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讓定期存單市場

可轉讓定期存單市場是可轉讓定期存單的發行與轉讓市場。1961年由美國花旗銀行首次發行。西方國家的商業銀行發行可轉讓定期存單主要採取批發和零售兩種方式。批發發行,即銀行集中發行一批存單,發行時將存單發行數量、時間、利率、面額等予以公布,由投資者選購。零售方式,即銀行根據客戶的要求隨時出售合乎客戶要求的存單,存單的面額、期限、利率等由銀行與客戶商定。存單轉讓市場是已發行存單買賣的市場,在美國,這一市場通常由票據經銷商為中介。在一級市場購買存單的投資者,當急需資金時,可在二級市場上將存單賣出,通常由經銷商買入。經銷商可將這些存單持至到期日,兌取本息,也可再到二級市場出售,從而形成連續的市場轉讓。大額可轉讓存單市場的出現給銀行資產負債管理帶來了新的課題,提高了銀行資金來源中定期存款的比重,促使銀行從過去側重資產管理轉向資產負債綜合管理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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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單發行和轉讓交易活動的總括。可轉讓定期存單是銀行發給存款人以一定金額,按一定期限和約定利率計息,可以流通轉讓的金融工具。存單不能提前支取,到期本息一次付清。
沿革 存單是金融市場上的一種創新證券,美國花旗銀行1960年首先發行。當時美國市場利率上升,而銀行對活期存款不支付利息,定期和儲蓄存款的利率受聯邦儲備系統Q條例的限制,低於市場利率。精明的存款人紛紛把閒置資金轉移到貨幣市場上,投資於短期證券和貨幣市場互助基金等其他金融資產,造成了存款非中介化現象。在這種背景下,花旗銀行為吸收資金推出了可轉讓定期存單,這一新工具立即得到一些證券承銷商的支持,為存單創立了強大的二級市場,增強了存單的流動性,使其迅速成為貨幣市場上重要的交易工具。中國的金融機構從1986年下半年起開始發行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
存單特點 存單通常不記名,而且可以轉讓;存單的發行人主要是一些大銀行;存單的面額固定,且起點較大;存單的投資人可獲得接近於市場的利率。
存單種類 ①按利率計算方法,可分為固定利率存單和浮動利率存單。前者利率固定不變;後者利率則是以貨幣市場某一放款或證券的利率為基礎,另加差額。②按發行人,可分為國內銀行發行的存單和外國銀行發行的存單。③按發行地點,可分為歐洲美元存單、日元存單、亞洲美元存單等。
發行市場 存單的發行人主要是大銀行,中小銀行也發行一定數量的存單。存單的發行使得商業銀行的經營思想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從以往單一的注重資產管理轉向負債管理,在調節流動性時不再只減少資產業務,而是考慮如何發行存單來吸收存款,即通過增加負債來調節流動性。
發行方式 有直接發行和通過證券商發行兩種方式。①直接發行,發行人在銀行門市或以通信方式直接銷售存單;②通過證券商發行,由證券商承銷存單,根據存單發行數量的大小,發行人付給證券承銷商一定數量的承銷費用。
投資人 絕大多數為非金融公司,有大企業、政府機構、外國政府及企業,也有金融機構和個人。
轉讓市場 主要參加者有貼現商行、證券承銷商以及可以經營證券業務的銀行。存單的二級市場比較發達,銀行和證券承銷商都在二級市場上積極買賣存單,一方面調節自身資產的流動性收益率,另一方面維持投資人對存單的流動性要求。發達的二級市場使得存單發行量迅速擴大,成為社會短期資金投資的重要工具。
轉讓價格 由於市場利率是隨著經濟狀況的變化而不斷變化的,固定利率存單的利率通常固定不變,因此在存單期滿前出售存單,其價格通常依市場利率的變化狀況與票面額有一定差異。計算公式為:
可轉讓定期存單市場
存單購買者除了按上述公式計算的價格支付價款外,還必須貼付原存單持有者持有期限內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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