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語教學法

口語教學法

口語教學以培養聾童有聲語言,尤其是口語為主要目的,主張利用殘餘聽力和口語教學,設立言語和聽力康復課程,期望學生能運用言語、唇讀和聽覺技能進行交流。訓練口語能使聾人真正地發展健聽人的思維,能在普通環境中進行社會交談,增強社會適應能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口語教學法
  • 外文名:Speech Program
概念,優點,局限性,

概念

指教聾童口語和用口語教聾童。中國台灣稱“口語教學法”。為與普通學校的“口語”、“口授”相區別,有的學者建議用“口話法”。運用時含義有所差異:(1)向聾童教授口語,口語是教學的內容。聾校為此而設立相應的課程對聾童進行口語訓練,包括“聽覺訓練”、“發音訓練”和“看話訓練”等。(2)用口語作為課堂教學中傳授文化知識的教學語言,口語是教學的手段。歷史上的純口語法提倡者主張聾校課堂教學只用口語而禁用手語,認為說話與手語同時採用,將會引起損害說話、讀話、觀念的正確性等弊病。在教學中衍生出三種不同模式:(1)聽語教學模式。強調利用聽覺障礙學生的殘餘聽力和助聽設備進行聽能訓練,以期通過聽覺途徑讓學生感知語言和發展口語表達能力。(2)視話教學模式。強調利用觸覺、視覺、動覺等途徑讓聽覺障礙學生感知和精確模仿發音,以形成口語表達能力。(3)視聽語言教學模式。將聽語教學模式與視話教學模式相結合進行語言教學。“詞條內容來源於七維教育支持中心與特殊教育辭典第二版。”

優點

(1)符合健聽人語文的語法語序,可避免聽覺障礙者使用手語法而產生的許多錯誤有聲語言習慣;
(2)有助於聽覺障礙者與一般人溝通;
(3)可表達抽象語彙與複雜句型。

局限性

(1)聽覺障礙者難以掌握口語。能夠以口語作充分溝通的聽覺障礙者畢竟不多。口語的學習成效也容易受聽覺障礙者的智力、早期訓練、聽力損失程度、失聰年齡、學習動機、父母態度等因素的影響;
(2)即使學會若干口語,但聽覺障礙者彼此之間欲以口語作溝通,實非易事;
(3)許多字詞的發音、語調、口型,皆非常類似,欲作分辨並不容易;
(4)許多聽覺障礙者即使幼年或國小階段曾接受口語的訓練,但年級漸增,課程內容增多,口語教學往往會耽誤教學進度。有時迫使教師改用手語,放棄以往辛苦學習的若干口語經驗;
(5)學生畢業離校,若未繼續作訓練,則以往所學的口語經驗,將難以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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