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農民組合

台灣農民組合,原名山佃農組合,大正15年(昭和元年、1926年)成立於高雄縣鳳山。由簡吉擔任組合長,成立初僅有十餘名會員。昭和2年(1927年)改名為台灣農民組合,由黃信國出任中央委員長,並將會址遷至麻豆德安醫院(黃信國醫師私人診所),鼎盛時期有兩萬名會員。昭和4年(1929年)4月,黃信國被控違反“治安維持法”及“台灣出版規則”,遭日警逮捕。同年12月,黃信國請辭中央委員長。後來台灣農民組合也與台灣文化協會一樣因路線之爭遭台灣共產黨把持,最後終告消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灣農民組合
  • 原名:鳳山佃農組合
  • 成立時間:大正15年
  • 成立地址高雄縣鳳山
1925年5月,高雄鳳山糖商地主陳中和因擴展新興製糖會社場地,突然要求其轄下53名佃農交還土地。因事涉佃農生計,因此黃石順召集該全面佃農集體向地主反對。經交涉後,陳中和與其製糖會社勉於答應延後一年收地。同年11月15日,該佃農、黃石順與社會運動者簡吉共同組成鳳山農民組合,藉由演講與交涉等手段,反抗地主收地行動。
翌年5月19日,陳中和與新興製糖會社不但依約要求53名佃農交還土地,並也要求其他280名,共333名佃農同時歸還佃租土地。因遭到269名佃農拒絕,兩方產生糾紛。糾紛中,部分佃農攻擊新興製糖會社。9月23日簡吉及黃石順被日人警察所捕,該組合亦同時遭到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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