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卜文書

占卜文書是商代占卜使用的書面材料,又稱甲骨卜辭,具有宣傳作用。占卜文書大致包括四部分,一是前辭,記載占卜日期和人名;二是命辭,即命龜之辭;三是占辭,因兆和定吉凶;四是驗辭,即占卜之後記錄應驗的事實。辭句固定,字數一般在90字左右。占卜文書如實地記錄了商王朝的政務活動和宗教活動。

占卜文書的出現是商代生產力十分低下的結果。當時,由於人們無法正確理解自然和社會現象,認為世界之外還存在某種超自然、超人間的神靈主宰一切,決定人間的禍福。因此,商王朝十分迷信。凡是國家大政以及商王的日常活動,都要先占卜,並把占卜的時間、事件、結果刻寫在甲骨上,形成了占卜文書。從事占卜文書工作的人稱為巫、祝、史一類的官員,女人充任叫巫,男人充任叫祝,替商王占卜的人,其官職稱為史。史官的職責範圍大致有占卜算掛,起草並書刻卜辭,下達聖命;記錄王室政務和宗教活動,協助商王處理軍事政務;製作冊命或保管冊命文書,供同代人和後人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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