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國家稅務局

博羅縣國家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博羅縣稅務局,是由原博羅縣國家稅務局、原博羅縣地方稅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博羅縣稅務局正式掛牌,標誌著原博羅縣國家稅務局、原博羅縣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博羅縣國家稅務局
  • 成立時間:1994年12月22日
  • 行政機構:6個
  • 直屬機構:2個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機構設定,辦公室,人事教育股,監察室,稅政管理股,徵收管理股,計畫統計股,信息中心,辦稅服務廳,稅源管理一股,稅源管理二股,稽查局,現任領導,機構職能,

機構簡介

現內設行政機構6個:辦公室、計畫財務管理股、稅收政策管理股、徵收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監察室;直屬機構2個:稽查局、直屬徵收分局;直屬事業機構2個:信息中心、票證管理所;基層稅務分局5個:石灣分局、長寧分局、湖鎮分局、楊村分局、公莊分局;全縣國稅在職人員154人。負責全縣7980多戶納稅戶的國稅征管工作。
地圖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本市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根據本區(縣)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根據本區(縣)經濟稅源和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區(縣)的中央稅、中央和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負責本區(縣)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稅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承辦市國家稅務局和區(縣)委、區(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起草全局性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工作報告,協助領導實施全局性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工作計畫和決定事項的落實;協調機關各部門的工作關係;負責局長辦公(黨組)會議、局務會議的組織安排和記錄,編寫會議紀要,並檢查各項決定的貫徹執行;負責全局性稅收工作會議的組織籌備和會務工作;負責開展和指導全縣稅務信息工作,負責編寫印發各種稅務簡報;負責稅收宣傳的歸口管理和統一對外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撰寫和審核稅收宣傳稿件,辦理稅務報刊征訂發行工作;負責開展稅收調研工作,撰寫調查報告;負責組織實施公文管理辦法,對機關公文統一審核、把關,嚴格公文處理程式;負責機關的檔案管理,指導和組織系統的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機要秘書工作,掌握機關印章,監督、檢查做好機關保密工作;負責機關文印工作;負責統一歸口管理民眾信訪工作,組織和協調機關各部門做好信訪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組織制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辦公經費的預決算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統一管理接待工作;負責機關車輛的使用、調配和維修保養工作;負責基建和房屋、水電維修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用品的購置和發放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工作(包括辦公樓、招待房的清潔衛生和飯堂就餐及開水供應工作);完成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事教育股

負責全局的人事管理、教育工作;根據黨在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和上級部署,組織全局的政治理論教育、學習。經常深入基層、掌握隊伍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開展政治思想教育和大力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國稅系統權屬內的幹部考核、調配、獎懲和辦理任免手續;負責縣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稅務人員編制和機構設定、檔案和工資管理;負責全縣國稅系統幹部的學歷教育、稅收業務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做好婦女、計畫生育、生活福利工作;承辦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人事工作;負責本股室檔案、人事檔案資料的整理、歸卷、保密、保管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察室

負責全縣國稅系統幹部、職工在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稅收活動中行政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圍繞稅收中心工作,擬定全年監察工作任務和工作重點,建立完善落實各項廉政制度,推動本系統廉政建設的深入開展,使稅務監察工作進一步法制化、制度化、規範化;結合實際,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認真受理舉報、信訪,多方面開拓監督信息渠道,加強與紀檢、司法等經濟監督部門的聯繫,互相溝通情況,協同辦案;結合實際對稅務人員開展遵紀守法,反腐保廉的宣傳教育,組織剖析違法違紀典型案例,及時報導先進事跡,總結推廣廉政建設的成果和經驗,支持和鼓勵廣大民眾同違法行為作鬥爭;定期向上級監察機關報告案情以及有關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做好與社會監察員聯繫工作;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稅政管理股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業務管理工作;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防偽稅開票子系統的推廣、一般納稅人的報稅和認證、增值稅抵扣憑證數據採集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增值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納稅評估工作,協同稅源管理等部門開展納稅評估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徵收管理股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研究制定徵收管理辦法和措施;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負責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協調征管軟體和除涉及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的稅控器具的推廣和套用工作;負責發票(含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倉儲調撥以及普通發票的業務管理;負責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計畫統計股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收資料的調查和測算;上報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相關資料;負責稅收票證、印章的管理;負責代保管資金賬戶的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信息中心

負責全縣基層征管電腦化工作,包括:制訂全縣基層征管電腦化工作規劃,結合實際提供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負責基層征管電腦軟體的維護工作、負責基層電腦系統的硬體設備配備工作;負責國稅系統所屬企業防偽稅控機推廣使用、人員培訓和技術指導;協調本系統內各部門的電腦套用工作,按業務部門的要求進行硬體配置、軟體開發和套用指導,並對各部門的電腦系統統一協調使用;負責本系統機關、分局辦公自動化、電腦化工作。與上級局和當地政府信息部門銜接,配合做好機關自動化工作,組建辦公自動化電腦聯網系統;負責本系統內所有電腦設備的技術管理和專業維修工作;負責本系統內電腦操作員的培訓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辦稅服務廳

主要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負責處理不需要立案或調查取證的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稅源管理一股

負責研究制定稅源管理辦法和措施;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源管理二股

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套用和維護工作;負責對出口企業的退稅評估;負責組織和落實出口退稅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負責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騙稅檢查;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稽查局

有計畫、有重點地對本轄區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進行檢查,並對查出違法違章行為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做出處理;受理有關涉稅違法違章案件的來信來訪;查辦民眾舉報的重大的偷稅、抗稅、騙稅等涉稅案件,並追收入庫;指導基層稅務分局稽查稽核系列業務工作;及時反饋征管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促進征管工作;宣傳國家稅收政策法令,教育納稅人自覺遵守稅收法紀,履行納稅義務;聯繫公、檢、法、工商、銀行等部門開展打擊偷稅、抗稅、騙稅等違法活動;完成上級稽查局及本局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現任領導

國家稅務總局博羅縣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鐘子良
國家稅務總局博羅縣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黃劍輝
國家稅務總局博羅縣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長:鄒若珊
國家稅務總局博羅縣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鄧忠行、鄧新發、黃煥強、馬攀峰、徐順林
國家稅務總局博羅縣稅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廖勇軍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博羅縣稅務局(以下簡稱“博羅縣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上級稅務機關和博羅縣委、縣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九)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一)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和博羅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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