度和粒度,其中粒度對合成反應影響很顯著,只有足夠細小的鋅粉才有較高的反應率。這是反應條件決定的,焦亞硫酸鈉溶於水生成亞硫酸氫鈉溶液, 即使加入了少量活化劑酸性也較弱, 鋅粉與之反應後一方面p H升高,另一方面 Zn( OH ) 2等沉澱物會在鋅粉表面附著,影響鋅粉的進一步反應。但鋅粉也並非越細越好,過細的鋅粉活性偏大, 不僅容易發生副反應,而且在反應釜內難以被及時分散,合成結果也不好。試驗表明, 鋅質量分數 & 94%, 粒度為 36 ~45 m的鋅粉作原料效果較好。
2)焦亞硫酸鈉與鋅的物質的量比。由於鋅粉在合成反應中不能被充分利用,因此鋅粉的加入量要大於理論量。否則溶液中的亞硫酸氫鈉不能充分轉化成甲醛合次硫酸氫鈉, 產品純度會降低。試驗表明, 當焦亞硫酸鈉與鋅的物質的量比為 1 ( 2 . 50~ 2 . 65)時,合成的結果較好。
3)活化劑加入量。活化劑加入量與亞硫酸氫鈉溶液的 pH有關。從市場上購買的焦亞硫酸鈉,即使主含量相同, 但配成的同濃度溶液的 p H不一定相同。在試驗中發現, 活化劑的加入量以亞硫酸氫鈉溶液的 p H 控制比較恰當, 當其 pH 調整為3 . 2~ 3 . 8時, 可以得到較好的合成結果。若活化劑加入過量,容易引起鋅的副反應, 產生氫氣、 形成大量泡沫;而加入不足, 鋅的利用率會顯著降低。
4)活化溫度。在亞硫酸氫鈉溶液中加入了鋅粉但未加入甲醛的反應階段叫活化。其作用, 一是將鋅粉表面的氧化膜剝離,使鋅粉恢復活性;二是鋅與亞硫酸氫鈉反應生成連二亞硫酸鹽[參見反應式( 2)和( 3) ]。連二亞硫酸鹽是合成甲醛合次硫酸氫鈉的重要中間物,該反應進行得充分與否對合成結果影響很大。由於連二亞硫酸鹽不穩定, 尤其對溫度敏感,當溫度超過一定限值, 連二亞硫酸鹽會大量地分解,致使合成結果不合格。試驗表明,活化溫度不應高於 50 ! 。
5)甲醛加入量。甲醛加入量要大於理論量。
這是因為過程中會有少量揮發損耗, 溶液中有少量殘留,反應的中間產物也不能全部轉變成產品。但加多了也無助於提高產品含量,造成浪費。試驗表明, 當焦亞硫酸鈉與甲醛的物質的量比為 2 . 07 ~2 . 23時,合成的結果較好。
6)合成溫度。在加入了甲醛之後,反應液呈較強的鹼性,鋅的活性降低,需要通過加熱來提高其活性, 進而將體系中的中間物 NaHSO3 ∃ CH2 O 和Zn( HSO3 ∃ CH2O ) 2還原,最終生成甲醛合次硫酸氫鈉[參見反應式 ( 7)和 ( 8) ]。但鋅被加熱激活後發生的是放熱反應,使體系溫度快速升高,如果不加控制, 過高的溫度會使已生成的甲醛合次硫酸氫鈉分解。試驗顯示,適宜的合成溫度為 96~ 102 ! 。
7)合成反應時間。在上述溫度下,反應時間成了敏感因素。時間短了,反應不充分;時間過長, 會使生成物分解。在試驗中還發現, 合成反應時間不僅與溫度有關,而且與前期反應的效果有關。在相同溫度下,前期反應充分的, 所需反應時間較短; 前期反應不夠充分的, 所需反應時間較長。合成反應時間一般為 1~ 2 h。

臨床表現

診斷

⒈ 病史 有進食用吊白塊加工的毒食品史。
⒉ 臨床特點①潛伏期:數小時至十幾小時不等,視攝入有毒食品的數量及摻入吊白塊多少而不一。②中毒表現:打噴嚏、咳嗽、胸痛、聲音嘶啞、食慾缺乏、頭暈、頭痛、噁心、嘔吐、疲乏無力、肝區疼痛。③實驗室檢查:肺水腫、肝大,血清氨基轉移酶異常等。④重者出現黃疸、出血傾向、周圍血管水腫,有的出現畏寒、發熱少尿、血壓下降等。
吊白塊

急救處理

⒈予15%醋酸胺洗胃後再予溫水洗胃。若系誤食了吊白塊毒食品,症狀未出現前也應洗胃導瀉。
⒉洗胃後灌入通用解毒劑藥用炭、鞣酸、氧化鎂,或生甘草綠豆湯加藥用炭液。
⒊ 導瀉50%硫酸鈉40~60ml;或予生理鹽水作結腸高位灌洗。
⒋ 適量補液。
⒌ 少尿者予呋塞米(速尿)利尿。
⒍ 護肝治療予葡醛內酯(葡萄糖醛酸內酯)、維生素C。
⒎ 給予有效止咳藥。
⒏ 對症處理。

其他相關

國家質檢總局針對生產、銷售的米粉冬粉腐竹等食品是否含有“吊白塊”,組織開展了全國性質量監督專項執法檢查。結果顯示,食品生產、銷售企業違禁使用“吊白塊”、銷售含“吊白塊”食品的違法案件數量明顯下降;除個別省外,絕大多數省市未再發現食品中摻“吊白塊”的違法行為;“吊白塊”生產經銷企業責任明確,普遍建立了生產經銷檔案,在產品包裝上明確標識警示用語,這一結果表明,經過全國質檢系統兩年多的專項治理整頓,曾猖獗一時的在食品中違法使用“吊白塊”的勢頭基本得到遏制,食品中摻“吊白塊”這一沒完沒了的問題初步得到解決,實現了2002年年初制定的基本遏制在食品加工中使用“吊白塊”的目標。
“吊白塊”是一俗名,也叫吊白粉或雕白塊(粉),化學名“次硫酸氫鈉甲醛”,醫學專家指出,人食用含“吊白塊”食品後可引起過敏、腸道刺激等不良反應,嚴重者可產生中毒,腎臟、肝臟受損等疾病。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1996)中,“吊白塊”被排除在法定食品添加劑之外。1988年3月,國務院有關部門曾明文禁止在糧油食品中使用“吊白塊”等非食用添加劑。中國相關法律對食品中嚴禁使用對人體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更有明文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刑法》第144條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兩倍以下罰金……”。
人們不禁要問,政府部門的規章和國家的法律既已有規定,為什麼食品中摻“吊白塊”的案件還時有發生呢?歸結起來原因主要有:一是違法者無視法律法規規定和消費者人身安全,片面追求“吊白塊”在食品加工中具有漂白、增色、改善食品口感及防腐等作用。二是確有不少個體食品加工者誤認為“吊白塊”是傳統的食品添加劑,在加工食品過程中盲目添加。三是部分食品生產、銷售企業對進貨把關不嚴,使用一些含“吊白塊”的原材料加工食品或直接銷售含有“吊白塊”的食品。
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區域聯動,嚴打違法使用“吊白塊”行為
2001年7月,國家質檢總局針對一些地區相繼發現在食品中違禁使用“吊白塊”的行為,發出緊急通知,部署華東、華南、西南地區16個省、區、市實行區域聯動,開展全面圍剿在食品中使用“吊白塊”違法行為聯合行動。此次行動發現在食品中違禁使用“吊白塊”的情況十分嚴重,主要表現在違法使用比較普遍,發現違法使用現象涉及16個省、區、市,查獲使用“吊白塊”的食品數量較大,沒收違法使用“吊白塊”1030公斤,查處違禁使用“吊白塊”食品生產企業372家,銷售含“吊白塊”的食品企業160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案件18件,犯罪嫌疑人28人。
同年10月19日,網際網路上一條某地毒腐竹流向全國的信息引起國務院領導的高度重視,要求嚴查徹辦。針對存在區域性違禁使用“吊白塊”生產腐竹的嚴重問題,質檢總局李長江局長、李傳卿書記等多位領導先後作出批示。總局責成有關地方質監局組織查處,要求迅速按照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落實到位。事發地質量技監局把清理整頓腐竹區域性問題當作首要任務,加大質量監督和執法力度,開展專項打假制劣活動。他們先後對區域內1982家加工銷售戶進行排查和抽樣檢查,對腐竹質量不符合規定、包裝標識不符合產品標準的責令停止生產和銷售。對腐竹中加入“吊白塊”的企業,發現一個取締一個,並依法進行處罰。該區域性問題已基本得到治理,有力地促進了當地經濟的健康發展。
為防止食品中使用“吊白塊”違法行為反彈,2002年伊始,質檢總局就把食品打假戰役和解決食品中摻“吊白塊”問題作為全年打假工作的重點來抓,確立了標本兼治的目標,對繼續深入開展嚴厲打擊在食品中違禁使用“吊白塊”違法行為進行了專項部署。7月份,總局再次部署華東、華南、西南地區及河南、河北、山西等19個省(區),對違禁在食品中使用“吊白塊”的違法行為組織查處行動。重點查處既無生產加工條件,又無證無照的非法加工、製作麵粉、米粉、冬粉、腐竹等食品及白糖大包裝換小包裝的小企業、個體作坊及以往查處過的有違禁使用“吊白塊”行為的食品加工企業。同時,對在生產、加工現場發現“吊白塊”包裝物、標識及實物的,一律按照規定進行嚴肅處理,並追查“吊白塊”來源,做到件件有交待。
在開展打擊非法使用“吊白塊”的專項鬥爭中,全國質檢部門統一協調行動,始終對違禁使用“吊白塊”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打擊態勢,有效遏制了摻“吊白塊”違法活動發生。很多地方還針對一些基本遏制的制假活動出現反彈的情況,採取“殺回馬槍”的辦法,掃除死角。各省、區、市質量技監局都針對當地突出的問題,有的採取全省統一行動的打法,有的集中端窩點,有的是連片整治,形成了威懾和輿論監督聲勢,收到了明顯成果,截止11月底,全國質檢部門開展聯合查處行動的情況與2001年7月查處的情況相比,在食品生產現場查獲的違法使用“吊白塊”數量、沒收的違法使用“吊白塊”生產的食品量及食品生產、銷售企業違禁使用吊用塊、銷售含“吊白塊”食品的違法案件數量均明顯下降。
制定頒布規章加強源頭監管
執法人員在對“吊白塊”追根溯源的過程中發現,使用者採購“吊白塊”主要有兩種渠道:一個是“吊白塊”生產企業銷售渠道;一個是化工原料或食品添加劑銷售門市部。俗話說“打蛇打七寸”。質檢部門在打假工作中逐步形成“打假就要狠抓源頭”的共識,把工作重點轉移到對“吊白塊”生產、經銷者的監督管理上。
經過廣泛調研和徵求各方面意見,2002年7月,國家質檢總局出台了《禁止在食品中使用次硫酸氫鈉甲醛(吊白塊)產品的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從同年10月1日起實施。該《規定》充分體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及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有關精神,為加強對“吊白塊”產品質量及其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從源頭上堵住非食品原料“吊白塊”流入食品企業提供了監管和執法依據。
2002年10至11月,各地質量技監部門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安排,對轄區內“吊白塊”生產、分裝、經銷、使用者進行了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檢查“吊白塊”包裝、標識違法行為,產量,銷售及使用檔案的記錄情況及把“吊白塊”銷售給食品加工企業的違法行為。執法檢查結果發現,“吊白塊”生產、銷售檔案制度,在包裝上的醒目位置標註禁止使用於食品加工的警示語,沒有發現銷售給食品加工企業的違法行為。
質檢部門清醒地看到,儘管整治食品加“吊白塊”這一危害大、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取得了明顯效果,但不可掉以輕心,決心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堅持邊打邊探索,邊打邊總結,邊打邊提高,在打假治本這條路上邁出更加堅定的步伐。
“甲醛次硫酸氫鈉”是一種有毒的工業用漂白劑,對人體有嚴重的毒副作用,國家嚴禁將其作為食品添加劑在食品中使用。但加熱後,它會分解出劇毒的致癌物質,比如甲醛,消費者食用後會引起胃痛、嘔吐和呼吸困難,並對肝臟、腎臟、中樞神經造成損害,嚴重的還會導致癌變和畸形病變。
吊白塊龍口冬粉雖然是冤枉了廠家,但是市面上流通的大量假冒龍口冬粉消費者不一定能分辨得出來,特別是可能連超市都在售賣的時候。

新聞相關

曾被逐出北京的煙臺龍口冬粉復檢合格恢復銷
售 2006年12月15日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北京2006年12月15日電 (楊哲儒)山東煙臺德勝達龍口冬粉有限公司的“龍口冬粉”被北京市食品安全部門檢查出含致癌的“吊白塊”後,被責令強制退市。15日,北京市工商局表示,該品牌的“龍口冬粉”經復檢合格,恢復在京市場銷售。
2006年12月6日,北京市食品安全辦通報說,煙臺德勝達龍口冬粉有限公司生產的龍口冬粉中檢出“甲醛次硫酸氫鈉”(俗稱“吊白塊”),故責令該公司生產的全部產品退出北京市場。訊息一出,世人譁然,因龍口冬粉是知名品牌,食用者甚眾。
對此,當時廠家當時回應說,不合格產品為假冒產品,並非真品,之後,國家質檢總局和山東省質檢局組織對該公司和該市109個生產廠家進行了專項監督檢查,結果均未檢出次硫酸氫鈉甲醛的“吊白塊”漂白劑。
北京市工商局為慎重起見,組織了復檢,在復檢中,煙臺得勝達龍口冬粉有限公司生產的龍口冬粉經復檢合格,於是決定恢復其公司產品在北京市場銷售。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該局還對北京市銷售的澱粉及其製品進行了集中抽檢,共抽取樣品一百九十九個,總體合格率達到百分之九十九。消費者大可放心食用。
龍口冬粉在京檢出含致癌物
南京未售問題冬粉2006年12月07日 揚子晚報
為了增加冬粉的賣相,早在幾年前在冬粉中加入化學原料的事件就被媒體披露過。昨天,北京市食品安全辦通報說,煙臺德勝達龍口冬粉有限公司生產的龍口冬粉中被檢出“甲醛次硫酸氫鈉”,也就是俗稱的“吊白塊”。昨天下午,記者緊急聯繫事發地的山東省招遠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該部門已經開始對“德勝達龍口冬粉”進行抽檢。
事件
龍口冬粉被查出吊白塊
專家介紹,“甲醛合次硫酸氫鈉”是一種有毒的工業用漂白劑。使用“吊白塊”能改善食品的外觀和口感,冬粉放入吊白塊可使其變得韌性好、爽滑可口、不易煮爛。
連線
南京應該沒的賣
北京方面傳來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訊息之後,煙臺德勝達龍口冬粉有限公司所在地的山東省招遠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已經於當天對該公司的產品進行了封樣抽檢。
與此同時,對於突然出現的情況,該公司的一位余姓負責人表示,自己廠的所有資質都齊全,不會出現有吊白塊加入生產的情況,該人士建議記者可以上他們網站查看資質許可證。
同時,該人士表示,據他們掌握的情況,公司的龍口冬粉主要銷往北京,南京應該沒有該公司的產品。
頗有意味的是,當記者打開問題公司的網站時,“夯實質量誠信為本”8個字醒目地標註在網頁的首頁上。而在其榮譽展示一欄中,除了由工商、衛監、質監三個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標識印製許可證書之外,還有由中國果菜專家委員會、中國果菜無公害宣傳推廣工程組委會授予的“中國果菜無公害宣傳推廣工程定點服務單位”。
擔憂
產業形象毀了
“龍口冬粉”的產量和銷售額由2001年的15萬噸增長到2005年的25萬噸,2006年僅上半年就突破15萬噸,產品遠銷日本、韓國、美國等60多個國家和地區。龍口冬粉生產企業中,已有93個企業獲準使用龍口冬粉地理標誌保護專用標誌,而煙臺德勝達龍口冬粉有限公司也在其列。“如果發現有煙臺德勝達龍口冬粉有限公司生產的龍口冬粉,我們將會要求其撤櫃暫停銷售。”對於龍口冬粉出現吊白塊事件,南京市工商局市場處的相關人士提醒市民在購買龍口冬粉的時候一定要看清生產廠家。與此同時,南京市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凡已購買不合格食品的消費者,可憑購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裝向銷售單位要求退貨。陳郁
新聞回放
兩年前龍口冬粉在京“出過事”
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2004年5月7日公布了對本市市場上銷售的部分冬粉、粉條等澱粉製品的抽檢結果,在對21個樣品的檢測中只檢出標稱為山東大鵬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250克裝六六順牌純綠豆龍口冬粉中二氧化硫殘餘量超過國家標準近五倍,其餘20個樣品均符合國家標準。根據這次抽測結果反映的北京冬粉市場總體情況,在全市範圍內持續了五天的“龍口冬粉銷售禁令”昨天宣布解除,龍口冬粉在京恢復銷售。5月2日有關媒體報導了山東煙臺地區一些企業在龍口冬粉加工中摻雜使假後,北京市對龍口冬粉採取緊急市場控制措施,共下架約3萬袋。
德勝達龍口冬粉檢出劇毒物 北京全面封殺
2006年12月07日 新京報
北京市食品辦封殺該廠家全部產品,德勝達公司否認添加
本報訊(記者廖愛玲)昨天,北京市食品安全辦公室宣布,因在煙臺德勝達龍口冬粉有限公司生產的龍口冬粉中查出了有毒物質“吊白塊”,決定從即日起將該公司生產的全部產品退出北京市場。這是繼2004年的“龍口冬粉”事件之後,再次發現一種龍口冬粉因質量問題被退市。但“德勝達”有關人士昨日否認添加過吊白塊。
據介紹,此次煙臺德勝達龍口冬粉有限公司被責令產品整體退市,主要是在其生產的龍口冬粉中檢出了甲醛次硫酸氫鈉。據悉,樣品是在京郊市場抽檢的。
食品專家介紹,甲醛次硫酸氫鈉是一種有毒的工業用漂白劑,俗稱“吊白塊”,對人體有嚴重的毒副作用,國家嚴禁將其作為添加劑在食品中使用。冬粉放入“吊白塊”可使其變得韌性好、爽滑可口、不易煮爛,但加熱後會分解出甲醛等致癌物質,人食用後會引起胃痛、嘔吐和呼吸困難,損壞肝臟、腎臟、中樞神經,嚴重的還會導致癌變和畸形病變,一次性只要食用10克就會有生命危險。
市食品辦有關人士同時表示,在商場和超市里銷售的龍口冬粉抽檢都是合格的,市民可放心購買。
龍口冬粉檢出劇毒致癌物 德勝達否認添加
2006年12月07日 新京報
德勝達:不可能有吊白塊
將調查問題出現原因
記者昨晚在網上查詢得知,自“龍口冬粉”事件後,國家質檢總局對所有冬粉生產企業的原材料、加工工藝、質量管理等進行了全面檢查,而此次遭退市的煙臺德勝達龍口冬粉有限公司正是第一批通過國家全面檢查的合格企業,且擁有自營進出口權,在2006年10月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冬粉抽檢中,該公司的“德勝達”龍口冬粉是合格產品。
在德勝達龍口冬粉有限公司的網頁上顯示:該公司是中國糧油食品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可得福”龍口冬粉的惟一指定生產商,產品遠銷日本、美國、法國、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多個國家和地區,年產綠豆冬粉3000噸,雜豆冬粉2000噸。
昨晚,記者設法與煙臺德勝達龍口冬粉有限公司取得了聯繫,辦公室一位女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剛剛在下午得知被檢出“吊白塊”一事,公司總經理正召集所有負責人緊急開會研究。這位工作人員表示,公司龍口冬粉都是經過抽檢合格才出廠的,不可能有“吊白塊”,將展開調查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但她表示不清楚在北京的銷售情況。
記者隨後致電家樂福、華普等超市,都表示沒有銷售過“德勝達”的龍口冬粉。
回放
龍口冬粉兩年前曾被“一鍋端”
2004年5月2日,央視《每周質量報告》報導山東煙臺地區一些企業在龍口冬粉加工中摻雜使假,或使用農用化肥或氨水等有毒有害農用化學物質。北京市食品辦立即協調工商部門對北京市場的龍口冬粉採取控制措施,責令全市商場、超市、農副產品市場暫停購進和銷售龍口冬粉,共下架約3萬袋。5月7日,經過抽樣檢測,市食品辦宣布解除對龍口冬粉的控制措施,恢復在北京市場的銷售。
煙臺德勝達龍口冬粉檢出劇毒致癌物
2006年12月06日 北京晚報
本報訊(記者 楊濱)龍口冬粉恢復在京銷售兩年多之後,又有龍口冬粉因質量問題被強制退市。今天上午,市食品安全辦通報說,煙臺德勝達龍口冬粉有限公司生產的龍口冬粉中檢出“甲醛次硫酸氫鈉”,也就是俗稱的“吊白塊”,因此即日起責令“煙臺德勝達龍口冬粉有限公司”生產的全部產品退出北京市場。
溫州市蒼南縣查獲黑作坊
人民網溫州2013年5月25日電
雪白的顏色、韌性十足的濕米麵是一種多數人都喜歡的麵食,為使其更加白淨、保鮮的時間更長,一些不法分子便在生產時非法添加國家明令禁止的“吊白塊”等原料。日前,溫州市蒼南縣公安局靈溪中心派出所查獲2個添加“吊白塊”的濕米麵黑作坊,抓獲5名嫌疑人員,查扣多個品種的成品濕米麵約2噸。
2013年5月22日,靈溪派出所民警在轄區檢查時,發現位於靈溪鎮求知東路的一家濕米麵加工作坊內有一些可疑的的包裝袋。民警經過對袋內物品進行檢查,發現該物品為國家明文規定禁止用於食品加工的“吊白塊”。民警當即將老闆李某及田某、葉某等兩名工人控制。
據審,李某交代了自己和吳某夫婦合股的分別在靈溪求知東路及和平村的兩個食品加工點,均採用相同手法製作各種濕米麵。隨後,民警將還在作坊內忙於生產的吳某、李某燕夫婦抓獲。
在2個作坊,民警共查扣多個品種的成品濕米麵約2噸。在證據面前,李某、吳某、李某燕等人如實供述了2011年以來為了使濕米麵更白淨、保鮮的時間長,便在生產時添加了“吊白塊”等原料,並將加工好的濕米麵批發到靈溪各菜場的不法事實。
2013年5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吳某、李某燕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蒼南警方羈押,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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