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長灘大棗

南長灘大棗

南長灘大棗,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沙坡頭區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南長灘大棗是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沙坡頭區南長灘村的特色棗類水果。具有抗變態反應、保肝、增加肌力、鎮靜、催眠和降壓的作用。

2015年11月0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南長灘大棗”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長灘大棗
  • 產地名稱:寧夏中衛市沙坡頭區
  • 品質特點:果皮深紅色,果點褐色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公告第2314號
  • 批准日期:2015年11月05日
產品特點,產地環境,土壤地貌,水文情況,氣候情況,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外在感官特徵:南長灘大棗果實大,呈橢圓形或近圓形。果肩圓,略聳起,梗窪中深廣,果頂平,果面平整,有光澤。果皮深紅色,果點褐色,圓形。平均果重18.5克,最大果重30克。
內在的品質特徵:總糖71.2—76.8%,總酸0.72—0.77%。
南長灘大棗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南長灘大棗生產區域地形地貌複雜多為黃土丘陵溝壑區、少數黃河泥沙衝擊而成的平原區。土壤類型以灌淤熟化土、灰鈣土、風沙土、礫石土為主,透氣性好,地質均一,有機質及速效養分含量高,適合種植棗樹。海拔高度在1800米左右,pH值為7.5—8.4,礦化度為0.3—0.76克/升。

水文情況

南長灘大棗生產區域引黃灌溉,平均水資源總量為329.964億立方米,可利用水資源總量1.4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資源總量為328.52億立方米,地下水資源總量14410萬立方米。年均降水量179.6—367.4毫米,主要集中在6—8月,占全年降水量的60%,年蒸發量1829.6—1947.1毫米。

氣候情況

南長灘大棗生產區域屬典型的中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春季寒冷乾燥,風沙猛烈,夏季乾旱炎熱,晝夜溫差大,秋季微寒,溫度適中,冬季寒冷。年平均氣溫在8.2—10℃之間,最冷月1月平均氣溫-10.2℃,極端最低氣溫-30.7℃,極端最高36.7℃氣溫,年大於0℃有效積溫3210℃, 大於10℃活動積溫2629.4℃,年均無霜期159—169天,全年日照時數3796.1小時,日照百分率達65%。
南長灘大棗

歷史淵源

中衛市沙坡頭區栽培大棗歷史悠久,清朝乾隆年間,時任中衛知縣的黃恩錫在其《中衛竹枝詞》中寫道,“親串相遺各用情,年年果實喜秋成。永康酒棗連瓶送,蒸棗棗園夙擅名”,在《春行雜詠》中寫道“春行緩轡隨驄馬,一路看山到棗園”,真實的描繪了當時衛寧平原栽培棗樹以及棗果加工的繁榮景象。據清乾隆《中衛縣誌》記載,“有棗、梨、桃、沙果、秋子、蘋果、桑葚、葡萄、杏、沙棗和枸杞。
民國時期以棗、梨、杏、沙果、秋子、葡萄和枸杞為主品種,成種面積亦大”,“民國年間,永康、徐莊、棗林、沙灘、南長灘、蔡橋、新墩等地棗園、枸杞園、沙果園分布較多,紅棗、枸杞、長把梨、香水梨遐邇聞名”。
南長灘大棗

生產情況

截至2015年,南長灘大棗區域生產面積5500公頃,年產量1600噸。

產品榮譽

2015年11月0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南長灘大棗”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中衛市沙坡頭區香山鄉等1個鄉鎮8個行政村組。地理坐標為東經104°17′00″—106°10′00″,北緯36°09′00″—37°43′00″。

質量技術要求

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15-03-1790。
安全要求
產地環境嚴格執行《無公害食品 林果類產品產地環境技術條件》(NY5013-2006)標準; 食品污染物嚴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標準; 農藥殘留量嚴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4)標準; 產品質量嚴格執行《國家標準 乾制紅棗》(GB/T 5835-2009)標準。
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規定:生產地域內無工礦企業,無環境污染源,大氣土壤均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棗樹對土壤要求不苛刻,耐鹽鹼,在沙土、壤土、粘土以及砂質壤土上均可栽植,但要排水良好,滲透性強,通氣性好,水位較高的沙土或壤土為最好。
2、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品種為當地長期種植的地方品種。
3、生產過程管理:
①繁殖:棗樹採用分株和嫁接兩種方式繁殖。分株繁殖是利用棗樹萌生根櫱力強這一特點,藉助原有棗樹周圍自然萌發出的根櫱留用而得苗的方法。嫁接繁殖有劈接、切接、插皮接等方法。
②定植: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土壤解凍至萌芽前定植。 定植密度:每公頃375株,即株距3—5米,行距8—20米。 定植方法:挖深、寬均為1米的定植穴或定植溝,春栽一般在入冬前挖好坑為宜,挖坑時表土和心土分開各放一側,定植坑內施50千克農家肥與表土混合後回填待植。定植時,將根系分層均勻散開,並填土,當填至2/3深時,將苗木向上輕輕提一下,使根系向下,進行第一次踏實,然後用心土把坑填平,並做一小樹盤,進行第二次踏實,栽植深度約低於原地面2—3厘米。定植後灌一次透水,待水滲入後再覆土,以減少坑內水分蒸發。
③田間管理 中耕:在生長季節要及時中耕除草,保持土壤疏鬆,也可結合追肥進行,中耕深度5—10厘米。 基肥:在冬季施入,以農家肥、土雜肥為主,可混合少量磷肥。一般每株施基肥50—100千克,再加上1—2千克的鈣、鎂磷肥。 追肥:萌芽期每株施腐熟人糞尿25千克,坐果期每株施尿素0.5—1.0千克,果實膨大期每株施腐熟廄肥50 千克混入磷酸鈣2千克。在花期、幼果期施用稀土元素肥料可提高坐果率12—15%,單果重增加15%左右,同時可提高樹體抗病、 抗蟲能力。 水分管理:棗樹是比較耐旱的果樹,主要在萌芽期、開花期和果實膨大期精選灌水。
④整形修剪:通過修剪調節樹體的枝量,控制枝條生長的部位,培育牢固的骨架和良好的樹體結構,保證果實有良好的光照條件。棗糧間作的棗樹定乾要高。
⑤病蟲害防治:以物理防治為基礎,生物防治為核心,按照病蟲害的發生規律,科學使用化學防治技術,有效控制病蟲害危害。
4、產品收穫及產後處理規定:根據用途和市場需求,綜合確定採收時期,分期採收。鮮食棗在脆熟期採收為最好,此時棗果顏色鮮艷,果汁多,風味好。制乾棗以晚熟期採收為最好,此時果實充分成熟,色澤濃艷,果形飽滿,富有彈性,品質最佳。
5、生產記錄要求:要建立完善的檔案記錄製度,對農業投入品來源、田間管理、銷售等情況及時準確記錄。記錄檔案保存兩年以上以供備查。

專用標誌使用

①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A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B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C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D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②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A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B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③ 自覺接受登記證書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A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B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C正確規範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④ 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 地理標誌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⑤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⑥ 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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