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農業局

南陽市農業局

南陽市農業局研究提出全市農業經濟結構調整意見、規劃,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措施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陽市農業局
  • 地點:南陽市
  • 機構類別:農業局
  • 局長 :王宛楠 
主要職能,家庭農場,內設機構,領導機構,地理位置,農業產業化,

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農業經濟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全市農業及主管產業的發展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質量的改善;指導全市農業法制體系建設;參與研究提出全市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
(三)提出深化全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四)預測發布主要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指導全市農業部門信息系統建設;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提出主要農產品、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建議。
(五)制定全市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及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規範性檔案,協調農科教結合工作,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農業系統的職稱評定和農民技術職稱的評定;負責全市農業項目的立項、遴選、申報及實施;負責農村“綠色證書工程”的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技能開發工作;負責行業學會、協會工作。
(六)組織全市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全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控制及推廣工作。
(七)負責組織農業技術標準的實施;組織實施農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國內生產及進口種子、農藥、有關肥料等產品的登記;組織監督植物的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八)主管農業涉外事務和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動全市農業對外開放,引進外資工作。
(九)指導行業協會、學會和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
(十)負責全市農業經濟工作的情況綜合和有關業務的協調;收集發布全市農情信息和有關農業方面的其他信息。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家庭農場

日前,桐柏縣政府辦公室出台關於發展家庭農場的指導性意見專門檔案,明確了家庭農場的概念,對家庭農場認定條件、認定程式及扶持政策等做出了明確規定和要求。這是南陽市第一個提出大力發展家庭農場的縣級政府規範性檔案。
檔案規定,家庭農場的基本條件:一是以從事農業生產為主的農業家庭。家庭農場經營者應是具有農村戶籍的單戶農民家庭(合夥或農業公司除外),並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實行自主經營,家庭常年務農人數在2人以上,無常年僱工或常年僱工數量不超過家庭務農人員數量,家庭農場收入占農戶家庭總收入的80%以上。二是產品以商品化生產為主。家庭農場經營者應接受過相應的農業技能培訓,具備一定的相應農業生產技能,生產的產品要以商品化為主,有詳細的生產經營記錄,並實行經營核算。三是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家庭農場資金(含特種養殖)不低於10萬元。四是經營活動有比較完整的財務收支記錄。
家庭農場的經營條件:一是種植業。⑴糧油類:從事糧油作物種植為主的,土地租期5年以上,經營面積100畝以上(複種的可放寬到50畝以上);⑵經作類:從事林果業種植為主的,土地租期20年以上,經營面積50畝以上(水果經營面積50畝以上,乾果100畝以上);從事中藥材種植的,土地租期5—10年以上,經營面積50畝以上;從事茶葉種植為主的,土地租期20年以上,經營面積50畝以上;從事蔬菜種植為主的,土地租期5年以上,經營面積20畝以上;從事食用菌為主的,每年種植銷售6萬袋以上;從事其他經濟作物種植的,年經營收入10萬元以上的。二是養殖業。⑴畜牧類:從事畜牧養殖為主的,生豬年出欄200頭以上,飼養肉牛30頭以上,飼養奶牛15頭以上,家畜混養200頭以上; ⑵家禽類:從事家禽養殖為主的,年出籠肉用雞或肉鴨5000羽以上、肉鵝出籠500隻以上,家禽混養5000羽以上;年存欄蛋用雞或鴨500羽以上。⑶水產類:從事漁業生產為主的,水面租期5年以上,經營池塘面積5畝以上,山塘水庫面積20畝以上;⑷特種養殖類:年經營收入10萬元以上。
家庭農場經營的土地,須取得合法有效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或規範的土地流轉契約資料,且權屬無爭議。從事其他農業生產等多種經營的,年收入10萬元以上也可以註冊為家庭農場。同時要求,家庭農場管理方式先進,土地產出率、經濟效益明顯提升,經營效益比普通經營高出20%以上,對周邊農戶具有顯著示範帶動效應,產品基本實現訂單生產和銷售。
在家庭農場認定程式上,對符合上述條件的農戶,可提交相關材料(土地流轉等契約、戶主身份證)向所在鄉鎮、村、組提出申請;鄉鎮初審合格後加蓋鄉政府公章,填寫《桐柏縣家庭農場認定申報審批表》報縣農經站審核後,縣農業局(農經站)簽署意見。農戶持簽署意見的《桐柏縣家庭農場認定申報審批表》向縣級工商部門申請註冊登記,申領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組織形式應為家庭農場經營,並將參與經營家庭成員備案。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應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出資,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在扶持政策上,一是放寬登記條件。工商部門對農戶申請家庭農場登記時,參照《個體工商戶條例》規定,對其家庭農場的名稱、辦公場所、出資方式、經營範圍、經營方式等方面給予放寬條件,予以登記。二是免收相關登記費用。對家庭農場實行“三免”優惠,即辦理註冊登記時免收登記費和工本費、年檢費等,要簡化登記程式。三是加強註冊登記服務。積極鼓勵和引導有一定規模和生產水平的種養大戶,在工商部門註冊成立家庭農場。四是加強土地流轉服務。建立和完善縣、鄉、村三級土地流轉服務體系,規範土地流轉行為,為開展土地流轉在供求信息、契約指導、價格協調、糾紛調解等有關方面的服務,引導土地依法、自願、有償、平穩地向家庭農場流轉。五是支持發展特色農業休閒農業綠色農業和生態農業。鼓勵家庭農場依託農村專業戶、專業村、專業鄉(鎮)向農產品加工、儲運等為農業生產服務行業拓展;支持家庭農場從事觀光採摘農業、大棚生態餐廳、農家樂、農家大院、垂釣鮮食等休閒農業的經營;引導家庭農場以農業科技創新為重點,投資參與農作物和畜禽良種繁育、動植物疫病防治、節約資源和防治污染技術的研發、推廣。六是加強農業科技服務。加強基層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與家庭農場的指導與技術服務,幫助家庭農場創建品牌,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誌農產品認證,發展標準化生產。支持和鼓勵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為家庭農場提供種子種苗供應、農資供應、農機作業、統防統治、糧食烘乾、農產品檢測、農產品物流配送等服務。(南陽市農業產業化辦、桐柏縣農經站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事科、科技教育科、計畫財務科、政策法規科、經濟作物科、農業科、農場管理科、老幹部科、紀檢組、直屬單位黨委辦公室

領導機構

黨組書記、局長 謝廣平 同志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宋天慶 同志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志恆 同志
黨組成員、調研員 孔偉 同志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王德釗 同志
副局長 李敬鐸 同志
黨組成員、副局長 葛榮黎 同志
黨組成員、副局長 董國良 同志

地理位置

地址:中州中路291號

農業產業化

2013年5月17-18日,南陽市農業局正處級調研員宋天慶帶領市農業產業化辦公室的同志,到南召縣調研農業龍頭企業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情況。圖為調研組在南召縣錦天園林綠化有限公司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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