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房票門

一場歷時一個多月的整肅“房票”行動接近尾聲,台州發現至少有800多套房源存在“直改名”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州房票門
  • 時間:2010年11月初
  • 參與人:40多名黨政幹部
  • 地點台州
簡介,調查,內幕,整肅,

簡介

有40多名黨政幹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存在“直改名”行為,其中30多名黨政幹部涉嫌參與“房票”交易牟利,共收繳非法所得150多萬元。據介紹,房地產業規範和整治、清查工作至2010年12月20日結束,屆時將正式向社會公布結果。
昨日(2010年12月31日),浙江省台州市召開通報會,公布備受關注的“房票”事件調查結果和處理情況。經查,該市共有56名黨政幹部、事業單位人員參與57套商品房轉讓改名獲利,其中縣處級領導幹部5人、鄉科級幹部9人,主動上交和組織追繳的不正當收益共503.3萬元。按有關規定,對其中9人進行誡勉談話、9人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38人由所在單位紀檢組織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據市紀委、市監察局通報的清查結果,今年台州市9235套對外銷售的商品房中,簽訂購房契約時改名的有845套,涉及56名黨政幹部、事業單位人員。其中,38人在11月30日紀委規定的期限前,主動上繳不正當收益02.25萬元,18人未申報或不實申報。

調查

台州“房票門”源於2010年11月初,台州一工商幹部被曝出涉嫌倒賣“房票”牟利20萬元,引起社會廣泛關注。11月中旬,台州市紀委出面成立聯合調查小組,重點整肅“房票”等房地產業亂象。何謂“房票”?其實就是靠關係低價購買內部房,再轉手獲利。而“直改名”就是對於那些還沒辦理房產證的房子,賣房人把房子轉手賣掉,然後通過開發商和房管部門的內部關係讓買房人與開發商重簽一份契約,一切仍是按照商品房買賣手續辦理,而“房票”就是這種非正規交易的產物。
從台州市此次整肅“房票”行動初步成果來看,有40多位黨政幹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涉嫌參與其中。台州市紀委常委、新聞發言人項鳳日告訴記者,紀委聯合房管、工商等部門,對全市房產企業、中介機構進行了拉網式排查,重點對市區25個樓盤9000多套房源進行清查,至少發現有800多套房源存在“直改名”問題,30多名黨政幹部利用職務、職權之便倒賣“房票”牟利,共上繳非法所得150多萬元。
“房票”流向三種人 “有三種人可以拿到‘房票’。”知情人士透露說,“一是當官的,二是有實力的中介,三是專門炒房的‘黃牛’,這其中最多的還是當官的。”“不少領導並非自己出面,往往是打點些錢讓手下或者親戚去辦,比較傻的才用自己的名字。”該知情人士表示,他們都掌握了好房源。

內幕

“房票”曾一度壟斷台州熱門樓市。掌握了一手房源的房東,在收取買房者房票的加價後,私下裡將房源直接改名轉讓給買房者,但不通過二手房交易的正規程式。
“這種現象已經是公開的秘密。”台州市椒江區一位多年從事地產中介工作的張燕(化名)向記者表示,“以前都是明碼標價,現在查得嚴了,中介都比較謹慎,但暗地裡交易還是有的。”
“有三種人可以拿到‘房票’。”張燕透露說,“一是當官的,二是有實力的中介,三是專門炒房的‘黃牛’,這其中最多的還是當官的。”
“不少領導並非自己出面,往往是打點些錢讓手下或者親戚去辦,比較傻的才用自己的名字。”張燕表示,他們都掌握了好房源,樓層帶“4”的不要,因為“4”與“死”諧音,8樓的也不要,因為當官的怕“七上八下”。
按照國家規定,已經預售的房子是沒有辦法再改名字的,這些所謂“直改名”的房子到底是怎么逃過有關部門監管的?一位當地業內人士一語道破:“房票”出手時,只要與開發商、房管部門打個招呼,再去房管部門修改一下相關票據就行。
在這場交易中,賣主獲益不言而喻,開發商看重的是權力和人情的交換,而中介機構更是樂此不疲。在每筆房票交易中,中介要收取總額為1.2%的佣金。如台州一家中介公司通過“房票”,上個月底賣出了一套價值300多萬元的房子,單筆收益就達3萬多元,可謂“暴利”。

整肅

據了解,台州市已出台規定,嚴格限制預售商品房更名,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契約並已辦理網上備案的,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除非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允許退房的,家庭成員之間因客觀原因需要更名的,司法機關、紀律檢查機關決定協助執行的,方可申請更名。
台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陳章永此前表示,專項行動的重點群體是針對黨政幹部,嚴禁部分人利用崗位職權或職務影響,向房地產開發商預訂商品房房號進行違規轉讓,獲取不正當收益。在11月30日前,參與違規轉讓房號牟利的黨政幹部主動向紀委講清問題、自覺上交不當所得的,將免予其他處理。
據項鳳日介紹,房地產業規範和整治、清查工作至12月20日結束,屆時將正式向社會公布結果
昨日(2010年12月31日),浙江省台州市召開通報會,公布備受關注的“房票”事件調查結果和處理情況。經查,該市共有56名黨政幹部、事業單位人員參與57套商品房轉讓改名獲利,其中縣處級領導幹部5人、鄉科級幹部9人,主動上交和組織追繳的不正當收益共503.3萬元。按有關規定,對其中9人進行誡勉談話、9人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38人由所在單位紀檢組織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據市紀委、市監察局通報的清查結果,今年台州市9235套對外銷售的商品房中,簽訂購房契約時改名的有845套,涉及56名黨政幹部、事業單位人員。其中,38人在11月30日紀委規定的期限前,主動上繳不正當收益02.25萬元,18人未申報或不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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