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資格考試

司法資格考試

中國不存在司法資格考試,本詞條所指的考試實際上是國家司法考試。只有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其他法律行業崗位對國家司法考試並沒有硬性要求。

國家司法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及《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的職業證書考試。擔任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每年的通過率一般在全國考生人數的10%左右。

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套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和評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國家司法考試的考試成績一次有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由法務部統一頒發相關證書,並可以從事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等崗位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司法資格考試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 學歷: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
  • 性質:國家級
考試流程,考試大綱,題型示例,

考試流程

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縣級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重慶市的10個重點縣、區除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所轄的縣級市、區(烏魯木齊市所轄的區除外);黑龍江省大小興安嶺地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本科學歷。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19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3)被吊銷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4)被給予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處理期限未滿或者被給予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處理的;
(5)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並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給予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處理的。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3.已經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二)報名方式、時間與地點。
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方式分為網上預報名和現場報名。
1.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預報名地區的報名人員可在上述期間內登錄法務部網站進行網上預報名。各地是否實行網上預報名,由省一級司法行政機關確定並公告。
2.國家司法考試現場報名時間為7月1日至20日。已網上預報名的人員須在上述期間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確認;不實行網上預報名地區的報名人員應當在上述期間內,由本人到戶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報名。
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學習的人員,可以在工作、學習地報名。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的法律專業專科畢業學歷人員,在非放寬地區或其他放寬地區報名、考試的,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應當在戶籍所在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可以根據本地區報名工作的實際需要,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確定具體的現場報名時間,並向社會公布。
(三)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
為方便報名,提高效率,報名人員可在法務部網站下載、列印報名表,並按照填表說明和要求真實、準確地填寫後,在報名時提交審驗;不能提前下載和填寫報名表的人員,可直接在報名點領取並填寫報名表;已網上預報名的人員,可列印提交含有本人信息的報名表,也可不另外提交報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原件及複印件。
3.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持港澳台地區和國外高等院校學歷的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4.本人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證件用照片3張。
具備條件的地方,可以在報名時採用數碼照相的方式攝取照片。
5.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的報名人員,須提交戶籍證明複印件;報名表中所填寫的戶籍代碼應與戶籍地一致。
6.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交納報名費。
上述報名材料真實、齊全,經審驗符合報名條件的,由司法行政機關發給准考證。
考試
(一)考試時間。
國家司法考試時間一般為每年9月16日、17日。具體為: 司法資格考試
試卷一: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16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17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二)考試內容、方式和科目。
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套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命題範圍以法務部制定並公布的《國家司法考試大綱》為準。
國家司法考試採用閉卷、筆試的方式。考試分為四份試卷,每份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實例(案例)分析試題(含法律文書寫作)。各卷的具體科目為: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法理學、憲法、法制史、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試卷四:實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學、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國家司法考試試卷使用漢文、哈薩克文、維吾爾文、蒙古文等四種文字印刷,新疆、內蒙古自治區(民族自治地方)的報名人員在報名時可以根據本人情況選擇使用少數民族文字試卷。
(三)試題參考答案異議。
為確保國家司法考試公平、公正,進一步增加國家司法考試的透明度,國家司法考試結束後,法務部將在考試結束次日向社會公布考試試題,在考試結束三日後公布試題參考答案。應試人員對試題參考答案有異議的,可自試題、參考答案公布之日起至9月26日期間登錄法務部網站,在該網站“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中對試題參考答案提出異議並說明理由。法務部將組織專人收集、整理各方面對試題參考答案提出的意見,並在試卷正式評閱工作開始前提交專門成立的“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研究、論證。
成績與資格授予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評卷工作結束後,考試成績由法務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的通過數額及合格分數線,待考試結束後,由法務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公布。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由法務部統一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考試合格並獲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法官、檢察官,申請律師執業和擔任公證員,應當符合《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和《公證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考試的複習與輔導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法務部已制定出版《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可依據該大綱進行複習、備考。
法務部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託任何單位進行國家司法考試考前培訓輔導。
港、澳居民考試
為方便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國家統一司法考試,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定》,法務部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考區、考場,舉行國家司法考試。在香港和澳門設立考區、考場、舉行考試的具體事務性工作,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法務司安排香港、澳門的有關機構承辦。
有關香港、澳門居民報名考試具體事項為:
(一)報名條件。
1.身份條件。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其他持有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為確認報名人員的上述身份,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分別向受理報名的機構提交以下證件及複印件:
(1)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特別行政區護照。
(2)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及由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機關出具的“未申請放棄中國國籍”證明。
報名時,上述證件原件經現場審驗後即行退回;複印件由受理報名的機構留存。香港報名人員提交的身份證件複印件須經中國委託公證人公證,中國委託公證人名單可向中國委託公證人(香港)協會查詢;澳門報名人員提交的身份證件複印件須經澳門特別行政區公證部門或內地認可的公證人公證。曾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香港、澳門居民,其身份證件已經公證的,可免於重新進行身份證或身份證明複印件的公證。
2.學歷條件。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名時,持內地高等院校學歷證書的,可以向受理報名的機構直接辦理報名手續;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高等院校或者外國高等院校學歷證書的,須同時提交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證明。
為方便香港、澳門居民辦理學歷認證事宜,報名開始前,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將採用適當方式集中受理報名人員的學歷認證申請,具體安排請參見該中心網站。
報名時,須提交符合上述規定的有效證件和複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學歷認證證明原件經現場審驗後即行退回;複印件交受理報名的機構留存。
(二)報名地點與方式。
在香港、澳門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門居民,應當在香港、澳門承辦考試組織工作的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具體報名地點和時間參見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針對香港、澳門居民報名人員所發布的公告。
在內地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在香港、澳門報名,也可以在內地居所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報名,並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在內地報名的,須提交在內地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證明。
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對港澳居民不實行網上預報名。
(三)考試地點。
在香港報名的,在香港承辦考試組織工作的機構所確定的本地考場參加考試;在澳門報名的,在澳門承辦考試組織工作的機構所確定的本地考場參加考試。
在內地報名的,在內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設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四)其他事項。
國家司法考試試卷使用簡體漢字印刷,香港、澳門應試人員在填寫本人信息和答題時,可自行選擇使用繁體漢字或簡體漢字。
有關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其他相關信息,由法務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應試人員可登錄法務部網站獲取。應試人員對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有關問題可直接向香港、澳門承辦考試組織工作的機構諮詢。
六、其他
現役軍人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事宜,仍按法務部與解放軍總政治部聯合發布的《關於組織軍隊現役人員參加2002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

考試大綱

性質與測試目標
國家司法考試是為國家和社會選拔符合法律職業要求的合格法律專門人才,由國家統一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根據法律規定,從事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等崗位的工作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其他法律職業對該證書考試並沒有硬性要求。國家司法考試的目標是以公平、公正的考試方式和方法,檢驗應試人員是否具有擔任初任法官、檢察官和執業律師、公證員所應具備的相應法律基礎知識、專業技能、實務能力和職業道德水準。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合格人員可以向法務部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內容、科目與要求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套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科目包括:法理學、法制史、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共14門科目。
對上述內容與科目,應試人員應分別從了解、理解、熟悉等三個能力層次予以把握:
——了解,要求對相關法律知識、規定能夠準確再認、再現,即知道“是什麼”;
——理解,在了解基礎上,能夠深刻領會相關法律知識、原理及規定,並藉此解釋、論證觀點,分析現象,辨明正誤,即明白“為什麼”;
——熟悉,要求能夠靈活運用相關法律原理、i覓煮和方法,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綜合分析、夠決理論和實際問題,對社會法律現象和實務作出正確判斷和評價,即清楚“怎么辦”。
考試方式
國家司法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考試實測共兩天、分四場進行。
試卷結構
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考試試卷共四張,試卷結構:
試卷一:本卷共100道試題,由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組成。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50題,每題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
本卷科目: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本卷共100道試題,由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組成。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50題,每題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
本卷科目: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本卷共100道試題,由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組成。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50題,每題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
本卷科目: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試卷四:本卷主要由簡析題、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等題型組成。本卷分值150分,考試時間210分鐘。
本卷科目:法理學,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本卷設定若干選作題,應試人員選擇其一作答;應試人員若全部作答,只評判書寫在前的一道試題。
以上四卷總分為600分。應試人員必須參加以上四卷的全部考試,四卷中任何一卷不得為零分,且通過當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才可依法申請法律職業資格。應試人員各卷的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題型示例

(一)單項選擇題
答題要求:每題設四個選項,其中只有一項是最符合題意的,應試人員應將該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塗,多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示例:養花專業戶李某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圍私拉電網。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觸電,經送醫院搶救,不治身亡。李某對這種結果的主觀心理態度是什麼?
A.直接故意B.間接故意C.過於自信的過失D.疏忽大意的過失
(二)多項選擇題.
答題要求:每題設四個選項,其中至少有兩項是最符合題意的,應試人員應將該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塗,多選、少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示例:甲公司與乙公司交易中獲面額為100萬元的匯票一張,出票人為乙公司,付款人為丙公司,匯票上有丁、戊兩公司的擔保簽章,其中丁公司擔保80萬元,戊公司擔保20萬元。後丙公司拒絕承兌該匯票。以下判斷哪些是正確的?
A.甲公司在被拒絕承兌時可以向乙公司追索100萬元
B.甲公司在被拒絕承兌時只能依據乙公司的交易契約要求乙公司付款
C.甲公司只能分別向丁公司追索80萬元和向戊公司追索20萬元
D.丁公司和戊公司應當向甲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三)不定項選擇題
答題要求:每題設四個選項,其中至少有一項是最符合題意的,應試人員應將該選項選擇出來並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塗,多選、少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示例:在某法院受理的一起交通處罰案件中,被告提供了當事人闖紅燈的現場筆錄。該現場筆錄載明了當事人闖紅燈的時間、地點和拒絕簽名的情況,但沒有當事人的簽名,也沒有其他證人簽名。原告主張當時不在現場,並有一朋友為其出庭作證。根據原被告雙方提供的證據,法院應如何認定?
A.法院可以認定原告闖紅燈
B.法院可以認定原告沒有闖紅燈
C.法院對原告是否闖紅燈無法認定
D.法院需進一步調查後再作認定
(四)簡析(簡答)題
答題要求:應試人員應仔細審閱試題,根據有關法律知識、規定,結合所給材料及提問簡要分析、回答問題。
示例: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關職能部門、城市公共運輸運營公司(以下簡稱城市公交公司)召開協調會後,下發了甲市人民政府《會議紀要》,明確:城市公交公司的運營範圍,界定在經批准的城市規劃區內;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規劃區內開通的線路要保證正常運營,免繳交通規費;在規劃區範圍內,原由交通部門負責的對城市公交公司違法運營的查處,交由建設部門負責。《會議紀要》下發後,甲市城區交通局按照《會議紀要》的要求,中止了對城市公交公司違法運營的查處。田某、孫某和王某是經交通部門批准的三家運輸經營戶,他們運營的線路與《會議紀要》規定免繳交通規費的城市公交公司的兩條運營線路重疊,但依《會議紀要》,不能享受免繳交通規費的優惠。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會議紀要》中關於城市公交公司免繳交通規費的規定,並請求確認市政府《會議紀要》關於中止城區交通局對城市公交公司違法運營查處的內容違法。
問題:
1.甲市人民政府《會議紀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繳交通規費的內容是否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為什麼?
2.田某、孫某和王某三人是否具有原告資格?為什麼?
3.田某、孫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確認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區交通局對城市公交公司違法運營查處的內容違法的請求,是否屬於法院的審理範圍?為什麼?
(五)分析題
答題要求:應試人員應仔細審閱試題,根據有關法律知識、原理及規定作出全面分析,結合試題所給材料,按要求作答。
示例:李某長期在甲市行人較多的馬路邊詢問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證,然後將需要身份證的人的照片、住址等資料送交何某偽造。何某偽造後,李某再交給購買者。在此期間,李某使用偽造的身份證辦理手機入網手續並使用手機,造成電信資費損失3000餘元。為了防止司法人員的抓捕,李某一直將一把三角刮刀藏在內衣口袋中。2001年4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李某在馬路上詢問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證時,發現錢某孤身一人行走,便竄至其背後將其背包(內有價值2000元的財物)奪走後迅速逃跑。錢某大聲呼喊抓強盜。適逢民警趙某經過此地,趙某將李某攔住。此時李某掏出三角刮刀,朝趙某的腰部捅了一刀後逃離,致趙某重傷。甲市公安機關抓獲李某後,與李某居住地乙市公安機關聯繫,發現李某是因為在乙市使用信用卡透支1萬元後,為逃避銀行催收而逃至甲市的。
問題:請結合上述案情,分析李某各行為的性質,並請說明理由。
(六)法律文書題
答題要求:應試人員應對試題所提供的事實材料進行加工整理,並按規範格式和內容製作相應的法律文書,或要求應試人員對試題所提供的法律文書進行分析,指出其不規範或錯誤之處並說明理由。法律文書題還應文字通順、標點正確、無語法錯誤。
示例:被告人李某,男,1970年8月2日生,漢族,農民,住赤山市龍安村。2000年9月7日上午,被告人李革路經該市郊區時,見被害人徐某(女,34歲)一人在草灘上牧羊,便上前搭話。交談中李產生了邪念,便將徐拉入附近溝內按倒在地,強行撕扯徐的褲子欲行強姦。徐極力反抗,大聲呼救。李害怕罪行暴露,掏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向徐的腹部猛刺一刀。徐繼續呼救,李一手卡住徐的脖子,另一手用匕首向徐的腹部猛刺數刀,致徐當場死亡。李取下徐手上戴的手錶和身上的80元錢,並將徐的屍體移到附近掩埋。隨後,李將被害人放牧的125隻綿羊趕到臨近的高家店村,準備銷贓時被發現。李畏罪潛逃,後被抓獲歸案。
問題:現假定你為本案的公訴人,請根據上述案情撰寫一份起訴書。
答題要求:
1.格式正確,應具備的事項齊全;
2.請求合法有據,定性準確;
3.文字通順簡練,無語法錯誤和錯別字;
4.題中未涉及的當事人自然情況及司法機關的名稱、文號等可自行編撰,但不得署應試人員姓名。
(七)論述題
答題要求:應試人員應根據試題所提供的材料,運用掌握的法學知識、理論進行分析和論述。論述題要求觀點明確、說理充分、語言流暢、邏輯嚴謹、表述準確。
示例:英美法系國家實行判例法制度,法官的判決本身具有立法的意義,並對以後處理類似案件具有拘束力。我國主要以成文法律及司法解釋作為審判案件的依據,同時最高人民法院也通過公布案例指導審判實踐。請圍繞“判例、案例與司法解釋”談談你的看法。
答題要求:
1.在分析、比較、評價的基礎上,提出觀點並運用法學知識闡述理由;
2.說理清楚,邏輯嚴謹,語言流暢,表達準確;
3.字數不少於500字。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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