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多-希克斯改進

卡爾多-希克斯改進

卡爾多改進,也稱卡爾多-希克斯效率,為1939年,約翰·希克斯提出的、以比較不同的公共政策和經濟狀態。

如果一個人的境況由於變革而變好,因而他能夠補償另一個人的損失而且還有剩餘,那么整體的效益就改進了,為福利經濟學的一個著名的準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卡爾多-希克斯改進
  • 外文名:Kaldor efficiency
  • 出生日期:1939年
  • 性別:男
內容,實際套用,

內容

如果一種變革使受益者所得足以補償受損者的所失,這種變革就叫卡爾多-希克斯改進。

實際套用

如果一種狀態下,已經沒有卡爾多-希克斯改進的餘地,那么這種狀態就達到了卡爾多-希克斯效率. 與帕累托標準(PARETO IMPROVEMENT)相比,卡爾多-希克斯標準的條件更寬。
按照前者的標準,只要有任何一個人受損,整個社會變革就無法進行;但是按照後者的標準,如果能使整個社會的收益增大,變革也可以進行,無非是如何確定補償方案的問題。所以,卡爾多-希克斯標準實際上是總財富最大化標準。如果A和B兩個投資項目只能選擇一個,投資A項目甲可以獲利100,乙可獲利150,而投資B項目,甲可以獲利200,乙可獲利140,。如果按照帕累托標準,我們不知道應該選擇哪一個項目。選擇B項目甲同意乙不會同意;選擇A項目,乙同意甲不會同意。但按照卡爾多-希克斯的標準,可以選擇B項目,因為只要甲對乙進行適當補償(甲對乙的補償大於10),兩人就都能同意選擇項目B,使總效益達到最大。
這實際上意味著,我們在一項變革中,主要考慮的是社會價值最大化和社會財富最大化,當然這裡可能包含著很大的收入分配不公。應該強調的是,如果談判成本不是很高,卡爾多-希克斯改進都可以轉化成帕累托改進。這是我們願意接受卡爾多-希克斯標準的主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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