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靠性鑑定試驗

可靠性鑑定試驗

可靠性鑑定試驗是對產品的可靠性水平進行評價時而做的試驗。它是根據抽樣理論制定出來的抽樣方案。在保證生產者不致使質量符合標準的產品被拒收的條件下進行鑑定試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可靠性鑑定試驗
  • 外文名:reliability qualification test
  • 依據標準:MIL-STD-721C-81
  • 試驗單位:航天環境可靠性與檢測中心等
試驗目的,工作項目要點,試驗要求,試驗前應具備的條件,統計試驗方案,主要情形,

試驗目的

可靠性鑑定試驗的目的是驗證產品的設計是否達到了規定的可靠性要求。

工作項目要點

可靠性鑑定試驗工作項目要點包括:
1)有可靠性指標要求的產品,特別是關鍵任務的或新技術含量較高的產品應進行可靠性鑑定試驗。可靠性鑑定試驗一般應在第三方進行。
2)可靠性鑑定試驗應儘可能在較高層次的產品上進行,以充分考核接口的情況,提高試驗的真實性;可靠性鑑定試驗可結合產品的定型試驗或壽命試驗進行。
3)鑑定試驗的受試產品應代表定型產品的技術狀態,並經認購方認定。
4)應按GJB 899 A-2009《可靠性鑑定和驗收試驗》或其他有關標準規定的要求和方法進行可靠性鑑定試驗。可靠性鑑定試驗方案需通過評審並經定購方認可。
5)可靠性鑑定試驗應在環境鑑定試驗和環境應力篩選完成後進行。
6)可靠性鑑定試驗前和試驗後必須進行評審。

試驗要求

可靠性鑑定試驗的目的是驗證產品設計是否達到了規定的可靠性。它是生產前的試驗,其試驗方案、程式應按計畫和契約要求及時完成。

試驗前應具備的條件

(1)進行可靠性預計。目的是保證產品在試驗中以高機率通過考核。為此,在試驗前對於確定的統計試驗方案,要求產品可靠性特徵預計值(平均故障間隔時間或可靠度)大於統計試驗方案相應特徵假設值的上限值。
(2)進行熱檢查。在可靠性鑑定試驗前,應當用一台受試產品按可靠性試驗程式規定的溫度與工作循環進行熱檢查。其目的是找出具有最大熱慣性部件,並確定產品在試驗中達到熱穩定所需時間。當最大熱慣性部件的最高溫度與試驗溫度之差在2℃時,可認為溫度已達穩定。
(3)進行預處理。預處理包括老練、篩選、磨合、運行等。以便剔除早期失效產品,穩定失效率。預處理時的環境應力不必精確模擬產品所遇到的工作環境,而應使產品在最短時間內暴露最多的隱患或故障,但不應產生現場使用中不會出現的故障模式或留下殘餘應力。

統計試驗方案

可靠性鑑定試驗必須事先規定合格判據,採用接收或拒收來驗證產品可靠性特徵值是否符合其規定要求的統計試驗方案,並根據產品的計畫進度和可靠的試驗費用,反覆權衡試驗方案中的統計參數,如置信水平、判斷風險與總試驗時間的關係。
(1)試驗方案的選擇。試驗方案應按試驗目的、產品壽命服從分布、確定的可靠性指標和試驗參數進行選擇。
①對壽命服從指數分布的產品,可採用以平均壽命(MTBF)為指標的統計試驗方案。
②對壽命服從非指數分布的產品,可考慮選擇以可靠度為指標的成功率驗證試驗方案。
③可靠性鑑定試驗應選擇定時截尾試驗方案。若用成功率驗證則選擇定數試驗方案。
④不同於整機產品,電子元器件是做失效率試驗。失效率試驗分為定級試驗、維持試驗、升級試驗三種。其試驗方案統計原理與以平均壽命為指標的統計試驗方案原理相同。
(2)受試產品數量的選擇。鑑定試驗的受試產品的數量應在契約中寫明或由承制方與使用方商定。一般為2台,特殊情況可允許增加台數。
(3)試驗參數的選取。試驗參數會影響產品使用質量、生產效益、試驗時間長短和周轉及試驗費用等。

主要情形

可靠性鑑定試驗主要有以下情形:
1.為確定產品與規定的可靠性設計要求的一致性,由訂購方或其代表用有代表性的產品在規定條件下所作的試驗。並以此作為批准定型的依據。(根據GJB451-90改寫)
2.在規定的條件下由政府或其代表用有代表性的產品做的試驗,以確定產品和設計要求的一致性,並以此作為批准投產的依據(也稱“驗證”)。(MIL-STD-721C-81)
3.指在規定條件下由政府或其代表用獲準結構的典型產品所做的試驗,以確定與規定的可靠性要求的一致性,作為批准生產的根據(也稱為“可靠性驗證”或“設計批准”試驗)。(MIL-STD-785B-80)
依據標準:
MIL-STD-721C-81
GJB451-90
MIL-STD-785B-80
主要實施可靠性鑑定試驗的單位主要有北京環境可靠性與電磁兼容試驗服務中心和航天環境可靠性與檢測中心等單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