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權

民事權利分為原權利與救濟性權利。

原權、救濟權、公權力都是法律概念,存在於法律世界中,而法律是不具有自在價值的,法律附屬於生活,為生活服務。

原權是原生的權利,其中原權利是指,民事法律所規定的當事人所享有的客觀權利,它為當事人劃定了自由行動的範圍和為某種行為、不為某種行為的資格,是法律對社會生活資源的一種分配,屬於“分配正義”的範疇。比如甲擁有一件古董·所謂的"擁有",就是原權,

基本介紹

當事人的原權利遭受了損害,就可以使用救濟性權利制止和挽回損害 ,其後果是當事人可以依據此權利向侵害人請求賠償其所受的損失。比如乙把甲的古董打碎了,甲可以使用救濟性權利要求乙賠償損失.
救濟權是對原權的聲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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