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樂書

古樂書

《古樂書》是清代應偽謙撰樂律著作,二卷。成書於1678年。上卷論述律呂,大致以宋儒蔡元定之說為指歸;下卷論述雅樂器,按八音分類,並有附圖。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珍本叢書》影印本中有收錄。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古樂書
  • 創作年代:清代
  • 作者:應偽謙
  • 類別:樂律著作
四庫提要,分析,

四庫提要

國朝應撝謙撰。撝謙字嗣寅,仁和人。是書上卷論律呂本原,大指本蔡氏《新書》,而參以註疏及朱子之說。下卷論樂器制度,則本陳祥道《禮書》及李之藻《頖宮禮樂疏》者為多。議論醇正,考訂簡核,頗得要領。其間立說之未合者,如《六十聲圖》以宮為最濁之音。謂十二律旋宮,自黃鐘而下,林鐘均則太、姑二律為陵宮,南呂均則太、姑、蕤三律為陵宮。其意蓋以太、姑二律長於林鐘之六寸,太、姑、蕤三律長於南呂之五寸餘,故應鐘為最短之律。應鐘均則徵、商、羽、角四律皆為陵宮也。不知旋宮之法,本於十二律之相生,不以長短為相生之次。至長生短為下生,短生長為上生,不過以上、下為別,非謂徵必短於宮,商必短於徵也。其失總由於“宮為最濁”之一言,而不知官為中聲,故致此誤。?謙又謂“古人既雲黃鐘九寸,則其制度必加一寸而為尺。謂黃鐘九寸竟作一尺者固非,謂黃鐘九寸止得八寸一分者亦非”云云。夫黃鐘九寸為本,造律度十分之九。而析九寸為一尺,則橫黍之度。約九寸為八寸一分,則縱黍之度。是雲九寸與雲一尺、雲八寸一分者,非有異也。?謙強加分析,尤屬未合。然其他精審處,亦往往足資考證。如《考工記》:“鳧氏為鐘,兩欒謂之銑,銑間謂之於,於上謂之鼓,鼓上謂之鉦,鉦上謂之舞。······十分其銑,去二以為鉦。以其鉦為之銑間,去二分以為鼓間。以其鼓間為之舞?,去二分以為舞廣。”

分析

《記》文不言鉦間及鼓徑之度。鄭《注》云:“鉦間亦當六,故又雲鉦六、鼓六、舞四,此鐘口十者其長十六。”然鉦間、鼓間既同方六,而《記》又云:“大鐘十分,其鼓間以其一為之厚。小鐘十分,其鉦間以其一為之厚。”則鼓間、鉦間不得同度。?謙雲鉦間與舞廣同為四,較之鄭《注》,頗為可通。又銑間謂之於,先儒皆無明訓。?謙作《正體二圖》,則鼓間下段兩角之下垂者,即銑間。蓋古之鐘制,如鈴而不圓。兩角相距之中徑為十分,其自兩角至鼓間之長體為八分,至兩角相距之外體獨缺。故鄭《注》鐘長十六,不算銑間。又以於、鼓、鉦、舞四名為皆鐘體,則銑間自有體長之度可知。?謙此二圖,固為最明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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