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領

受領

受領,是指行政機關針對特定相對人所實施的行政行為,必須將行政行為內容告知相對人本人,使其對行政行為的內容知悉、明了之後,才能開始效力。受領不等於本人同意,受領的意義只在於將行政行為內容告知相對人本人,無須相對人同意。如治安處罰的罰款,必須將罰款數額、原因、繳納期限、地點告知受處罰人,使其知悉,但並不意味著相對人必須同意。受領一般要經過送達程式,接受送達的相對人或其家屬要在送達書上籤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受領
  • 拼音:shòu lǐng
  • 注音:ㄕㄡˋ ㄌㄧㄥˇ
  • 釋義:接受,領取
解釋,出處,

解釋

接受,領取。

出處

唐 韓愈 《進王用碑文狀》:“其 王用 男所與臣馬一匹,並鞍銜白玉腰帶一條,臣並未敢受領。” 碧野 《我們的力量是無敵的》第二章:“ 史德明 班光榮地受領子突擊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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