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奕瑰

史奕瑰(1716—1771)清溧陽人,字幼奇。史貽直三子。乾隆十一年(1746)授河南衛輝府通判,次年為鄭州知州,經理河務,平定安撫回民之亂,承辦江南劉家口決河工料,後代理汝州知州。升山西潞安知府,終結了此前商民趕集被吏胥勒索現象。後任山西大同知府,築堤護橋保護百姓田地房屋,明察市民殺和尚案件。升河東兵備道,不久代理按察使,巡視任務結束後,仍回兵備道原任。因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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