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訊問亦稱“第一次訊問心理”。犯罪嫌疑人在被拘捕後24小時內接受訊問(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24小時內必須對被拘捕者進行訊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及時訊問
- 屬性:心理學名詞
及時訊問亦稱“第一次訊問心理”。犯罪嫌疑人在被拘捕後24小時內接受訊問(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24小時內必須對被拘捕者進行訊問)。
及時訊問亦稱“第一次訊問心理”。犯罪嫌疑人在被拘捕後24小時內接受訊問(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24小時內必須對被拘捕者進行訊問)。在24小時內,被拘捕的犯罪嫌疑人還來不及對其犯罪事實加以編造假供,及時訊問可使其措手不及,...
問答訊問法是指為實施審訊、弄清事實而採取的一種訊問者與犯罪嫌疑人之間一問一答的訊問方式。訊問者將要訊問的內容分成若干部分或情節,就每一部分或情節涉及的諸因素或方面提出問題,要求犯罪嫌疑人回答。這種方法可使犯罪嫌疑人易於理解和回答提問,也不易隱瞞和誇大被訊問的內容或情節,並使訊問者及時發現犯罪嫌疑...
公安機關根據內部分工將偵查訊問,稱為預審。訊問的對象是:(1)依法逮捕的人犯;(2)依法被拘留的人犯;(3)不需要逮捕、拘留的被告人。目的在於查清案件的全部情況,收集證據,同時也利於訊問對象行使訴訟權利。偵查介紹 1.準確、及時地查明案件全部事實 2.追查同案嫌疑人、發現其他犯罪活動或線索 3.獲取口供,...
傳喚是指公安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通知特定人員在指定時間和地點接受詢問或調查的法律行為,適用於刑事訴訟案件、治安管理案件和行政案件。定義 傳喚是指公安司法機關使用傳票通知刑事訴訟當事人在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接受問話的訴訟活動。法律規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條 【訊問的...
第二十七條 戒嚴執勤人員對於依照本法規定予以拘留的人員,應當及時登記和訊問,發現不需要繼續拘留的,應當立即釋放。戒嚴期間拘留、逮捕的程式和期限可以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的限制,但逮捕須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第二十八條 在戒嚴地區遇有下列特別緊急情形之一,使用警械無法制止時,戒嚴執勤人員...
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對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以及情節輕重等情況作重點訊問,並聽取無罪辯解。要及時收集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其他證據材料。10、規範強制措施適用。要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對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合理適用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等強制措施,確保...
審查起訴階段,通過強化對認罪認罰被告人的訊問,及時發現涉案房產因多次過戶、抵押而涉及多起民事訴訟,已被法院查封或執行的關鍵線索,查清涉案財產走向。審判階段,通過繼續推動認罪認罰,不斷擴大追贓挽損的效果。在庭前會議階段,林某彬等多名被告人表示願意退贓退賠;在庭審階段,針對當庭認罪態度較好,部分退賠已...
訊問犯罪嫌疑人,是指偵查人員依照法定程式以言詞方式向犯罪嫌疑人查問案件事實和其他與案件有關情況的一種偵查行為。訊問犯罪嫌疑人,有利於偵查人員收集、核實證據,查明案件事實;有利於發現新的犯罪線索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分子;有利於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罪行或行使辯護權。辦案數據 2023年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及其他專門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訊問過程中,發現不應當拘留時,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 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拘留的期間 1、刑事拘留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 檢察院審查批准。在...
對涉嫌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監察機關可以進行訊問,要求其如實供述涉嫌犯罪的情況。第二十一條 在調查過程中,監察機關可以詢問證人等人員。第二十二條 被調查人涉嫌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嚴重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監察機關已經掌握其部分違法犯罪事實及證據,仍有重要問題需要進一步調查,並有下列...
(一)傳喚。傳喚有違法行為的人到指定場所接受訊問,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巡警部門可以強制傳喚;(二)訊問。傳喚有違法行為的人後,應當及時訊問查證,並作出筆錄;對應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訊問查證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三)取證。巡警部門有權依法收集證據材料,有關單位和公民應當予以支持...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訊問查證。對情況複雜,依照本條例規定適用拘留處罰的,訊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第三十五條 受拘留處罰的人應當在限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處罰。對抗拒執行的,強制執行。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的一伙食費由自己負擔。第三十六條 受罰款處罰的人應當將罰款當場...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公安機關釋放被逮捕的人或者變更...
(二)訊問。對被訊問人巡警部門應及時進行訊問,被訊問人要如實回答巡警部門提出的問題。訊問應當製作筆錄,經被訊問人核對認為無誤後,由其在訊問筆錄上籤名或者蓋章。(三)取證。巡警部門收集證據時,有關單位和公民應予以協助。詢問證人時,證人應如實反映情況,詢問應製作筆錄,經被詢問人核對認為無誤後,由其...
(五)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訊問查證。對情況複雜,依照本條例規定適用拘留處罰的,訊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第三十五條 受拘留處罰的人應當在限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處罰。對抗拒執行的,強制執行。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的一伙食費由自己負擔。第三十六條 受罰款處罰的人應當...
對在非訊問時間、辦案人員不在場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向看守所工作人員或者辯護人、值班律師表示願意認罪認罰的,有關人員應當及時告知辦案單位。23.認罪教育。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應當同步開展認罪教育工作,但不得強迫犯罪嫌疑人認罪,不得作出具體的從寬承諾。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願意接受司法機關處罰的,應當記錄在案並...
第二十六條依照《集會遊行示威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予以拘留的,公安機關應當在24小時內進行訊問;需要強行遣回原地的,由行為地的主管公安機關製作《強行遣送決定書》,並派人民警察執行。負責執行的人民警察應當將被遣送人送回其居住地,連同《強行遣送決定書》交給被遣送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由居住地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 監察機關在初步核實中可以依法採取談話、詢問、查詢、調取、勘驗檢查、鑑定、技術調查、限制出境措施;採取訊問、留置、凍結、搜查、查封、扣押、通緝措施,應當在立案後進行。第十七條 開展初步核實應當儘量收集客觀性證據,依法需要與監察對象談話的,按照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的程式報批。第十八條 在初步...
第八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1、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3、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為的。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
第五十六條 開展訊問、搜查、查封、扣押以及重要的談話、詢問等調查取證工作,應當全程同步錄音錄像,並保持錄音錄像資料的完整性。錄音錄像資料應當妥善保管、及時歸檔,留存備查。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需要調取同步錄音錄像的,監察機關應當予以配合,經審批依法予以提供。第五十七條 需要商請其他監察機關協助收集證據材料的...
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拒不履行裁判、裁定罪的法律責任,面對巨大的威懾力,被執行人主動聯繫法院及案件申請人,及時履行其全部巨額債務,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體現了司法機關對拒不執行行為堅決打擊的態勢,切實維護了法律的尊嚴與司法權威。相關詞條 (拘役、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取保候審、訊問)
對涉嫌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監察機關可以進行訊問,要求其供述涉嫌犯罪的情況。第二十三條 在調查過程中,監察機關可以詢問證人等人員。第二十四條 被調查人涉嫌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嚴重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監察機關已經掌握其部分違法犯罪事實及證據,仍有重要問題需要進一步調查,並有下列情形之一...
(二)對被傳喚人應當及時進行訊問,訊問前應告知被訊問人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事實;被訊問人對事實有異議的,承辦人員應進行必要的取證,如有證人,應當詢問證人,必要時可以向提出控告的巡警取證;(三)訊問和詢問都應做出筆錄,經被訊問人或證人核對後,告...
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予訊問的,應當送達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書,由犯罪嫌疑人填寫後,及時收回審查並附卷。犯罪嫌疑人要求訊問的,一般應當訊問。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應當依法告知其訴訟權利和義務,認真聽取其供述和辯解。訊問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訊問前應當徵求偵查機關的意見。第十一條犯罪嫌疑人委託的律師提出不...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強制其到案的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方法。取保候審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監視居住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
辨認也是一種收集言詞證據的方法一是一種特殊的訊問或詢問此外,收集言詞證據應及時進行,以防止陳述人因時間久遠而淡忘或遺忘。在證據的保全上,也要根據言詞證據與實物證據的不同表現形式分別採用不同的方法一言詞證據,一般是以筆錄的形式加以固定,證人當事人可親筆書寫證詞或供詞,也可以錄音、錄像的方式加以...
審查調查組組長應當嚴格執行審查調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以書面形式報告審查調查進展情況,遇有重要事項及時請示。第四十條 審查調查組可以依照黨章黨規和監察法,經審批進行談話、訊問、詢問、留置、查詢、凍結、搜查、調取、查封、扣押(暫扣、封存)、勘驗檢查、鑑定,提請有關機關採取技術調查、通緝、限制出境等措施...
(七)及時向上級和治安、刑偵部門報告案情及處置情況。第三十三條 公路巡邏民警中隊在執行盤問、檢查、訊問、堵截、緝捕、押解等警務時,應當認真制定行動方案,精心組織指揮,妥善布置警力。公路巡邏民警在進行上述執法活動中必須做到:(一)在執行盤問、檢查、抓捕任務時,由兩人以上實施,與違法犯罪嫌疑人保持一定距離,...
第九條 人民檢察院辦理案件,在訊問被告人、詢問證人或被害人時,檢察人員不得少於2人。第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已辦結的案件,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發現錯誤,及時糾正。檢查情況應報告上級人民檢察院。第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案件中形成的材料,除隨案移送人民法院的外,應及時整理歸檔。歸檔材料的範圍...
刑訊逼供又名嚴刑逼供,是指國家司法工作人員(含紀檢、監察等)採用肉刑或變相肉刑乃至精神刑等殘酷的方式折磨被訊問人的肉體或精神,以獲取其供述的一種極其惡劣的刑事司法審訊方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第52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61條、國家法定的法律監督機關——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